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簡介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果洛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職業培訓和職業資格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引進、農村牧區使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負責行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務員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有關工作。
(五)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基礎養老金的統籌辦法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
(六)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稱評審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工資正常增長與支付保障、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軍隊專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推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案件。
(十二)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政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政務公開、資產管理、安全保密、政務信息和信訪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審核工作;承辦依法行政、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公務員管理科:
組織實施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法律法規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公務員考核獎勵制度、國家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指導和協調公務員培訓工作,組織公務員對口培訓;負責國家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的實施;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
(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承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考核、流動、獎勵、懲戒、解聘、辭聘等相關事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職稱改革工作;負責工勤人員的聘用、考核、技能鑑定等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和任職資格考試工作。
(四)工資福利科
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工資正常增長與支付保障、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工作;承擔州直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規範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秩序。
(五)就業促進和人力資源市場科
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職業培訓和職業資格制度;擬訂城鄉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農牧區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就業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和組織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工作;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六)社會保險科
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基礎養老金的統籌辦法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七)調解仲裁管理科
推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指導勞動、人事仲裁員培訓工作;協調司法、工會和企業方代表的關係。
(八)勞動監察和勞動關係科
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案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參與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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