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睡佛

樂山睡佛

巨型睡佛又稱隱型睡佛,位於樂山城側的三江(岷江青衣江大渡河)匯流處,這尊睡佛全身長達4000餘米。佛頭、佛身、佛足由烏尤山凌雲山和東岩聯襟而成,四肢齊全,體態勻稱,面目清秀,安詳地漂臥在青衣江山脊上,仰面朝天,慈祥凝重。

靈寶峰上的靈寶塔,又名凌雲塔,因其聳立在凌雲寺後的靈寶峰巔,故以山峰命名。塔建於宋,明、清均曾修葺。為磚築、方形十三層空心密檐式四方錐體,坐東向西,高38米。下層特高,以上層層收縮,直至塔頂。內實為5層,有通光小孔,每層設佛龕,有石刻佛像。清人有詩:“秘開靈寶擘雲根,三水交投萬馬奔。光相婆羅坪外見,諸峰羅列此峰尊。”

靈寶塔每級都開有窗眼,既可以採光,又能供遊人四處眺望。登臨塔頂,視野開闊,東面山巒重疊,氣勢雄偉;南面可見藏經樓、東坡樓;西面江水似天外瀉來,三峨如舟浮雲海;北面鳥瞰樂山全城,如一隻展翅彩鳳俯臥在綠波之上。真是東西南北,氣象萬千。

根據山川形勢,修建此塔的目的,主要還是作為三江合流處的標誌。高71米的大佛是為了鎮水保平安,靈寶塔則作為航船標誌,使船工提高注意力,以便安全渡過急流險灘,如今,靈寶塔已成為嘉州古城的一座標誌,經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樂山睡佛
  • 外文名稱:leshanshuifo
  • 地理位置:位於樂山城側的三江
  • 開放時間:全天
  • 門票價格:免費
  • 長度:睡佛全身長達4000餘米
  • 發現時間:1989年5月11日
  • 別稱:隱型睡佛
  • 建議遊玩時長:1小時
  • 適宜遊玩季節:春秋兩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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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點結構

巨形睡佛是由烏尤山凌雲山、東岩構成的奇觀。“巨佛”山體是距今的一億二千萬年前的白堊紀上統夾關組紫紅——磚紅色砂岩。
“巨佛”頭南腳北,臥於眠江東岸,南北直線距離約1300米。烏尤山為“佛頭”:山嘴是“肉髻”,景雲亭如同“睫毛”,山頂樹冠各為“額、鼻、唇、頜”,惟妙惟肖,最富神采;凌雲山棲鸞、集鳳兩峰為“佛胸”,靈寶峰是其“腹和大腿”,就日峰是其“小腿”;東岩南坡則為其“腳”。樂山大佛位於“肩”、“胸”內,寓“心即是佛”、“心中有佛”之意,形成了“佛”中有佛的奇觀。

歷史沿革

戰國時期,秦蜀守李冰“鑿離堆”,烏尤山山體有所改變。漢 代,三山均為墓地,建造了成百上千的崖墓凌雲、烏尤之間的麻浩崖墓內,刻有一尊我國最早的摩崖佛像。唐代,烏尤山、凌雲山佛教大興,建有烏尤寺凌雲寺,開鑿了樂山大佛靈寶塔始建於唐代,宋以後歷代均有維修。這些相關的自然、人文歷史奇妙地結合,把“巨佛”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在20世紀90年代初始展現到了人們的眼前。那鬼斧神工的奇特景觀,為名城樂山增添了一個全新的內容。

相關事件

1989年5月,61歲的廣東順德農民潘鴻忠到樂山旅遊,遊覽樂山大佛烏尤山之後,隨手用傻瓜相機拍了一張睡佛照片。而正是這張照片,讓潘鴻忠被認為是樂山睡佛的發現者。
樂山睡佛樂山睡佛
1989年5月11日,廣東順德縣鶴鄉農民潘鴻忠到樂山旅遊,拍下了一張凌雲、烏尤全景照。回家鄉後,突然 發現照片上的山形宛如“健男仰臥”;遂把《樂山巨佛發現記》,在《四川文物》(1990年第4期)首次發表。8月,《樂山報》發表了《樂山巨佛發現記》全文。
9月,四川省文化廳派考察組專程赴樂山考察,給予了肯定。庚續,《四川日報》、《中國文化報》、《人民日報》(海外版)、《華聲報》、《中國旅遊報》、《今晚報》、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新聞單位競相報導,在國內外產生了始料未及的反響,可謂“巨佛”出世,轟動一時。慕名而來的遠近遊人,絡繹不絕。
1990年國家撥款對大佛進行了比較徹底的維修。同時增加了一些配套設施及服務設施。把這一旅遊點建設得更加完善。
1991年,潘鴻忠被樂山市人民政府授予“榮譽市民”稱號。隨後,由他撰文的《樂山巨佛發現記》被刻成石碑,豎立在新建的觀佛樓的牆上,被譽為“三絕碑”,供遊客觀賞,並一直延續至今。

旅遊信息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
巨佛”景觀不是隨處可見,觀賞“巨佛”的最佳點是在樂山古城東迎春門碼頭一帶。在此處往南眺望,或春或夏、或早或晚、或萬里晴天、或雲霧瀰漫,“巨佛”均可一收眼底。那巨大的身影,伴隨著三江流水、四季風雲,似隱似現,與嘉州山水渾然一體,給來來往往的遊人一種江山多嬌的美的享受、一種妙趣天成的文化薰陶。
大佛背靠山崖,面臨大江。當遊客們觀賞大佛時,同時也就遊覽了凌雲山的勝景
細心的遊人會發現大佛的兩耳和頭顱後面,鑿有縱橫的排水溝,一場大雨後,積水很快就通過這些排水溝排走了,使佛像不至為雨水侵蝕。這座大佛,經過一千多年仍能保持完好,在一定程度上要歸功於這套科學的排水系統。

重要事件

2014年9月,發現樂山睡佛的順德八旬老翁以25年來未獲得任何獎金及物質獎勵為由狀告樂山市政府。
2014年現年86歲的潘鴻忠,2014年安居於老家順德勒流。他曾經因為在20多年前發現樂山睡佛而成名。但是,2014年這位八旬老人正式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樂山市人民政府峨眉山-樂山大佛景區管委會,並索賠280萬元。因為潘鴻忠認為,自己作為樂山睡佛的發現者,有權利獲得相應的物質獎勵。
2014年9月4日,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回復稱潘鴻忠不屬於提起侵害發現權糾紛訴訟的適格主體,故不受理此案。對此,潘鴻忠表示決定抗訴。
另據了解,潘鴻忠老人還打起著作權官司。起因是老人認為四川省集郵公司所發行的一套郵折里,有一張樂山睡佛的照片侵犯了他的著作權,因此向四川省集郵公司索賠100萬元。據了解,2014年此案材料已交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但是否受理,該法院尚未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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