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溪區公安分局

楓溪區公安分局,位於楓溪區,屬於政府公安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楓溪區公安分局
  • 所屬地區:楓溪區
  • 管理範圍:公安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其他信息,

主要職責

(一)新設立機構及職能
1、內設機構及職能
(1)指揮室(副科級)
負責接警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做好處警工作;負責公安情況統計、信息收集、綜合情況上傳下達工作;起草、審核以分局名義發出的公文和做好印鑑管理、保密檢查、檔案管理等工作;擬訂通訊建設規劃和有關工作制度,負責通訊器材的保管、檢修工作;負責日常的接訪工作及承辦上級交辦的重要信訪件。
(2)監察股(與紀檢組合署辦公,加掛警務督察隊牌子)
組織實施《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實施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負責對民警執法執紀行為的監察,抓好廉政教育和對受行政處理人員的跟蹤、教育工作。
(3)裝備財務股
負責幹部、職工的生活福利、食堂、公共衛生、辦公用房、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車輛調度和保養、檢修工作;負責警用裝備、警服發放、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本級財務管理和完成上級交辦的審計任務。
2、直屬大隊及大隊內設機構、職能
(1)設立治安巡警大隊(副科級)。
負責查處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擾亂公共秩序及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行為;負責對旅館業、印章刻字業、舊貨業、修理業等特種行業的治安管理;負責轄區內車站、公共文娛場所、體育場所等公共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制止、取締民眾性的封建迷信活動和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及時掌握轄區的治安動態;查處"黃、賭、毒"活動;負責槍枝、警械、彈藥、爆炸物品、劇毒物品的管理工作;負責治安案件裁決和收教人員審批工作;指導、協調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負責治保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基層開展群防群治工作;負責本轄區主要路段巡邏,及時發現、制止、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接受民眾的報警,及時救援遇難民眾,扶危濟困。內設二個中隊(均正股級)。
(2)刑事警察大隊內設二個中隊(均正股級)。
負責刑事偵破工作;緝追逃犯,處置暴力性犯罪。一中隊負責路東、路面片的刑事偵查工作。二中隊負責長德片、火車站區的刑事偵查工作。
(3)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正股級)
負責組織線索查證工作,掌握並分析研究敵情和社會政治動向;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負責對宗教陣地的控制,抵制海外宗教滲透;查處危害國家安全刊物,打擊取締反動會道門和非法組織的活動;負責秘密力量建設、物色特情朋友;負責文檢技術鑑定,收集物證樣品;負責專兼職政保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全區國家安全工作,負責重要線索和明地區線索的查證工作;負責專案偵察、收集專案來源線索;負責"三情"信息的收集和反饋工作;負責境外入境可疑人員的審查工作。
(4)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正股級)
負責對《刑法》規定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74種經濟案立案和偵查工作。在上級經偵部門的統一指揮下,參與大要案件的調查取證和緝捕工作;負責對經濟民警的管理工作;指導內部單位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安全保衛工作。
(二)保留機構及職能(包括消防科)
1、內設機構、職能
(1)政工辦公室(副科級)
組織分局機關民警政治理論學習,及時掌握全局政治思想工作情況和民警狀況;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抓好分局機關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警銜呈報、立功創模、政工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分局機關的黨務、共青團、婦聯、退(離)休人員的管理和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計畫生育工作。
(2)法制股
負責實施公安執法的檢查和監督,審核呈報治安案件和審核刑事強制措施、行政處罰、勞動教養等案件;承辦複議和應訴案件;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研究處理;負責公安法制宣傳和法制教育;開展專題調查研究,提出執法建議;開展法學理論的探討,提供法律諮詢。
(3)戶政股
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派出所對轄區常住人口、流動人口、人口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的管理和居民身份證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年終人口統計及戶政管理的各種統計工作;負責對遷入戶口申請的審核、呈報工作。
(4)出入境管理股(加掛外國人管理股牌子)
受理公民因私出國及港、澳、台單雙程的申請;受理審查港、澳、台同胞入境定居申請,華僑回國定居申請;受理申請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查處涉外案(事)件,查控上級交辦的不準出入境人員;負責臨時來本轄區的境外人員、外國人居留旅行的管理及每月出入境管理、外管統計表;輸邊境通行證。
(5)消防科(現役)
負責區內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審查區屬各部門、各單位制訂的有關消防安全措施;掌握火災情況,組織調查火災原因,負責火災統計工作。

其他信息

2、直屬大隊及職能:
刑事警察大隊(副科級)
負責全區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和組織、協調跨區域的刑事重大案件的偵破工作;負責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跨區域的犯罪案件偵查工作。負責緝拿負案在逃案犯;負責緝毒和禁毒的宣傳工作;負責刑事特情的物建、管理、使用;打擊恐怖活動犯罪活動;協助外地公安機關,緝追逃犯,偵破刑事案件;負責刑事案件現場堪查;負責三級刑事技術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區刑事資料、痕跡物證、指紋、腳印卡片的收集、儲存和使用管理;收集犯罪資料、線索,研究犯罪活動規律;負責犯罪嫌疑人的保外就醫、監外執行,取保候審罪犯的審查、呈報工作;指導派出所開展刑偵工作,預防、減少、控制刑事案件的發生、降低發案率。
3、四個派出機構(副科級)
(1)楓溪派出所
管轄楓一、楓二、懷德、石橋、洲園、湖廈、長美一、長美二、長美居委等9個村(居委會)。
(2)池湖派出所
管轄池湖、蔡隴、堤頭、雲步、田頭何、上東埔、下東埔、田頭、洋頭、全福、古板頭、英塘等12個村。
(3)如意路派出所
管轄前進、白塔、槐山崗、高廈、山邊、西邊等6個村。
(4)興工路派出所
負責潮州市火車站區、田龍、詹厝、李厝範圍內的治安管理工作,協助刑偵部門查破轄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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