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犯罪學

比較犯罪學(comparative criminology),犯罪學分支學科。運用比較方法研究不同社會制度和不同地區的犯罪現象與犯罪學理論,揭示犯罪現象及犯罪理論的一般規律和不同表現、特點的學科。具有跨國性、比較性、綜合性、多重性、借鑑性等特點。能幫助人們從更廣闊的視野和不同角度認識犯罪現象,在比較各派犯罪學理論的長處和局限中獲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比較犯罪學
  • 外文名:comparative criminology
  • 簡介:是對不同國家(地區)或同一國 
  • 研究內容:比較犯罪學的研究對象
簡介,研究內容,研究方法,微觀巨觀,橫向縱向,雙邊多邊,方法機構,研究目標,

簡介

1965年,美國犯罪學家曼海姆出版了《比較犯罪學》一書,奠定了比較犯罪學的基礎:70年代以後,比較犯罪學研究迅速發展,1973年,康諾將美國費城中發生的謀殺案調查情況同蘇聯五大城市中的謀殺案調查情況進行比較研究,證實了謀殺案主要是由人際糾紛引起的。在聯合國(1977)所作的第一次全球性犯罪統計要求的範圍內,有64個國家報告了1970-1975年問的犯罪率、犯罪案件結構及其發展。1983年,北美犯罪學家弗雷達,阿德勒依據這一報告挑選了10個在世界各地區按照拘捕數字來衡量犯罪率最低的國家,進行比較研究,結果發現這10個國家的犯罪率之所以很低,是因為:1.所有這10個國家都擁有獨立於各國刑事司法系統之外的強大的社會監督。家庭仍然是牢固的社會細胞或者家庭和親屬體系適應了現代化社會;2.集體和集體意識充實;3.正式監督(警察、法院、監獄)與通過家庭和集體體現的非正式監督相適應。為預防犯罪、治理犯罪提供了一定的科學依據。這一切促進了比較犯罪學的發展。

研究內容

1.比較犯罪學的研究對象、性質及歷史發展;
2.不同國家(地區)同一時期或同一國家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犯罪狀況。包括犯罪率、犯罪類型、特點、原因及預防的比較研究;
3.不同國家(地區)的犯罪學理論比較研究。

研究方法

就目前世界各國學者經常使用的具體比較方法而論,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

微觀巨觀

微觀比較研究,就是對不同國家或同一國家不同地區的某些具體犯罪的發展變化狀況及研究狀況進行比較。其研究的對象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方面:
1.對不同國家或同一國家不同地區之間現實的某種或某些犯罪狀況進行橫向比較,研究其共同點和不同點
2.對本國或一國之內的不同地區的某種或某些犯罪的歷史狀況進行縱向比較,研究其發展變化的趨勢及特點
3.對不同國家的同一種或幾種犯罪狀況進行縱向比較,研究其不同歷史時期發展變化的共同點和不同點
巨觀比較研究,就是對不同國家或同一國家歷史的和現實的犯罪狀況、類型、原因、預防措施及犯罪學理論觀點等的比較研究。它包括:
1.對不同國家同一時期犯罪狀況、類型、原因、預防措施等,進行橫向綜合性比較研究
2.對同一國家不同歷史時期的犯罪狀況、類型、原因、預防措施等,進行縱向綜合性比較研究
3.對不同國家的犯罪學理論觀點進行比較研究
總之,無論微觀比較研究,還是巨觀比較研究,都不僅重視對犯罪率升降、法定犯罪類型的變化、新形態犯罪產生,犯罪主體構成上的變化、社會危害程度、犯罪形成的原因和條件以及預防犯罪的措施和效果等的比較研究,而且著重於犯罪學理論觀點的比較研究。

橫向縱向

橫向比較,是指在一定的科學研究領域內,這一地區與那一地區,國內與國外對同一事物運用對比的方法所進行的比較研究。我們研究犯罪問題,也經常運用這種方法。例如,我國的犯罪問題與國外的某些國家的犯罪問題有何相同,有何不同,等等。此外,還可以就有關犯罪問題的理論觀點,進行分析比較,找出異同。
縱向比較,就是歷史的比較,也就是事物的今天和昨天的比較,就我們研究犯罪問題而言,運用這種方法,就是要比較一個國家今天的犯罪問題和歷史上的犯罪問題有何發展,有何相同與不同,等等。
總之,橫向比較也好,縱向比較也好,都是只有在調查的基礎上才能進行,所以比較的研究方法,實質上就是調查法的延伸。另外,縱向比較和橫向比較,也是相對而言,不是絕對的。我們在進行實際比較過程中,往往是縱橫交錯的,即所謂縱中有橫,橫中有縱。例如,我們對國外犯罪問題所進行的比較研究,無疑是一種橫向比較,但在實際比較的時候,必然涉及到每個國家的犯罪歷史發展過程及其特點,這又包括了縱向比較。

雙邊多邊

雙邊比較,是指兩個國家或者法系間(諸如大陸法系、普通法系、社會主義法系、印度法系、穆斯林法系、非洲法系等同一類型的犯罪的比較。
多邊比較,是指三個以上國家;或者三個以上法系之間的某一類型的犯罪的比較。

方法機構

研究方法比較,是指對各國的犯罪學研究方法所進行的比較研究。比如除了傳統的犯罪學實證主義研究方法之外,隨著科學技術的新發展,又出現了哪些新的科學研究方法。
研究機構比較方法,是指對不同國家各種犯罪問題研究機構所進行的比較研究。
上述四種比較研究方法,首先,它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也就是說有時是可以綜合運用的。其次,無論採取上述任何一種方法,都必須從各國的具體情況出發,必須以各國的經濟、政治,文化教育以及歷史條件等作為出發點,實事求是地進行分析研究。所謂實事求是,就是既要反對簡單化的“貼標籤”做法,又要防止過分誇大和不恰當地運用比較的方法。這就要求我們進行比較研究時,一定要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作為指導。最後,還必須著重指出,無論採取哪一種方法,都大致經歷三個階段,即由說理比較階段,進入優劣比較階段,上升為探求真理尋求規律階段。

研究目標

20世紀70年代以前,有關研究比較犯罪學的專著很少,但在此後的三十年里,這方面的著述大量增加。雖然這些研究要么注重於理論探討,要么著重於實際運用,但它們似乎都有兩個共同的目標:
1.在廣闊的跨文化的背景下,對犯罪學理論進行實證研究;
2.研究借鑑世界各國控制犯罪的方案、政策和經驗,以為實際所需。
總之,比較犯罪學研究既可以是為了改進一國控制犯罪的政策,也可以是為了在更高的層次上建立國際犯罪控制措施,並協調處理世界各地的地方犯罪問題和各種各樣的跨國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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