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縣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開展好我縣今年(2005年)的環保專業整治行動,根據全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的統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行動目標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以民為先的原則,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民眾健康為目標,以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為重點。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部門聯動和行政稽查,集中整治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行動目標:解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查處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清查違法建設項目,清理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
二、整治的範圍和重點
(一)各地要著力解決民眾反覆投訴的環境污染問題。著重對歷年來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認真進行梳理。對民眾反覆投訴,仍沒有得到妥善解決,民眾反映仍然強烈的,一律由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掛牌督辦、制定解決方案,明確時限、落實責任、逐一解決。要將解決方案、時限以及工作進展向民眾公布,接受民眾的監督。
(二)加大查處力度,重點查處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社會生活污染。一是要加大城區噪聲污染治理力度,把城市噪聲污染綜合整治作為為人民民眾辦實事的重要舉措,對各類生產、建設、生活、娛樂及交通噪聲進行全面監控,加大控制噪聲污染的環境現場執法力度;二是集中整治城市大氣污染,要針對嚴重影響民眾生活的揚塵、異味、餐飲業油煙等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三)堅決糾正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政策措施。要對在招商引資、建立各類開發區等鼓勵投資工作中下發的各類檔案及導向性政策進行一次清理,檢查是否存在限制行政執法部門監督檢查、承諾企業包乾繳納排污費、違規不予處罰等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降低環保準入門檻的內容。凡是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不相符的要立即糾正。對於拒不糾正的,上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進行公開曝光,並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四)開展飲用水源地專項檢查和整治,徹底查清影響飲用水源保護區水質的主要原因,重點排查向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排放廢水的各類污染源和建設項目。對於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其細則中禁止排放污染物規定的,要依法責令停業或關閉,限期拆除;對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必須停產治理。同時,各地應健全和規範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污染事故處置預案,制定具體的應急措施,確保飲用水安全。
(五)對有色冶金、電力、水泥、化工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業進行嚴格監督檢查,加大監控力度,確保穩定達標。大氣污染物排放超標的,要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格處罰。
(六)加強重點區域、流域重點污染源的整治。對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要進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必須停產治理;對雖能達標排放、但污染物排放總量仍然較高的企業、實行技術改造,推行清潔生產,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對重點污染源加大監督查處力度,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七)嚴厲查處死灰復燃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發現一起,取締一起。對逾期未淘汰的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一律依法取締、關閉,有關設備就地銷毀,嚴禁向其他地區轉移。
三、時間安排
今年(2005年)的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從2005年4月下旬一直持續到11月底,分為4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動員階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
作好思想動員、組織準備、制定方案,並將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的方案及部署情況按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及時報送。
(二)全面清理整治階段(6月至8月)對轄區內重點污染問題和地方保護主義“土政策”進行全面清理,逐一檢查,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責令限期改正。
(三)整改提高階段(9月至10月)對第二階段限期整改的單位採取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對沒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實行掛牌督辦,並在新聞媒介進行曝光。
(四)總結提高階段(11月)
認真總結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的成效與不足,提出長效管理措施,認真加以落實,防止污染反彈。將全年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和三年來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上報市環保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主要將2004年來民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熱點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對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老大難問題,要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污染治理計畫,落實污染治理任務,並將污染治理情況向民眾反饋。
(二)對2001年漢來的建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清理,要逐一檢查,認真覆核,對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已經投產,要依法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在建的要立即停建,限期補辦有關環保手續,並通報批評,經審批後萬能復產或復建;對沒有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就擅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建成後環保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染物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治理;新建項目沒有依法領取排污許可證的企業、不準排污。
(三)、嚴厲查處死灰復燃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對污染反彈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發現一起,取締一起。對逾期未淘汰的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一律依法取締、關閉,有關設備就地銷毀,嚴禁向其他地區轉移。對違法轉讓淘汰設備的,按照有關法規子以處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對企業排污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初次發現超標排污的企業,且污染物超標排放幅度不超過50%,尚未造成嚴重污染的,可依法責令其作出書面承諾,限期整改。對造成嚴重污染事故,以及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對於在2001、2002年檢查行動和2003年清理整頓行動中已經受到查處、現仍有超標排污行為的企業,一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予以處罰,並責令停產治理,未經縣環保局驗收,不得恢復生產。
(五)對本縣轄區內的垃圾填埋場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存在超標排污問題的,一律責令整改,並區別不同情況,採取相應處理措施。
(六)對各地和基層單位制定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利用招商引資、整頓經濟秩序、企業掛牌保護等活動出台的限制、阻礙環保執法,違規減免排污費的規定、辦法和做法,一律予以糾正。對於已經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地區,要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補救。對於地方保護主義思想嚴重,拒不糾正,包庇縱容環境違反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處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縣人民政府成立以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環保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名單附後),統一組織領導與協調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問題,制定行動方案,政府落實專項行動經費,確保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聯動。在專項整治行動中,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加強協作,共同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1、環保部門負責對企業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各項環境制度情況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加在執法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環境違法問題。
2、經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並依法提請縣政府予以淘汰、取締、關閉。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協助執行政府對違法企業下達的取締關閉決定,依法註銷或吊銷其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不法排污企業依法停業整改或取締。
4、監察部門負責對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公務員履行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察,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和《省紀委、省監察廳關於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配合有關部門對各地各級出台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辦法炭傲法,依法予以糾正。
5、司法行政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做好環保法制的宣傳與教育活動,為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對民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6、安全主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以防止或減少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7、發展與改革部門負責清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嚴把環保前置審批。
8、公安部門負責提供安全保障、保證環保專項行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9、城管部門負責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申報,對生活、醫療垃圾的處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0、建設部門嚴把建設項目審批關,對沒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
11、鄉企局負責監督實施“新五小”、“十五小”取締和配合環保部門對煤炭礦山企業違法排污進行查處;
12、文體廣播電視局負責對文化娛樂業進行清理,發現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及時通報環保部門,並作好環保專項行動的相關宣傳報導工作。
13、質監部門負責對生產落後淘汰產品企業的關停取締。
14、供電部門負責協助執行政府對違法企業下達的取締關閉決定,採取措施,停止供電。
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環保部門要做好同專項行動其他成員單位的職合辦案工作,凡涉及其他部門處理許可權的案件,環保部門要在查清違法事實後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各關部門必須積極配合,不得互相推諉,縣政府組織有關單位,對決定取締、關閉的違法企業採取停止供電、供水等強制措施。環保部門對已構成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檢察機關。
(三)督辦突出環境問題,公開查處環境違法大案要案。環保部門要對近年來民眾反覆投訴的嚴重危害民眾身心健康的突出問題逐一梳理,採取有力措施.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治理。在2004年環保專項整治行動中整治天完結的案件,限期治理未完成的排污企業,對未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違規建設項目,無證排污和超標排污的企業,要將其納入督辦的範圍。對嚴重危害民眾身心健康、屢查屢犯的環境違法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和行政追究力度,並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開通和公布環保投訴電話,要制定分階段新聞報導計畫,確定宣傳重點,組織新聞單位做好宣傳和跟蹤報導,定期公布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新聞媒體要積極發揮新聞宣傳的輿論效應,配合政府部門對污染嚴重、行為惡劣的違法排污企業進行跟蹤報導,對一些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曝光,在全縣營造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的強大聲勢,營造全社會自覺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五)嚴格報告制度,加強信息通報。各項整治行動期間,每周向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遇有重要情況和緊急情況可隨時上報,重點環境污染問題和查處的典型案件及時上報,不得虛報瞞報。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重點督辦問題的查處情況、環境違法問題的立案、結案情況,定期進行檢查通報。
(六)建立與完善長效工作機制
1、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研究政府工作和幹部任期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切實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針對存在問題突出的結構性污染,制定調整產業結構、推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的計畫和措施,分年度實施,從源頭遏制環境污染。
2、建立與完善公眾監督機制。聘請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工青婦代表為環保監督員,形成社會監督機制。完善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建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制度,保證環保執法的公開、公平、公正。要認真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建立有獎舉報、環保局長接待日、行風評議等制度。
3、建立環境保護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已經建立環境保護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的地方要認真檢查落實情況,尚未建立的地方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儘快制度並實施。
附:正安縣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
正安縣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盧 超(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馮 軼(縣政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任錫堯(縣環保局局長)
成 員:熊志勇(縣計畫局常務副局長)
肖代紅(縣經貿昌副局長)
駱科平(縣監察局副局長)
李祖朝(縣工商局副局長)
游德學(縣司法局副局長)
張澤林(縣鄉企局副局長)
周信芳(縣文廣局副局長)
羅遵義(縣宣傳部副部長)
鄭德明(縣安監局副局長)
陳 兵(縣城管局副局長)
陳興顏(縣公安局副局長)
張雲喬(縣建設局主任科員)
陳 鵬(縣電力公司副經理)
王 勇(縣環保局副局長)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環保局,主要負責環保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任錫堯任辦公室主任,王勇任辦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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