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歐洲原子能聯營
- 外文名:Euratom
歐洲原子能聯營又叫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opean Atomic Energy Community)。該組織根據《羅馬條約》成立於1958年1月1日。它與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成立是歐洲政治和經濟一體化道路上的重要標誌。最早的成員國是比利時、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盧森堡和荷蘭,這些國家同時也是歐洲煤鋼聯營的成員國。隨著時間的推移,愛爾蘭、英國、丹麥、西班牙、希臘和葡萄牙相繼加入,1995年瑞典、芬蘭和奧地利也加入了這個組織。
組織成立歐洲原子能聯營的主要動機是,促進建立歐洲範圍的而不是一國的原子能工業。此外還有協調各國的原子能研究工作,鼓勵建立原子能發電設施,制訂安全與保障制度,促進自由交換情報及人員的自由交流,以及組建一個共同市場進行原子能設備及物資貿易等。根據《羅馬條約》第2條,具體的目的為:①進行研究並保證成員國共享核技術信息;②建立統一的核安全標準;③促進對開發核能所需要的基礎建設和投資;④保證核燃料供給的有秩序性和公平性;⑤確保核燃料不被轉用於其它目的(建立保障監督);⑥行使裂變材料所有者的權利;⑦建立一個共同市場進行裂變材料的貿易。
歐洲原子能聯營的管理範圍不涉及軍用原子能物資。自從成立起該組織就與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煤鋼聯營共有一個法院和議會,1967年7月,三個組織的行政機構合併。研究工作在歐洲原子能聯營附設的研究中心進行,該組織還與各成員國內的研究機構訂立契約,以及與其他國家及國際組織訂立合作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