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華貴(江西省九江市湖口縣公安局原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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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華貴,男,漢族,1971年8月出生,江西湖口人,大學文化,1994年8月參加工作,200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九江市湖口縣公安局副局長。

2020年3月6日,據中國檢察網訊息,潯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楊華貴涉嫌受賄、徇私枉法、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華貴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湖口
  • 出生日期:1971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雙開處理,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94年8月至1995年3月,湖口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
1995年3月至1995年8月,湖口縣公安局江橋派出所民警;
1995年8月至2003年6月,任湖口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
2003年6月至2006年11月,任湖口縣公安局副局長;
2006年11月以來,任湖口縣公安局副局長(正科級)。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7月8日,據江西省紀委監委訊息,楊華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九江市紀委市監委指定,接受九江市潯陽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處理

2019年12月20日,據九江市紀委監委訊息,楊華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楊華貴在任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欺上瞞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多次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民眾紀律;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楊華貴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
楊華貴身為黨員幹部,信念缺失,初心泯滅,私慾膨脹,恣意妄為,“六大紀律”樣樣違反,紀法底線連連失守;人前清正廉潔,人後瘋狂斂財,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是典型的“兩面派”、“兩面人”;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頂風違紀;對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高壓態勢毫無戒懼,知法犯法。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湖口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湖口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楊華貴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口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相關款物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2020年3月6日,據中國檢察網訊息,潯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楊華貴涉嫌受賄、徇私枉法、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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