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統二年

正統二年

正統二年,即公元1437年。明朝第五位皇帝,明宣宗朱瞻基的長子——明英宗朱祁鎮繼位的第二年。明英宗繼位後,改年號為“正統”。正統二年發生了張太后怒斥王振和麓川思任發反叛兩件大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統二年
  • 外文名:Zhengtong two years
  • 公元:1437年
中國紀年,歷史大事,

中國紀年

正統二年,公元1437年

歷史大事

英宗即位之初,太皇太后張氏(仁宗之後)將朝廷大權悉歸內閣,而內閣中三楊等臣皆為累朝元老,王振心憚之,不敢妄為。太后曾派王振至內閣問事,楊士奇等擬議未下,而王振擅自作出決定,士奇惱怒,三日居家不出。太后聞之大怒,欲誅王振。正統二年(1437)正月末,太后來至便殿,召英國公張輔、閣臣楊士奇楊榮楊溥、尚書胡熒來見。太皇太后左右之女官,雜佩刀劍,侍衛凜然。英宗面西立於太后之旁,五位大臣面東稍下。太后一一召問諸臣,每人皆有獎勵之詞。太后對英宗說:“此五人是先朝所簡用的忠直之臣,國家大事每行必與之商量謀劃,不是五大臣贊成的事,決不可行。”接著,太后宣召太監王振至,王振俯伏於地,太后顏色頓異,怒斥道:你侍候皇上起居多有不當,今當賜死。立時有女官加刃王振之頸。英宗跪下為之請罪,其他五臣皆跪。太后見此情狀,說道:皇上和諸臣為你求請,姑且免你一死。而從今以後,不得再干預國家大事。此後,王振干政稍為收斂。
麓川思任發反叛
麓川與緬甸接境,在金沙江之南。元代為平緬宣慰司。洪武年間,麓川思倫發內附,朱元璋授為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使。洪武二十九年(1396),平緬入貢,更立宣慰司。不久,思倫發反叛,黔國公沐英奉命討平。改為孟養宣慰使,以刁氏代替思倫發。正統初,宣慰使刁寶玉力弱,不能制其所屬各部,思倫發次子思任發乘機侵緬甸,於正統二年(1437)冬十月,擁眾反叛。侵孟定、灣甸、乾崖、騰衝、潞江、南甸州(均在今雲南西部、西南部)等地。朝廷命黔國公沐晟遣官齎金牌信符,諭思任發還回所侵之地,思任發不奉詔,繼續攻掠邊鄰金齒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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