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發生論

1838年,德國植物學家施萊登(M.J.Schleiden)發表了《植物發生論》,指出細胞是構成植物的基本單位。
1839年,德國動物學家施旺(M.J.schwann)發表了《關於動植物的結構和生長的一致性的顯微研究》,指出動植物都是細胞的聚合物。兩人共同提出:一切植物、動物都是由細胞組成的,細胞是一切動植物的基本單位,這就是著名的“細胞學說”(cell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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