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學董家桂獎

桂林中學董家桂獎

桂林中學董家桂獎,原名為““桂林中學董家桂獎學金””,為董家桂在2005年桂林中學百年校慶之時設立。合計獎金總額15萬元。2013年12月,更名為“桂林中學董家桂獎”。下設“董家桂人文獎教金”、“董家桂人文獎學金”和“董家桂優秀獎學金”三項。每個獎項的獲獎人員及名額允許出現空缺。

基金管理委員會,獎金評審委員會,獎勵範圍,人文獎教金,人文獎學金,優秀獎學金,頒獎時間,

基金管理委員會

基金管理委員會由出資人(董家桂)、出資委託人(聶桂華女士)和桂林中學校長組成。基金管理委員對該獎項有解釋權,並批准每年的獎金開支。

獎金評審委員會

評審委員會由桂林中學校長、學生工作處主任、教務處主任、年級組長、團委書記及副書記、學生會主席組成,校長為組長。

獎勵範圍

人文獎教金

1.桂林中學全校語文、歷史、地理、政治、體藝等學科教師中業務精湛,愛校如家,關心學生,表現突出優異成績者均可作為獲獎候選人提名;
2.由獎金評審委員會在候選人名單中評選出獲獎人員;
3.每年獎勵教師3人,每人各獎勵人民幣1000元。

人文獎學金

1.在社會科學、人文科學方面有突出成績者,包括在一個學年中,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優秀,特別是在文史地哲等學科成績突出者,以及在報刊方面發表過有關的文章,均可作為獲獎候選人;
2.各班班主任、相關年級的政史地教師和年級組長推薦候選人名單,由獎金評審委員會決定獲獎人員;
3.獲獎人員名額分配:高三年級文科班3人;高三年級理科班1人;高二年級1人;
4.每年獎勵學生5人,每人各獎勵人民幣500元。

優秀獎學金

1.應屆畢業生中,凡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在廣西考區獲得文科或理科總分前三名的考生(若在當年廣西考區前三名當中沒有桂林中學的學生,則取當年桂林中學文科和理科獲得最好名次的學生各一名)和考取北京大學的考生,均可獲得此獎金,並且兩項獎金可以累加;
2.文科或理科前三名(或當年文科和理科桂林中學最好名次獲得者)獲獎人員名單以廣西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考取北京大學的人員名單,以獲得北京大學錄取通知書並確認入學為準;
3.文科和理科廣西第一名,各獎勵人民幣5000元;第二名,獎勵人民幣4000元;第三名,獎勵人民幣3000元;
4.文科和理科最好名次獲得者,各獎勵人民幣1000元;
5.考取北京大學的考生,獎勵人民幣1000元。

頒獎時間

1.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初頒發“桂林中學董家桂人文獎學金”;
2.7月底或8月初頒發“桂林中學董家桂優秀獎學金”;
3.9月18日頒發“桂林中學董家桂人文獎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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