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荊民

柯荊民

柯荊民,律師、知名財經評論人、財經專欄作家。在新浪財經、《環球財經》和《南方都市報》等多家媒體開有財經評論專欄,並在財新網開有部落格。獲《債券》雜誌2012年度“優秀文章”獎。

主要從事金融、資本市場、房地產市場和國際財經等方面的研究和寫作,經常向《財新》、《21世紀經濟報導》、《第一財經日報》和《中國企業報》等媒體提供專家意見,也接受過幾次財新主持的廣東衛視經濟頻道的採訪。主編《金融法律與實務》,與人合著《企業與債券投資》。現居北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柯荊民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北京
  • 職業律師、財經評論人、專欄作家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 代表作品:主編《金融法律與實務》,與人合著《企業與債券投資》
人物簡介,任職履歷,人物自述,人物著作,言論,著作,人物評價,

人物簡介

柯荊民,男,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碩士學位,專業方向為金融法和證券法。
柯荊民
之前,在債券圈子裡,研究金融法和證券法的柯荊民小有名氣。1996年,銀行間債券市場創立之初,他就擔任中債登的法律顧問,不但參與設計金融工具,如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回購、遠期,還參與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基本制度建設,如債券相關規則的起草。多次接受中國人民銀行邀請,在全國債券工作會議上作主題演講。同時,擔任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培訓講師多年。
2013年1月,他在《財新》雜誌上最早提出,要吸取美國08年金融危機時的經驗,加強對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根據國際最新立法趨勢,切實對金融消費者進行保護,此主張引起了廣泛的討論,並得到銀監會的支持。
2013年4月,債券核查風暴以來,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法律體系的重要締造者,在債券市場引起大家重視的時候,他覺得應該藉此機會加強債券市場的制度建設,於是撰寫了大量有關債券市場監管的文章,並接受《中國經濟時報》和《中國企業報》等媒體採訪,就債券市場監管發表意見,其取消“丙類戶”的意見被決策部門採納。從此,進入主流媒體的關注視野。
2013年10月,在港交所與阿里巴巴就合伙人制度上市產生分歧時,他在《南方都市報》撰文,要求阿里巴巴尊重香港重視法治和秩序的傳統,要求港交所在新時代要勇於創新,根據高科技企業特點,對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進行創新。提出的觀點,港交所總裁李小加在其文章中加以認同。
後來,又積極參加“錢荒”、利率自由化、基金監管、新股發行改革和債券市場監管等問題的討論。由於其在財經評論員中,經歷比較獨特,參加過監管、進入過外資金融企業的的管理層,再加上國際視野,所發表的言論,各方面頗為重視。

任職履歷

柯荊民的經歷可以分為三個階段:金融監管機構的法律顧問、外資金融企業的高管和財經評論員。
柯荊民
柯荊民雖然是法律出身,但誤打誤撞,進入金融圈子頗早。1996年起,就擔任中債登法律顧問,參與債券規則的制訂,並就有關監管涉及的法律問題,經常性地向人民銀行、財政部和發改委等監管部門提供諮詢意見。
在擔任中債登長達十年的法律顧問後,為了進一步提高自己,並取得國際視野,2007年,赴加拿大最大的律師事務所Blakes擔任顧問,主要工作是協助中國企業去北美上市,以及北美企業在中國投資。後來,進入歐洲基金公司擔任高管,從事歐洲多家養老基金和保險基金在中國的投資。
在從事將近20年的專業工作後,柯荊民突然發現,他最喜歡的工作還是財經寫作。這緣自他的家庭,因為其父母都是人民日報社高級編輯,他從小在人民日報社大院長大,耳濡目染,對新聞工作有一種揮之不去的情懷。畢業之後,雖然從事的是法律和經濟方面的工作,但寫作、新聞始終是他心中的夢想。
其寫作經歷,先為本科和研究生論文均得以發表,這提高了他寫作的信心。工作之後,總是給客戶寫工作報告和工作總結(據他說,他寫給客戶的信有巴菲特致股東信的風格,幾乎每個客戶都寫,洋洋灑灑地好幾頁,收不住)。另外,他參與客戶課題研發,發表了大量論文,並多次被人大情報中心收錄;最後,進入通俗易懂的財經寫作。
現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管的《環球財經》的專欄作家、新浪財經專欄作家和德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無論是官辦財經媒體,還是財經財新系、南方系,他與其都保持良好的關係。迄今為止,已在《金融時報》、《金融博覽》、《中國債券》、《中國風險投資》、《當代金融家》、《財新》和《南方都市報》等報刊雜誌發表過大量文章,偶爾在財新傳媒點評金融事件,並接受過《中國經濟時報》和《中國企業報》等媒體的多次專訪。

人物自述

記得2001年在人民銀行開會,人民銀行一位領導說我是遊走於官員、學者和商人之間。官員和商人不敢,只有學者深以為然。只是後來沒有想到,我又多了二個身份,外企高管和媒體評論人。
21世紀亞洲金融創新圓桌論壇21世紀亞洲金融創新圓桌論壇
擔任中債登法律顧問期間,牢牢地樹立了從防範金融風險的角度思考問題,並主持和參加了多個課題的研究。後在外資基金,從事巨觀經濟形勢和行業的研究工作,並負責基金的風控和合規事務。無論是協助監管機構進行工作,在外資基金從事管理,從來沒有放棄研究和寫作。所以,就我的本質而言,是一名學者。
始終與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企業保持聯繫,又與其保持一定距離,所以能夠獨立發表意見。
擔任中債登的法律顧問時,是站在監管者角度考慮問題;在北歐基金工作時,是站到金融企業的角度考慮問題;成為財經專欄作家之後,象美國的大多數財經專欄作家一樣,立場逐漸轉為站在投資人和金融消費者的角度考慮問題。
雖然本科學的是法律,但與經濟結下了不解之緣。97年擔任中債登法律顧問時,就參與了人民銀行和財政部有關金融工具的設計和金融糾紛的解決,要求對巨觀經濟、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非常熟悉。2008年在外資基金工作時,雖然主管法務和風險,但主要工作是進行巨觀經濟和產業結構的分析和研究,以向董事會提出投資意見。法務的事,反倒都外包給外面的律師了。
與金融系統大多數人一樣,酷愛橋牌,喜讀《經濟學人》。

人物著作

言論

“法律是經濟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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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主編《金融法律與實務》,與人合著《企業與債券投資》

人物評價

1997年,被《人民日報·市場報》稱為是“把律師帶入金融界”的第一人。
2012年,被中證登領導稱為“為中國的資本市場建設打下堅實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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