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夏令時

歐洲夏令時

歐洲夏令時是為了利用季節性的日光而在春季開始提前一個小時的作息方法。此方法在全歐洲除冰島外的所有國家實行(冰島全年實行格林尼治時間)。在歐盟國家和其他一些非歐盟國家中,此方法實行時期從每年三月份的最後一個周日1:00(格林尼治時間)開始,至十月份最後一個周日 1:00(格林尼治時間)結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歐洲夏令時
  • 外文名:暫無
  • 分類:時間
  • 地區:全歐洲
歷史,日期預測,各地情況,西歐情況,東歐情況,土耳其,

歷史

在歷史上,歐洲的不同國家採用過各種不同的夏令時制度,但這給交通、通訊和其他活動帶來了不便。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歐洲共同體開始發布關於夏令時制度的指令,要求其成員國通過立法來確定夏令時的開始和結束日期。
自1981年起,每一個指令中都規定了統一的夏令時開始時間(在3月最後一個周日的格林尼治時間1:00將時間調前1小時),但是結束的時間並不一致。1981年和1982年的結束日期為10月的第四個周日;1983年,除歐洲西部時區外的所有歐洲時區均將結束日期改為9月的最後一個周日;1996年,所有歐洲時區均把結束日期改為10月的第四個周日。1998年,這一日期再一次被修改為10月的最後一個周日。[1]具有效力的第九條指令,則將這一時間範圍定為永久有效[2]。

日期預測

未來數年內夏令時的開始與結束日期
歐洲夏令時於以下日期的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00開始(時鐘提前一個小時):
2008年3月30日
2009年3月29日
2010年3月28日
2011年3月27日
用於計算歐洲夏令時開始時間的公式為:
3月(31-(5y÷4+4) mod 7)日的1:00(格林尼治標準時間)
(至2099年有效[3])其中y指年份,而對於非負數aamodb表示將a和b截尾後,兩數相除所得的餘數。
歐洲夏令時於以下日期的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00結束(時鐘調後一個小時):
2008年10月26日
2009年10月25日
2010年10月31日
2011年10月30日
用於計算歐洲夏令時結束始時間的公式為:
10月(31-(5y÷4+1) mod 7)日的1:00(格林尼治標準時間)
(至2099年有效)
以上兩個方程對每年4月24日給出的夏令時偏移量為1(1表示實施夏令時)。

各地情況

當夏令時開始實施時,歐洲絕大部分地區都會在當地的時區之前加入“夏令”二字。例如在UTC+1時區,歐洲中部時間變成了歐洲中部夏令時間(UTC+2)。
在英國,實施夏令時後的當地時間被稱作英國夏令時間(BritishSummerTime,縮寫BST),而一年中的其他時候應英國當地時間一般被稱作格林尼治標準時間GreenwichMeanTime,縮寫GMT)。
愛爾蘭,夏令時時段中的當地時間是“IST”,也就是“愛爾蘭標準時間(IrishStandardTime)”而非“愛爾蘭夏令時間(IrishSummerTime)”。愛爾蘭的官方使用的時間是歐洲中部時間(UTC+1),但實際上這僅僅在使用夏令時,時鐘比冬季快1小時的時候才有效(歐洲中部時間這時候是歐洲中部夏令時間)。不適用夏令時的時候,愛爾蘭的時間實際上是歐洲西部時間,也就是協調世界時或者格林尼治平均時間。

西歐情況

冰島外的所有西歐國家,不論是否加入了歐盟,都使用歐盟規定的夏令時開始和結束時間。

東歐情況

俄羅斯和白俄羅斯也使用夏令時制度,並與歐盟採用相同的開始和結束日期(即3月和10月的最後一個周日)。但是,與歐洲其他國家有明顯區別的是,夏令時開始時,俄羅斯各個時區均在當地時間的凌晨2:00,而非統一的格林尼治時間1:00。而夏令時結束時,將時鐘撥慢一小時的時間則是各個時區的當地時間凌晨3:00。俄羅斯自2011年3月27日開始永久使用夏令時,把時間撥快一小時,不再調回。在總統德米特里·梅德韋傑夫支持下,俄羅斯各時區當地時間下午2時把時間永久調快一小時,使用夏令時。例如,莫斯科時間與格林尼治時間將永久相差4小時。按法新社的說法,由於蘇聯1930年要求全國統一把時間調快一小時,這一舉措意味著俄羅斯各地時間將比原來快兩小時。蘇聯1981年出於節能考慮引入夏令時制度,每年3月最後一個星期日開始,至10月最後一個星期日結束。

土耳其

土耳其同樣根據歐盟的有關規定實施夏令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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