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貝鹽酸昂丹司瓊

鹽酸昂丹司瓊,為高選擇性的5-羥色胺3受體拮抗劑,本品能夠阻斷因5-HT3受體引起迷走傳入神經興奮而導致的嘔吐反射。臨床用於治療癌症患者放、化療引起的嘔吐。

【藥品名稱】
產品名:鹽酸昂丹司瓊
商品名:歐貝
英文名:Ondansetron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適應症】
歐貝適用於治療由化療和放療引起的噁心嘔吐,也可用於預防和治療手術後引起的噁心嘔吐。
【性狀】
歐貝(自甲醇中結晶)熔點231~232℃;其鹽酸二水合物為白色結晶性固體(自水/異丙醇中結晶),熔點178.5~179.5℃,性狀:注射劑,片劑。
【規格】
針劑:4ml:8mg(按C18H19N3O計);2ml:4mg(按C18H19N3O計); 片劑:8mg(按C18H19N3O計);4mg(按C18H19N3O計)。
【用法用量】
1、治療由化療和放療引起的噁心嘔吐。
(1)成人:給藥途經和劑量應視病人情況因人而異。劑量一般為8~32mg;對可引起中度嘔吐的化療和放療,應在病人接受治療前,緩慢靜脈注射8mg;或在治療前1~2小時口服8mg,之後問隔12小時口服8mg。對可引起嚴重嘔吐的化療和放療,可於治療前緩慢靜注歐貝8mg,之後間隔2~4小時再緩慢靜注8mg,共2次;也可將歐貝加入50~100ml生理鹽水中於化療前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為15分鐘。對可能引起嚴重嘔吐的化療,也可於治療前將本品與20mg地塞米松磷酸鈉合用靜脈滴注,以增強本品的療效。對於上述療法,為避免治療後24小時出現噁心嘔吐,均應持續讓病人服藥,每次8mg,每日2次,連服5天。
(2)兒童:化療前按體表面積計算,每米2靜脈注射5mg,12小時後再口服4mg,化療後應持續給予病兒口服4mg,每日兩次,連服5天。
(3)老年人:可依成年人給藥法給藥,一般不需調整。
2、預防或治療手術後嘔吐
(1)成人:一般可於麻醉誘導同時靜脈滴注4mg,或於麻醉前1小時口服8mg,之後每隔8小時口服8mg,共2次。已出現術後噁心嘔吐時,可緩慢滴注4mg進行治療。
(2)腎衰竭病人:不需調整劑量、用藥次數或用藥途徑。
(3)肝臟衰竭病人:由於歐貝主要自肝臟代謝,對中度或嚴重肝功能衰竭病人每日用藥劑量不應超過8mg。 靜脈滴注時,歐貝在下述溶液中是穩定的(在室溫或冰櫃中可保持穩定1周):0.9%氯化鈉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複方氯化鈉注射液和10%甘露醇注射液,但歐貝仍應於臨用前配製。
【不良反應】
可有頭痛、腹部不適、便秘、口乾、皮疹、偶見支氣管哮喘或過敏反應、短暫性無症狀轉氨酶增加。上述反應輕微,無須特殊處理。個別患者有癲癇發作。並有胸痛、心律不齊、低血壓及心動過緩的罕見報告。
【注意事項】
1、對腎臟損害患者,無需調整劑量、用藥次數和用藥途徑。
2、對肝功能損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嚴重損害患者體內廓清歐貝的能力顯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顯著延長,因此,用藥劑量每日不應超過8mg。
3、腹部手術後不宜使用歐貝,以免掩蓋迴腸或胃擴張症狀。
【禁忌】
對歐貝過敏者。胃腸梗阻者。
【兒童用藥】
化療前按體表面積計算,每米2靜脈注射5mg,12小時後再口服4mg,化療後應持續給予病兒口服4mg,每日兩次,連服5天。
【老年用藥】
老年人:可依成年人給藥法給藥,一般不需調整。
【藥物相互作用】
1、沒有證據表明歐貝會誘導或抑制其它同時服用藥物的代謝。有專門研究表明,歐貝與酒精、替馬西泮、呋塞米、曲馬多及丙泊酚無相互作用。
2、對司巴丁及異喹胍代謝差的患者,對本品消除的半衰期無影響。對這類患者重複給藥後,藥物的暴露水平與正常人體無差異,故用藥劑量和用藥次數不須改變。
3、與地塞米松合用可加強止吐效果。
【藥物過量】
用藥過量後會出現下列現象:視覺障礙、嚴重便秘、低血壓及迷走神經節短暫二級AV阻滯。這些現象可得到完全糾正。對歐貝無特異的解毒藥,當懷疑用藥過量時,應適當地採取對症療法和支持療法。不推薦用吐根治療歐貝用藥過量,因為患者會因歐貝自身具有的止吐作用,而不反應。
【貯藏】 注射液應避光貯存。
【生產企業】 歐貝廠家1、齊魯製藥廠
國藥準字:H10970064 規格:4ml:8mg(按C18H19N3O計)
國藥準字:H10970065 規格:2ml:4mg(按C18H19N3O計)
國藥準字:H10970063 規格:8mg(按C18H19N3O計)
國藥準字:H10970062 規格:4mg(按C18H19N3O計) <!-- 5959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