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

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雲龍示範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國發〔2015〕7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5〕5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努力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完善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廣大殘疾人。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普惠與特惠相結合。既要通過普惠性制度安排給予殘疾人公平待遇,保障其基本生存發展需求;又要通過特惠性制度安排給予殘疾人特別扶助和優先保障,解決其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難。
2. 堅持兜底保障與就業增收相結合。既要突出政府責任,兜底保障殘疾人基本民生,為殘疾人發展創造基本條件;又要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和市場機製作用,為殘疾人就業增收和融合發展創造更好環境。
3. 堅持政府扶持、社會幫扶與殘疾人自強自立相結合。既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勵社會幫扶,進一步解決好殘疾人生產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又要促進殘疾人增強自身發展能力,激勵殘疾人自強自立。
4. 堅持統籌兼顧和分類指導相結合。既要著眼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又要使殘疾人小康進程與全市全面小康進程相協調、相適應。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高,殘疾人融合發展得到大力推進,廣大殘疾人生活更加殷實、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二、紮實做好殘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一)加大殘疾人社會救助力度。對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家庭應保盡保,靠家庭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納入低保後生活仍然處於貧困線以下的殘疾人,要採取多種措施,確保其如期脫貧。對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的殘疾人,逐步改善供養條件。對納入城鄉醫療救助範圍的殘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和封頂線。精神障礙患者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後仍有困難,或者不能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的,應當優先給予醫療救助。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對於殘疾人申請社會救助的,應當及時受理並提供相應便利條件。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殘疾人和殘疾人家庭,按規定給予臨時救助。對城鄉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殘疾人,給予及時救助和妥善安置。
(二)建立完善殘疾人福利補貼制度。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根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2016年建立全市統一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並與國家政策相銜接,統一名稱、範圍。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要成為殘疾人基本福利補貼制度。認真落實《湖南省殘疾人扶助辦法》規定的各項殘疾人優惠政策措施。
(三)幫助殘疾人普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落實貧困和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資助政策,有條件的地方要擴大資助範圍、提高資助標準,幫助城鄉殘疾人普遍按規定加入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康復項目,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完善重度殘疾人醫療報銷制度,做好重度殘疾人就醫費用結算服務。鼓勵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機構增設預防各種傷殘風險和殘疾人專項險種。採取給予補助等形式,支持殘疾人家庭購買財產保險、殘疾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重大疾病保險,增強殘疾人家庭抵抗風險能力。
(四)優先保障城鄉殘疾人基本住房。將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殘疾人家庭納入城鎮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家庭優先提供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各地在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時,要採取制定實施分類補助標準等措施,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家庭;對無力自籌資金的殘疾人家庭等,要通過採取托底保障等措施,保障其改善居住條件。到2020年完成全市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務。
三、千方百計促進殘疾人及其家庭就業增收
(一)依法推進按比例就業和穩定發展集中就業。各地要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除創業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不超過20人的小微企業外,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其他用人單位嚴格依法征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獎勵。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應當預留適合殘疾人工作的崗位,帶頭招錄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到2020年,各級殘在線上關幹部隊伍中要有一定數量的殘疾人幹部。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資格認定管理辦法,通過稅收優惠、社會保險補貼、崗前培訓補貼,鼓勵用人單位吸納更多殘疾人就業。搭建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產品和服務展銷平台,政府優先採購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的產品和服務,培育扶持吸納殘疾人集中就業的文化創意產業基地。推進盲人按摩產業轉型升級,幫助更多盲人在醫療和保健按摩產業就業。
(二)大力支持殘疾人多種形式就業增收。對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進行職業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增強就業能力。促進農村殘疾人轉移就業。認真落實國家對殘疾人創辦的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的扶持政策,並為其提供孵化服務。各級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就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鄉鎮(街道)、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納入政府購買社會公共服務範疇。對殘疾人興辦、創辦、領辦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的,在場地、資金、技術、貼息貸款等方面予以支持。政府在城鎮臨街小巷巷口劃定專門地塊,設定殘疾人就業攤點,幫助殘疾人自力更生從事經營活動。支持發展殘疾人家庭手工業,建立完善殘疾人家庭手工業服務體系,開闢殘疾人居家就業和網上就業渠道。加大對殘疾人扶貧的信貸支持力度。對滿足融資增信措施到位、信貸風險可控和符合商業銀行信貸政策等條件的貧困殘疾人貸款,可在信用登記評定、貸款額度等方面給予一定傾斜。以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為依託,建立殘疾人創業基金,解決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殘疾人籌措創業資金難題。對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的設施設備、無障礙改造等給予扶持,吸納更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體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探索殘疾人駕駛符合國家標準的小型汽車在符合駕駛和運營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鄉社區與捷運站及公交站點間的短距離運輸服務。
(三)加大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力度。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加快推進扶貧開發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大力推進殘疾人精準扶貧。將農村貧困殘疾人作為重點扶持對象納入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和貧困監測體系,將農村貧困殘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和數量減少納入貧困縣考核指標。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貧困縣每年殘疾人脫貧比例不低於10%。統籌培訓資源,加強培訓工作,幫助扶貧殘疾人家庭掌握更多實用技術。加大對農村殘疾人扶貧的支持力度,落實好扶貧貸款貼息政策,支持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發展和扶貧對象家庭參與養殖、種植、設施農業等增收項目。組織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參與合作經濟組織和產業化經營,保障殘疾人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流轉合法收益。在各級各單位駐村幫扶工作中,要更加關心、更加重視殘疾人及其家庭,切實幫助其脫貧增收。建立社會幫扶信息對接機制,支持互助和慈善組織實施貧困殘疾人救助項目,精準幫扶貧困殘疾人脫貧。到2020年基本消除殘疾人絕對貧困現象。
(四)切實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和勞動保障監察。加強全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信息網路建設。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免費向殘疾人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提供就業援助。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殘疾人自主參加的職業培訓可以按規定予以補貼。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嚴肅查處強迫殘疾人勞動、不依法與殘疾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違法行為,依法糾正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歧視殘疾人行為,切實維護殘疾人勞動保障權益。
四、著力提升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一)強化殘疾預防、康復等服務。實施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強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建立綜合性、社會化的新生兒出生缺陷、殘疾兒童篩查、申報、預防和聯合防治網路,形成信息準確、方法科學、管理完善、監控有效的殘疾預防機制,提倡婚前檢查和孕期檢查,有效控制因遺傳、疾病、意外傷害、生產事故、環境及其他因素導致的殘疾發生和發展。建立殘疾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監測和研究,推動衛生計生部門與殘聯信息共享。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加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力度,逐步實現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免費得到手術治療、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進入康復機構接受訓練的貧困殘疾兒童及其家庭給予適當的住宿、交通、生活等補助。實施重點康復項目,為城鄉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對基本型輔助器具配置給予補貼或將其納入醫療保險報銷目錄。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雙向轉診制度,實現分層級醫療、分階段康復。依託專業康復機構指導社區和家庭為殘疾人實施專業化的康復服務。加強各級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和人才培養。
(二)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特殊教育學校普遍開展學前教育,對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給予資助。切實解決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問題,提高殘疾人教育普及水平,提升特殊教育教學質量。推行全納教育,建立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推動發展以職業教育為重點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鼓勵和扶持大中專院校開辦專門招收殘疾人的院系(專業),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職業教育學校聯合辦學。加大殘疾學生就學支持力度,建立覆蓋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子女就學資助政策體系,完善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交通費等補助政策,推進高中階段殘疾人免費教育。落實《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為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平等的機會。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加大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承擔殘疾學生教學、管理工作的普通學校教師的人才引進和培訓力度,增進培訓的針對性和適用性。落實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津貼,對在殘疾人教育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0年並從該崗位上退休的,其加發的特殊教育津貼納入退休費計發基數。實施國家手語、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
(三)完善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繼續完善殘疾人康復、托養等服務設施建設。建立完善各級殘疾人服務設施運營管理機制,採取公辦、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形式,確保殘疾人服務設施發揮作用。推動縣市區建成一批殘疾人體育健身示範點,通過社會體育指導員普及一批適合殘疾人的體育健身項目。按照文化體育均等化服務的要求,將殘疾人文化、體育需求納入地方公共文化體育設施與服務平台規劃建設,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設施及無障礙服務,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和公園等公共場所對殘疾人免費或優惠開放,各級公共文化設施要為殘疾人配備無障礙設施,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要設立盲人閱覽室或盲人閱覽區,配置盲文讀物及相關設備,幫助殘疾人獲得公共文化服務。將殘疾人出行納入城市公共運輸補貼範圍,由各級政府給予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實施殘疾人持殘疾證免費乘坐公車、捷運等公共運輸工具政策。建立健全殘疾人托養照料機制,將老年殘疾人作為養老服務的重點對象予以優先接收。非營利性殘疾人托養機構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證書》的,可按規定享受建設、運營補貼。建立非營利性殘疾人托養機構建設補貼、床位補貼制度。居家養老的貧困殘疾人優先享受政府購買服務。
(四)全面推進城鄉無障礙環境建設。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相關標準和規範要求,對新建、改建設施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嚴格監管,加快推進機關、學校、社區、社會福利、公共運輸等公共場所和設施的無障礙改造,逐步推進農村地區無障礙環境建設。加快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推進政務信息以無障礙方式發布、影像製品加配字幕,市電視台開辦手語欄目,推動主要新聞欄目加配手語解說和字幕。公共停車場要按照適當比例在最便利位置設定殘疾人專用無障礙停車位並作出標誌。
五、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和市場機製作用
(一)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鼓勵和支持社會公眾、社會組織通過捐款捐物、扶貧開發、助學助醫等方式,為殘疾人奉獻愛心,提供慈善幫扶。鼓勵以服務殘疾人為宗旨的各類公益慈善組織發展,採取公益創投等多種方式,在資金、場地、設備、管理、崗位購買、人員培訓等方面給予扶持,引導和規範其健康發展。各級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慈善公益組織要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和社會公益活動,大力培育殘疾人慈善項目品牌。倡導社會力量興辦以殘疾人為服務對象的公益性醫療、康復、特殊教育、托養照料、社會工作服務等機構和設施。
(二)廣泛開展志願助殘服務。健全志願助殘工作機制,完善志願者招募註冊、服務對接、服務記錄、組織管理、評價激勵、權益維護等制度,鼓勵更多的人參加志願助殘服務。廣泛開展“志願助殘陽光行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助殘扶貧”、“手拉手紅領巾助殘”等民眾性助殘活動。倡導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參加服務殘疾人志願活動,紮實開展結對幫扶服務。提倡在單位內部、城鄉社區開展民眾性助殘活動,鼓勵青少年參與助殘公益勞動和志願服務。
(三)加快發展殘疾人服務產業。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殘疾人服務供給模式,更好地滿足殘疾人特殊性、多樣化、多層次的需求。統籌規劃殘疾人服務業發展,大力發展殘疾人服務中小企業,培育一批殘疾人服務龍頭企業,在用地、金融、價格等方面給予優惠,在人才、技術、管理等方面給予扶持,支持研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和產品。以培育推廣殘疾人服務品牌和先進技術為重點,加大政府採購力度。落實國家有關殘疾人服務相關職業設定、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員職業能力水平評價的規定,加快培養殘疾人服務專業人才。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發適合殘疾人的保險產品。扶持盲人讀物、殘疾人題材圖書和音像製品出版。扶持發展特殊藝術,培育殘疾人文化藝術品牌。制定殘疾人服務行業管理制度,發揮殘疾人服務行業組織自律監督作用,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四)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逐步建立以殘疾人康復、托養、護理等服務為重點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積極培育社會助殘組織,創新社會助殘組織管理,發揮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在康復教育、扶貧托養、法律援助、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方面的作用。支持殘聯繫統服務機構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加強政府購買服務事項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建立服務質量評價監測體系,完善科學評估機制,實現政府購買服務對擴大殘疾人服務供給的放大效應。
六、加強對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組織領導
(一)健全組織領導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為政府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內容,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切實發揮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職能,及時解決突出困難和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級殘聯要進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務、管理”職能,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為實現殘疾人小康鋪路搭橋。
(二)完善工作保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支出責任合理安排所需經費,大力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各級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每年應當向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救助以及殘疾人體育等事業傾斜。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對殘疾人事業捐贈,落實公益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政府及其部門對殘疾人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通過社會團體對殘疾人事業的捐贈支出,未超出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有關政策、資金、項目要重點向貧困地區、農村和基層傾斜。將基層殘疾人服務網路納入以社區為基礎的城鄉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依託全市統一的網路和電子政務公共服務平台,開發建設全市殘疾人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實現與教育、民政、扶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部門的數據交換和共享,推動殘疾人工作的規範化、個性化。大力發展“網際網路+”,利用網際網路平台和信息通信技術,把網際網路與殘疾人各項業務有機結合起來,在推進殘疾人事業發展領域創造新生態。
(三)強化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各項規定,配合做好與殘疾人權益保障、殘疾人發展緊密相關的殘疾人教育、康復等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標準體系。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建設統一的維權熱線、殘聯繫統網上信訪工作平台;落實主體責任,維護殘疾人合法利益訴求。廣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形成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和網際網路,以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和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理念,在全社會營造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氛圍。鼓勵廣大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不斷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積極參與和融入社會,與全國人民一道共創共享小康社會。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按照職責和重點任務分工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開展殘疾人小康進程監測,督促檢查本意見落實情況,重大情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市人民政府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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