毛宗保

毛宗保

毛宗保,男,漢族,1967年6月出生,江西南城人,中共黨員,1987年7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曾任撫州金巢經濟開發區工作委員會副書記、管理委員會主任,宜黃縣縣長。

2016年8月29日,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降為主任科員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毛宗保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西南城
  • 出生日期:1967年6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處分,行賄經過,

人物履歷

1987.07-1991.09,黎川縣農業局農技站幹部;
1991.09-1993.03,黎川縣委辦公室
1993.03-1995.09,黎川縣委辦公室、縣委信訪辦副主任;
1995.09-1997.03,黎川縣裘坊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正科級)
1997.03-2001.01,黎川縣社苹鄉黨委書記;
2003.01-2006.06,黎川縣政協副主席;(副處級)
2006.06-2007.04,廣昌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2007.04-2010.07 ,廣昌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0.07-2010.10,撫州金巢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正處級)
2010.10-2015.08,宜黃縣委副書記、縣長。

人物事件

違紀處分

2016年8月29日,據江西省紀委訊息:經江西省委研究決定,對宜黃縣原縣長毛宗保的違紀問題作出紀律處分。
經查,毛宗保等人違反組織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多次送給時任省委書記蘇榮錢物;毛宗保還存在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違紀問題。
毛宗保等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淡漠,違反黨的紀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毛宗保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降為主任科員處分。

行賄經過

以毛宗保的級別,他很難得到直接接觸蘇榮的機會。蘇榮與毛宗保唯一一次見面機會發生在2008年。據《江西日報》等當地媒體報導,2008年12月22日、23日,時任江西省委書記的蘇榮前往撫州市視察工作,視察地包括廣昌縣。廣昌縣委領導班子全部陪同蘇榮考察,作為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的毛宗保也在陪同視察的成員中。
毛宗保是通過蘇榮的司機史建軍向蘇榮送錢送物,以求職務上升遷。毛宗保通過史建軍轉達給蘇榮的提職要求就是能當個縣長。
2010年7月,毛宗保行政級別提升為正處級,擔任撫州金巢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這與他想當縣長的想法還有差距。就在這期間,“宜黃事件”的發生,使毛宗保迅速上位,實現了當縣長的夙願。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發生一起因拆遷引發的自焚事件,村民鐘如琴、羅志鳳、葉忠誠三人被燒成重傷,葉忠誠最終因傷勢過重而身亡。事發後,當時的宜黃縣委、縣政府處置不當。
2010年9月17日晚,撫州市委對這起事件的8名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其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時任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時任縣長蘇建國被立案調查。2010年10月9日,經撫州市委研究,江西省委組織部同意,任命毛宗保為任宜黃縣委副書記,提名其為宜黃縣長人選。臨危受命的毛宗保被稱為“救火隊長”。
一起負面事件成為毛宗保實現其仕途夢想的機會。當時並無人知道,毛宗保能藉此事件上位,是通過史建軍這一蘇榮身邊工作人員成功疏通了蘇榮,蘇榮直接打招呼安排的結果。
擔任宜黃縣長近5年後,2015年8月,毛宗保的名字就已經消失在宜黃縣政府官網的“縣政府領導”一欄中。2016年1月,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稱,毛宗保已辭去江西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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