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字:訪西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福建侯官
- 出生日期:1842年
- 逝世日期:1904年
- 逝世地:上海
- 主要作品:《映雪堂遺稿》
- 本名:林賀峒
人物生平,親屬成員,
人物生平
林賀峒,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舉人,歷廣東厘局提調、兩廣總督府總文案、署廣東南韶連道、署高廉欽道、署雷瓊道兼瓊軍統領,後又主廣東水陸師學堂,改武備學堂,會辦江寧機器局、總辦滬寧購地局、蘇皖閩鐵路學堂等職。
清光緒十三年(1887年),林賀峒署南韶連道兼太平關總監督,創設清訟局,平反許多冤案。煤窿工頭楊亞炳毆斃客民黃光高一案,曲江知縣陳塏徇私枉斷,林賀峒查清冤情,為之申雪。從此,虐待苦工之風得以平息。光緒十四年,兼代韶州府篆,看到相江書院造就人才太少,他就捐出薪俸另建北江書院,普及各界子弟入學,又捐出薪俸購買樂器,在春秋兩季祭禮時,齊集諸生於明倫堂習禮。
連州一帶的民猺多械鬥。連山軍寮排、火燒排猺民與梅村上坪漢民,各聚百餘人焚燒房屋,抓人搶掠十分嚴重。林賀峒堅持“宜分良莠,不分民猺”的原則,親自帶領練勇百名直下連州,漏夜派兵弁抓捕匪首蕭三喜等,予以法辦;並將抓捕到的火燒排猺民酌情放回十幾名。另一方面,派練勇進入軍寮排,勸導老猺練交出縱火的猺犯爭取從寬處理。並且公布:凡是雙方互殺的人口,先按人數對抵;剩下無額可抵的,每名繳出白銀一百兩作為賠款,同樣從寬,免予追究。他還規定猺練每月初一、十五兩次到官府具結保證不生事、不破壞交通等。同時,對過去因犯案扣發猺練的口糧,照數補發。這樣,漢民、猺民皆大歡喜。
林賀峒又了解到殺人坪、黃爪沖等幾個猺,作惡日久,歷年被劫虜的達百數十人;理猺把總到他們排里去提犯,反被拘留,連宜善司巡檢的鈐記都被搶去。經過派人偵察,林賀峒發現頑匪多在火燒寨,就督同雷副將等兵分三路,乘夜前去抓捕。還沒接近寨社,忽然間,竹林中槍聲四起,匪猺蜂擁而出拒捕。幾支官軍匍伏前進,猛攻一小時,匪猺紛紛中槍跳澗遁逃;官兵奮猛前進,直近巢穴,但堅不可拔,只得採取火攻,燒毀匪寮。可是,打敗的匪猺仍然頑抗,竟然截住官軍的歸路,從山巔滾石下來。林賀峒又命諸軍,力搶山頭,對準轟擊,窮追二十多里,殺得片甲不留。隨著,社下沖猺練沈三前來報告:黃爪沖等猺已經懾服,願將歷屆所掠殺的人口屍骸起還各村,並繳回巡檢鈴記以及其他贓物,懇求寬恕。林賀峒相時準許,引軍退還。民猺得以和平相處,地方安寧。
親屬成員
配張氏,繼配張氏、盧氏、王氏、尹氏。生子四:長源焴,次佩湘,三佩如,四佩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