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修改

條約修改是指條約的若干締約方之間以協定對條約規定予以修訂。多邊條約中兩個以上當事國,在下列情形下有權締結協定僅在彼此間修改條約:(1) 條約內規定允許進行此種修改; (2) 有關之修改非為條約所禁止,並且不影響其他當事國享有條約上的權利或履行其義務,也不涉及任何與有效實行整個條約的目的及宗旨至關重要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條約修改
  • 釋義:條約的若干締約方之間以協定對條約規定予以修訂
多邊條約中兩個以上當事國,在下列情形下有權締結協定僅在彼此間修改條約:(1) 條約內規定允許進行此種修改; (2) 有關之修改非為條約所禁止,並且不影響其他當事國享有條約上的權利或履行其義務,也不涉及任何與有效實行整個條約的目的及宗旨至關重要的規定。對於條約的修改,除有特殊規定外,有關當事方應當將其擬締結修改協定的意思和對條約的修改通知其他當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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