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俊(清代官員)

柏葰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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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葰(?—1859年)巴魯特氏,原名松葰,字靜濤,蒙古正藍旗人,清朝大臣。道光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內閣學士,兼正紅旗漢軍副都統,兵部尚書。尋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八年,典順天鄉試,拜文淵閣大學士。柏葰素持正,自登樞府,與載垣端華肅順等不協,因“戊午科場案”而被殺。著有《薜菻吟館詩鈔》、《奉使朝鮮日記》。

基本介紹

  • 本名:巴魯特·柏葰
  • 別稱:松葰
  • 字號:字靜濤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蒙古正藍旗
  • 去世時間:1859年
  • 主要作品:《薜菻吟館詩鈔》、《奉使朝鮮日記》
  • 主要成就:兵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人物梗概,戊午科場案,

人物梗概

柏俊(?—1859)巴魯特氏,原名松俊,字靜濤,蒙古正藍旗人,清朝大臣。道光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內閣學士,兼正紅旗漢軍副都統。十八年,出為盛京工部侍郎,調刑部,兼管奉天府尹。二十年,召授刑部侍郎,調吏部,又調戶部。二十三年,充諭祭朝鮮正使,例有餽贐,奏卻之。二十五年,充總管內務府大臣。二十六年,典江南鄉試。疏言:“徵漕大戶短欠,取償小戶,劣紳挾制官吏,大戶包攬小戶,畸輕畸重,旗丁需索,加增津貼諸弊,請嚴禁。”如議行。尋偕倉場侍郎陳孚恩盤查山東藩庫,劾布政使王篤濫用幕友及地方官縱盜,巡撫崇恩以下議譴有差。二十八年,擢左都御史。三十年,遷兵部尚書,授內大臣。尋調吏部,管理三庫,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鹹豐三年,命偕侍郎善燾赴盛京按協領塔芬布輕聽謠言,調兵護宅,幾至激變,得實,論遣戍。將軍奕興坐袒護,革任。尋以前在鑲白旗蒙古都統任揀選承襲有誤,罷內務府大臣,降授左副都御史。未幾,出為馬蘭鎮總兵。五年,擢熱河都統,搜捕山匪。疏言:“熱河將惰兵疲,州縣不諳吏治。行使大錢,民皆罷市。礦匪占踞山場,委員侵蝕商款。”詔嚴切查辦。召授戶部尚書,兼正黃旗漢軍都統。六年,命在軍機大臣上行走,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尋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八年,典順天鄉試,拜文淵閣大學士。柏俊素持正,自登樞府,與載垣端華肅順等不協。會御史孟傳金疏劾本科士論未孚,命覆勘試卷,應議者五十卷,文宗震怒,褫柏俊等職,命載垣等會鞫,得柏俊聽信家人靳祥言,取中羅鴻繹情事,靳祥斃於獄。九年,讞上,上猶有矜全之意,為肅順等所持。乃召見王大臣等諭曰:“科場為掄才大典,交通舞弊,定例綦嚴。自來典試諸臣,從無敢以身試法者。不意柏俊以一品大員,辜恩藐法,至於如是!柏俊身任大臣,且系科甲進士出身,豈不知科場定例?竟以家人乾請,輒即撤換試卷。若使靳祥尚在,加以夾訊,何難盡情吐露?既有成憲可循,即不為已甚,就所供各節,情雖可原,法難寬宥,言念及此,不禁垂淚!”柏俊遂伏法。
十一年,穆宗即位,肅順等既敗,御史任兆堅疏請昭雪,下禮、刑兩部詳議,議上,詔曰:“柏俊聽受囑託,罪無可辭。惟載垣、端華、肅順等因律無僅關囑託明文,比賄買關節之例,擬以斬決。由載垣等平日與柏俊挾有私仇,欲因擅作威福,竟以牽連矇混之詞,致罹重辟。皇考聖諭有‘不禁垂淚’之語,仰見不為已甚之心。今兩宮皇太后政令維新,事事務從寬大平允。柏俊不能謂無罪,該御史措詞失當。念柏俊受恩兩朝,內廷行走多年,平日勤慎,雖已置重典,當推皇考法外之仁。”於是錄其子候選員外郎锺濂賜四品卿銜,以六部郎中遇缺即選。锺濂後官盛京兵部侍郎。

戊午科場案

肅順擺出的“當頭炮”乃“戊午科場案”。鹹豐八年十月初七,距離當年鄉試揭榜尚不足一個月,御史孟傳金上書,指出本次鄉試存在嚴重舞弊問題,如旗人平齡,除了會唱兩口好皮黃,一無所長,居然高中第七名,事出蹊蹺,奏請立案審查。鹹豐感到其中定有貓膩,於是命載垣、端華等會審此案。隨著調查深入,辦案人員發現“應訊辦查議者竟有五十本之多”,甚至有一試卷“訛字至三百餘”也能中榜。鹹豐聞後震怒,將主考官柏葰諸人革職。
與此同時,另一條線索也浮出水面。原來同考官浦安與新考中主事羅鴻繹私下裡“交通關節”。於是肅順建議載、端二王順藤摸瓜,傳訊當事人羅鴻繹。讀書人往往骨頭軟,一經審訊,羅便爆出大料:為了能考中,他曾向兵部侍郎李鶴齡疏通關係,李轉而求同考官浦安關照,浦又跟柏葰的門丁靳祥打了招呼。事成後,浦安向柏葰送贄敬銀十六兩,李鶴齡則向羅鴻繹索要銀五百兩,其中三百兩轉交浦安。這顯然是一宗腐敗窩案。
打蒼蠅牽連出了一隻大老虎,這可樂壞了肅順。柏葰可是兩朝重臣,《清史稿》稱其“素持正”“勤慎無咎”,但他向來反感肅順等人的施政方針,時常帶頭抵制。如今抓到了柏葰的把柄,肅順自然要大做文章,力請將之“比照交通囑託,賄買關節例,擬斬立決”。這令鹹豐著實為難,商議此案時,他詢問各親王大臣“柏葰有無屈抑”,是否有從輕發落之可能。此刻肅順於殿上高聲力爭,強調科舉乃“取士大典,關係至重,亟宜執法,以懲積習”,柏葰罪不可宥,“非正法不足以儆在位”。而在朝諸臣攝於肅之氣勢,竟“默無一言”。既然無可挽回,鹹豐只得判處斬立決。柏葰也成為清代唯一一位因科舉舞弊被處死的中央領導。綜觀這耗時十個月的“戊午科場案”,總計懲處各級官員91人,不僅處決了柏葰這樣的副國級幹部,還波及各個部委甚至不少親王宗室,確實收到“功令為之一肅,數十年諸弊端淨絕”的效果。然而,肅順在具體執法中存在明顯不公。如他袒護陳孚恩,使其免受案件牽連。更讓人不齒的是,兩年後肅順監視庚申恩科,居然為了能讓幕僚高心夔中式,不惜考前泄題,實“為科甲中人所切齒”。可以說,肅順打掉了一隻老虎,卻又養了其他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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