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區環境保護局

柳州市城中區環境保護局是一個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柳州市城中區環境保護局
  • 局長:晁耀傑
  • 副局長:袁志耀
  • 屬於:事業單位
領導分工,機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

領導分工

局長:晁耀傑。負責環保局的全面工作;分管建設項目的審批以及排污收費等工作。
副局長:袁志耀。協助局長做好環保局的全面工作;分管“三同時”驗收、環保宣傳、環境污染投訴以及建築工地的管理等工作。

機構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提出本轄區環境保護和防止污染的有關規定及建議,參與研究城區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等方面的政策。
2、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土壤、噪聲、放射性及電磁輻射、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等污染防治工作。
3、負責轄區內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監督轄區內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環境破壞恢復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協調和指導轄區內各級生態示範區及生態農業建設。
4、按照管理許可權指導和協調轄區內的環境問題;依法調查處理轄區內的有關環境問題和環境污染事件及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轄區內環境污染糾紛;組織開展轄區內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5、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及環境行業標準、環境保護地方標準。
6、組織實施各項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費徵收、排污許可證發放和審核、建築工地午、夜間連續施工證明、污染源限期治理等工作;負責建築噪聲和第三產業排污者的監督管理;開展城區環境綜合治理。
7、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污染物總量控制工作。
8、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環境教育和社會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9、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負責轄區核安全設施的監督檢查。
10負責轄區內環境投訴的受理和環境信訪、公眾舉報的接待和調查處理;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環境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立案、處罰,屬重大行政處罰的按規定及時上報上級相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許可權內污染設施運行情況檢查及對拆除、閒置污染防治設施項目的核查和管理;負責轄區中、高考期間的噪聲監督管理工作。
11、負責管理許可權內建設項目的審批;負責對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檢查及驗收工作;參與轄區單位環境保護補助資金審核管理;負責轄區內各種環境監察報表編報、環境監察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和管理。
12、承辦城區人民政度和市環境保護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區環境保護局內設4各科室,分別是局長室、環境管理室、環境監理室和檔案室,由局長負責全面工作。
環境管理室負責轄區內企事業單位新、改、擴建項目的環境環保審批和“三同時”的監管工作;組織對新建、改建污染治理設施的檢查和驗收;負責對環境違法行為實施查處;負責對限期治理項目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對相關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取證工作以及局長交辦的相關工作。
環境監理室負責環境統計工作;負責起草局機關工作計畫、總結、報告等文字材料;負責局辦公會、局務會等會議的記錄、整理工作;做好印章的管理工作;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保管工作;依法對全區範圍內的排污單位徵收排污費或超標排污費;組織環境保護執法檢查;負責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的換、發證工作;負責環境污染事故、糾紛及來信來訪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以及局長交辦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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