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燃料循環廢物

核燃料循環系統所產生的廢物,包括採礦水冶精製富集燃料元件製造、反應堆運行、乏燃料後處理、有關設施退役和有關研究開發活動所產生的放射性廢物

waste from nuclear fuel cycle
由於核燃料循環系統涵蓋的範圍很大,不同環節產生的廢物的特性有很大的差別。例如從廢物體積來說,鈾礦冶廢物約占核燃料循環廢物體積的90%;從放射性來說,乏燃料後處理產生的高放廢液約占核燃料循環廢物放射性的99%。核燃料循環過程以反應堆運行為界,分為前段和後段。核燃料循環前段運作對象是天然鈾濃縮鈾,廢物中放射性核素主要是鈾及其子體,通常屬於低放廢物。核燃料循環後段主要活動是乏燃料後處理及伴隨的廢物處理與處置,廢物中含有裂變產物和錒系核素,可能是高放廢物α廢物,但大部分也是低、中放廢物核電廠運行廢物主要是低、中放廢物,很少有高放廢物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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