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榆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榆林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榆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政策、規定和措施。
(二)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的改革和發展工作;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規劃協調全市文化設施建設布局,參與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三)歸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藝術活動以及公益性民眾藝術館、文化館、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推動開展各類民眾性文化工作;管理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管理全市文學、美術、書法、攝影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制定全市文化藝術比賽、評獎等活動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研究擬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方面的產業規劃和經濟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的發展。
(五)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工作;申報、推薦全國、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核申報全市重點文物的保護、考古發掘、古建築維修項目;負責文物複製品管理、流散文物徵集、文物鑑定工作;協調、指導、檢查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風險等級鑑定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破壞文物、盜掘古墓葬、走私販賣文物的案件。
(六)管理全市電影發行放映行業的規劃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審核、申報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組織審查在全市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它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協調和檢查重大宣傳活動,統一組織和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
(七)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娛樂、電影、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和音像市場,依法實施娛樂、演出、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影、美術品經營和音像、電子、書報刊等出版物經營項目的行政許可;監督、指導縣(區)文化市場管理工作;負責文化、文物、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並開展文化文物市場稽查工作。
(八)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管理全市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指配全市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科技工作,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系統高新技術的套用。
(九)監督管理新聞出版活動和全市印刷業;負責書報刊印刷、發行單位審核申報;負責非法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認定;依法對報社記者站進行管理。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全市“掃黃打非”行動。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侵權案件。
(十)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方面的對外及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研究擬定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的人才發展規劃,制定人才培訓和藝術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及行業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二)管理直屬單位;指導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和研究會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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