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算論

歸算論是奧地利學派關於生產要素價值決定及收入在生產各要素之間分配的理論。它認為,生產要素的價值是由它們所生產的產品的價值間接地決定的,生產要素在社會所得中所占的份額由它們各自為生產成果所提供的貢獻來決定。這一理論最初由門格爾提出,後由維塞爾和龐巴維克加以發展。歸算論首先說明生產資料的價值。門格爾認為,價值是人對物品效用的主觀評價。生產資料雖不能直接滿足人的需要,但它有生產消費品的作用,能間接滿足人的需要。因此,生產資料雖自身沒有價值,但間接歸屬於消費品的價值。龐巴維克繼續宣揚門格爾的觀點,認為生產資料的價值量“最終是由它們的最後製成品的邊際效用量所規定的。”產品的價值是決定的因素,而生產資料的價值則是被決定的因素,生產資料的邊際效用和價值依賴於它們產品的預期的邊際效用和價值。在此基礎上,維塞爾提出,歸算的辦法也解決了分配問題。他認為,生產資料各要素 (包括勞動、土地和資本) 都參與了產品的生產,因而都應在生產的成果中占有一定的份額。歸算就是如何把產品的價值分成土地的份額、資本的份額和勞動的份額,把這些份額歸屬於製造這一產品的每一個有關的生產要素的問題。而每一生產要素的價值就是這個要素在社會所得中應得的分配額。

生產資料的價值決定:生產資料的價值由它生產出的最終消費品的價值決定,即由它所生產的消費品的“邊際效用”決定。
門格爾首先提出這一觀點,然後,維塞爾把它發展成著名的“歸算論”。
維塞爾在此問題上,提出了“歸算理論”。他提出,每一種生產資料、每一種工具,每一塊土地或者每一份原料、每一種勞務,都代表事業中的一份,這一份,由於對於這種事業的結果有所貢獻,因而使結果的一個份額都歸算於它,並且它的價值也就必須由這種結果的總數來決定。即生產資料的價值非但來自它們生產的消費品,消費品的價值反而來自各生產要素的“生產性貢獻”。
維塞爾的“歸算論”把生產資料的價值歸結為具體各生產要素在產品中所占有的份額。生產要素的價值一旦確定,這些要素“也就決定了它所得到的報酬的數量”。所謂“歸算”,就是指如何把產品的價值分成適當的份額,再把這些份額分別歸屬於與生產該產品有關的每個生產要素。他認為,“歸算論”不僅說明了各生產要素的價值,也同時解決了分配問題。
維塞爾以X、Y、Z代表三種生產要素。
如果:X+Y=100 
2X+3Y=260
4Y+5Z=590
則X=40,Y=60,Z=70
這就是“歸算”價值和分配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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