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汝耕

殷汝耕

殷汝耕(1883年—1947年12月1日),中國近代政治人物。抗戰期間,投靠日本,淪為漢奸,出任日本扶植的偽冀東防共自治政府主席。

抗戰勝利後,被國民政府以漢奸罪逮捕。1947年12月1日被處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殷汝耕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福建福州
  • 出生日期:1883年
  • 逝世日期:1947年
  • 祖籍:浙江平陽
  • 身份:偽冀東防共自治政府主席
人物履歷,個人生平,

人物履歷

殷汝耕,1904年官費留日,時年21歲。
1909年入第七高等工科,曾加入同盟會,隨黃興參加辛亥革命。
1913年9月,“二次革命”失敗,再赴日本,入早稻田大學政治科,曾兼任孫中山所辦中華政治學校翻譯,號稱“日本通”。
殷汝耕年輕時殷汝耕年輕時
1916年,畢業回國,適值黎元洪恢復國會,被任為眾議院秘書。護法政府成立後,被委為駐日特派員。
1920年,勾結日本特務在蘇北阜寧設新農墾殖公司。
1925年冬,任奉系郭松齡軍外交處長,郭部倒戈失敗,殷汝耕逃入日本駐新民縣領事館。在日人今井房太郎護送下,次年逃往日本。嗣後回國投靠蔣介石。蔣叛變革命後,任總司令部駐滬辦事處主任,蔣每去東京,為隨從翻譯。
1928年為外交部駐日特派員。10月歸國,任上海特別市政府秘書。12月任交通部航政司長,後任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參議。
1932年4月,殷汝耕任上海市政府參事,在談判中任翻譯,參與簽訂《淞滬停戰協定》。
1933年3月,日軍大舉進攻長城各口,國難當頭,喪權辱國的《塘沽協定》簽訂,始終參與其事。
日本特務土肥原賢二製造冀東事變,成立偽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又改為“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任主席,公然叛國投敵。濫發紙幣,販毒走私,大肆搜刮,建造“親善”公寓。通州偽冀東保全總隊以張慶余、張硯田為首率部起義,殺死日本侵略者數百名,史稱“通州事變”,殷汝耕遂被日本憲兵隊關押3個多月。
1938年以後回至北平。
1943年2月,復任汪偽山西煤礦公司董事長。4月,任汪偽國民政府經濟委員會委員。
1944年初,任汪偽治理運河籌備處主任,“獻策敵偽,修浚運河以便利運兵”。

個人生平

早年留學日本,日本鹿兒島第七高等學校造士館畢業後加入中國同盟會,二次革命失敗後,李根源等在日本為黨人設志成學校,由殷汝驪主持,殷汝耕任翻譯。殷汝驪厭惡汝耕,曾對陳銘樞說:“此弟品質極壞,只要有利可圖,他就能賣友,甚至會出賣民族。”因之關係疏遠,並禁止眷屬往來(時汝耕已娶日女為妻)。日本早稻田大學畢業後回國,並通過日籍妻子與日本軍政界取得了聯繫。回國後,在北京政府中任職,研究中日問題。在各軍閥之間進行投機活動,後投靠國民黨親日派、新政學系首領之一的黃郛。民國15年(1926)參加北伐,受挫後又赴日。民國16年“寧漢合流”中,國民黨內派系鬥爭激烈,蔣介石辭去國民革命軍司令職務,東渡日本,汝耕以中華留日學生會會長身份致詞歡迎,深受蔣的青睞。被任命為國民政府駐日外交特派員。1927年,殷汝耕以國民黨政府駐日代表的名義,代替蔣介石與日本勾結、密談。民國17年1月回國,先後任上海特別市政府秘書、交通部航政司司長、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參議。民國21年任上海市政府參事。在各派軍閥中進行投機,生活揮霍無度。日本當局早認定此人可芻以重利,一向深加籠絡。是年“一.二八”事變後,在上海閘北苦戰月余的十九路軍被迫撤離,殷汝耕遂乘機接管閘北,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代表蔣介石同日本簽訂賣國的《淞滬停戰協定》。
殷汝耕殷汝耕
1933年春,日軍大舉進攻長城沿線的主要隘口。國民黨駐守長城沿線的軍隊進行了英勇抵抗。但是,1933年5月,國民黨政府不顧全國人民的反對,竟派殷汝耕等代表與日本關東軍副參謀長岡村寧次在塘沽簽訂了賣國的《塘沽協定》。從此,整個華北門戶洞開,日本侵略者可以隨時進占冀察和平津。而作為親日派的殷汝耕,1933年11月被委任為河北冀東非軍事區的薊(縣)密(雲)區行政公署督察專員。
《塘沽協定》簽訂後,日本帝國主義對華北進一步實施大規模的擴張,先後製造了張北事件和河北事件,攫取了河北和平津兩市的大部分主權。接著,積極策動華北五省實行“自治”,對中國主權進行粗暴的踐踏。續“香河事件”後,又唆使在冀東的得力看家犬——殷汝耕,製造“冀東事件”。早在1933年9月,國民黨政府就批准將冀東劃分為兩個區,在通州和唐山分別設立薊密、灤榆兩個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由殷汝耕、陶尚銘分任公署專員。陶尚銘不歸附日本,為日方所排斥而辭職,1935年殷汝耕則由日本侵略者推薦兼任灤榆區行政督察專員,冀東地區的大權實際上完全被殷汝耕一人掌握在手中。殷汝耕是一個死心塌地的漢奸,他公開與日本侵略者勾結,使冀東非軍事區成為日本帝國主義嚴密控制的勢力範圍。1935年11月15日,殷汝耕為配合日本“華北自治”的陰謀,聯合冀東各地一批親日分子致電宋哲元韓復榘,攻擊南京政府內外政策,要求實現“華北自治”。11月23日,殷汝耕又在日本指使下,在天津日租界召集有非軍事區各保全隊長等人參加的會議上,密商非軍事區“自治”。翌日,殷汝耕在通州召集非軍事區各縣及寶坻、香河、昌平縣縣長,非軍事區各保全隊長臨時會議,並於當晚發表脫離國民黨中央政權宣言。決定“從此,脫離中央,宣布自治,樹立聯省之先聲,謀東之和平”。25日,殷汝耕在專員公署“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成立大會,自任“委員長”,12月後改為“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任政務長、“主席”。公開打出其叛國“自治的旗號,成為偽滿洲國之後的第二個在日本帝國主義卵翼下的漢奸傀儡政權。偽“自治委員會”宣布非軍事區所屬18縣以及昌平寶坻、香河和察哈爾省的延慶、赤城、龍門,均屬“委員會”管轄,這樣使冀東22個縣淪為日本控制區。12月,偽保全隊又占領塘沽並強行將塘沽、大沽劃入轄區。殷偽冀東政權成立後,全面奉行親日賣國政策。在軍事方面,與日本及偽滿、偽蒙疆政權先後簽訂了軍事性質的政治同盟,商定冀東海防由日本海軍艦隊負責;冀東接近東北的長城沿線,由偽滿政權負責治安;冀東與偽蒙邊境防務由雙方共同負責;各方實行軍事上的共同防共。在政治方面,殷偽政權各部門大批聘請日本顧問。為了尋求日本帝國主義的庇護和支持,殷汝耕還多次派人或考察團赴日本和偽滿等地活動。在經濟方面,一方面尋求日本和偽滿的經濟支持,另一方面又大肆出賣華北經濟主權,使國民政府在財政上蒙受了重大損失。
殷汝耕殷汝耕
1936年8月,殷汝耕撥款5萬餘元,在通州公園建造大規模的“親善公寓”,專供日本侵略者住宿。打著“自治”旗號的殷偽冀東政權,已成為日本帝國主義徹頭徹尾傀儡政權,它的出籠,使得華北政局更加動盪不安。於是,全國各界愛國人士十分憤慨,一致聲討殷汝耕的叛亂行經,紛紛要求國民政府明令討伐賣國賊。維護國家領土完整。南京國民政府曾經數次與日本交涉,要求取消該政權,但未得結果。
殷汝耕戎裝照殷汝耕戎裝照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殷汝耕因通州事件去職。1943年2月,任汪偽山西煤礦公司董事長;後任汪偽國民政府經濟委員會委員、治理運河籌備處主任、工程局長。在日軍向北平大舉進攻之時,駐通州的“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所轄的保全隊第一、第二總隊官兵,在總隊長張慶余、張硯田率領下,於同年7月28日反正,將駐通州城內的日本侵略軍一個中隊及特務機關人員等400多人全部殲滅,並活捉漢奸殷汝耕,收復通州,史稱“通州事件”。可惜,殷汝耕在押送途中被日軍劫走。之後,他失去利用價值,逐漸被日本冷落。
“通州事件”中殷汝耕雖保住了性命,但日子並不好過。細木繁的妻子為了替丈夫報仇,向日軍指控“殷與起義軍串通”,她說:“如果不是串通,為何殷汝耕沒被殺死?”日軍中也有人主張立即殺掉殷汝耕。最後,以“對事件阻止不力”為由,由日本憲兵隊將他關進看守所。
但日本軍政頭目對於奴顏媚骨的殷汝耕,還是持保護態度,終於宣布“無罪釋放”。他感激涕零,表示忠心為日本主子效勞。汪偽政權成立後,他又應汪精衛之邀赴南京,先後擔任偽“全國經濟委員會特派委員”、偽“治理運河籌備處主任”、偽“治理運河工程局局長”等職。
日寇投降後,殷汝耕於當年12月5日被收押於北平炮局胡同陸軍監獄。1946年6月26日被空運至南京,入押在南京老虎橋監獄。自知必死,在獄中手抄《金剛經》留給親屬。1946年7月,南京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殷汝耕一案。公審有2000餘人到庭旁聽。殷汝耕深知自己罪惡深重,但又存僥倖心理。他挖空心思,羅列了條條“協助抗戰”的功績,寫出數萬言《自白書》,竭力美化自己,為所犯罪行辯解。
1947年7月,南京高等法院作出判決:“殷汝耕連續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死刑,剝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外,沒收。”殷汝耕不服,數次申請復判,均被駁回。同年12月1日決定由高等法院檢查處對殷執行槍決,執行庭設在南京可容萬人的朝天宮大殿,這天殿內殿外擠滿觀看的市民。
隨後,殷汝耕被押上囚車駛向老虎橋監獄,在法警監押下走向刑場。此刻,他忽而口念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忽而大聲叫喊:“本人並非叛國,我的心還是向著國家的。”但這一切均無濟於事。一代巨奸殷汝耕就這樣得到了應有的懲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