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林鄉

楓林鄉

楓林鄉,2004年廢止的地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楓林鄉
  • 廢止年份:2004年
  • 設立年份:1984年
  • 所在區域:安徽省
  • 性質:地名
  • 曾用名:楓林人民公社
  • 羅馬字母拼寫:Fēnglín Xiāng
地名含義,歷史沿革,

地名含義

境內有山場,地形似楓葉,有成片的楓樹生長於此,故而得名楓林鄉。

歷史沿革

1949年分屬新安區的公嶺、鹿苑、路井等鄉;1956年建立楓林鄉;1958年屬高河區育兒人民公社,繼而併入高河人民公社;1969年併入新安人民公社;1972年改為楓林人民公社;1984年為楓林鄉;2004年併入馬廟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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