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膠工廠環境保護設計規範

橡膠工廠環境保護設計規範

《橡膠工廠環境保護設計規範》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我國橡膠工業多年來在環境保護設計、運行方面的經驗,結合國內、外橡膠工廠環境保護的先進技術和先進理念,廣泛徵求了國內橡膠行業的工程設計、工程施工、科研和橡膠製品、輪胎生產單位的意見,並進行了多次整理及討論,最後經審查定稿。《橡膠工廠環境保護設計規範》共分10章,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設計內容,廠址選擇與總圖布置,廢氣、粉塵防治,廢水防治,噪聲防治,固體廢物處置,事故應急措施,環境監測等。《橡膠工廠環境保護設計規範》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基本介紹

  • 書名:橡膠工廠環境保護設計規範
  • 出版社:中國計畫出版社
  • 頁數:33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計畫出版社
  • 作者: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化工分會
  • 出版日期:2009年3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8017715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序言,

內容簡介

《橡膠工廠環境保護設計規範》由中國計畫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1 總則
2 術語
3 設計內容
4 廠址選擇與總圖布置

5 廢氣、粉塵防治
5.1 一般規定
5.2 污染源控制
5.3 廢氣治理
5.4 粉塵治理

6 廢水防治
6.1 一般規定
6.2 污染源控制
6.3 廢水處理

7 噪聲防治
8 固體廢物處置
8.1 一般規定
8.2 污染源控制
8.3 存放、運輸及處置

9 事故應急措施
10 環境監測
本規範用詞說明
附:條文說明

文摘

5.1.1橡膠工廠生產工藝設計宜採用不產生污染或少產生污染的清潔生產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宜採用無毒無害或無污染的原材料和輔助材料。5.1.2選擇廢氣治理方案時,應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5.2污染源控制5.2.1產生廢氣、粉塵等污染物的橡膠加工設備宜選用密閉式,對無法密閉的設備應配設污染物的收集、治理設施。
5.3廢氣治理5.3.1對橡膠加工過程下列污染源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和其他廢氣(複合臭氣除外),宜採取有組織排放措施,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的有關規定。
1膠漿製備、浸膠漿和膠漿噴塗等工序的有機溶劑揮發氣體;
2橡膠加工過程產生的熱膠煙氣和硫化煙氣;
3橡膠加工酸洗過程產生的酸霧;
4再生膠脫硫罐產生的廢氣。5.3.2複合臭氣的排放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的有關規定執行。有組織排放的複合臭氣的排放速率不得超過按排氣筒高度規定的最高排放速率值;無組織排放的複合臭氣的排放濃度不得超過廠界濃度控制值。

序言

本規範是根據建設部“關於印發《2006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訂、修訂計畫(第二批)》的通知”(建標函136號)的要求,由中國石油和化工勘察設計協會、全國橡膠塑膠設計技術中心會同中國化學工業桂林工程公司、昊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橡膠製品研究所、西北橡膠塑膠研究設計院共同編制而成。
本規範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我國橡膠工業多年來在環境保護設計、運行方面的經驗,結合國內、外橡膠工廠環境保護的先進技術和先進理念,廣泛徵求了國內橡膠行業的工程設計、工程施工、科研和橡膠製品、輪胎生產單位的意見,並進行了多次整理及討論,最後經審查定稿。
本規範共分10章,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設計內容,廠址選擇與總圖布置,廢氣、粉塵防治,廢水防治,噪聲防治,固體廢物處置,事故應急措施,環境監測等。
本規範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全國橡膠塑膠設計技術中心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本規範在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認真總結經驗,注意積累資料,隨時將意見和建議寄送全國橡膠塑膠設計技術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小營路15號院1號樓中樂大廈408室,郵政編碼:100101,傳真:010一51372780,E_mail:(2hina.crpi@yahoo.corn.cn),以供今後修訂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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