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穩

國小畢業後,林進入深水埗利瑪竇中學就讀,一面報讀理工夜校,學習冷氣機維修,他於1973年在紅磡鶴園街一個公廁附近,用刀脅迫一名女子進入公廁,用手撫摸對方下體,結果被捕,1978年取得計程車牌正式當上計程車司機,1981年突然對攝影發生濃厚興趣,開始研究攝影技術,並且加入攝影會,1982年2月至7月間殺了4名女子,每次作案後均會肢解人體、拍攝殘肢、製成標本,並拿去一間沖曬店沖洗,同年8月18日於灣仔一衝曬店被捕,他最終被判死刑,並於1984年8月依照慣例改判終身監禁,而他已由赤柱轉往石壁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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