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田刑法學作品:刑法各罪論

林山田刑法學作品:刑法各罪論

《林山田刑法學作品:刑法各罪論(下冊)(修訂五版)》以刑法通論的刑法理論與體系架構為基礎,論述刑法分則編所規定的各罪,與論述刑法總論編的刑法通論,構成一部完整的刑法學論著。《林山田刑法學作品:刑法各罪論(下冊)(修訂五版)》分為客觀不法構成要件與主觀不法構成要件,論述刑法各罪,間或論及違法性、未遂犯、結果加重犯以及各罪中的競合問題。同時對於現行條文的檢討,提出了修法建議。由於《林山田刑法學作品:刑法各罪論(下冊)(修訂五版)》兼顧理論與實務,除結合刑法總論的理論外,也引述並評述實務見解,因而為研習刑法或刑法實務不可或缺的專著。

基本介紹

  • 外文名:Specific Crimes in Criminal Law
  • 書名:林山田刑法學作品:刑法各罪論
  • 作者:林山田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頁數:398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大學出版社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2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301196502, 730119650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編輯推薦,目錄,

內容簡介

《林山田刑法學作品:刑法各罪論(下冊)(修訂五版)》是與非,正如白與黑,理應涇渭分明,可是人與人之間的是是非非,或是恩恩怨怨,卻往往是錯綜複雜、糾纏不清,呈現是非難辨而白黑交雜會合的灰色地帶。刑法的犯罪判斷與定罪科刑,必須白黑分明、是非清楚,切不可含混不清、模稜兩可、既是亦非。習法者必須融會貫通刑法理論,依據刑事實體法與刑事程式法的規定與精神,秉持法律人實踐公平正義的信念與專業良知,才會做好斷人是非、判斷有罪或無罪的良心工作

作者簡介

林山田,台南市人,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著有:
《刑法通論》(上)(下)
《刑法各罪論》(上)(下)
《刑事程式法》
《刑法特論》
《刑事訴訟法》
《刑事法論叢》(一)(二)
《刑法的革新》
《刑罰學》
《經濟犯罪與經濟刑法》
《犯罪學》(與林東茂、林燦章合著)
《犯罪問題與刑事司法》
《社會問題與法治現況》
《談法論政》(一)(二)(三)
《法制論集》
《五十年來的台灣法制》
《抗爭一〇〇——廢除言論內亂罪抗爭札記》
《德國胡思錄》(上)(下)
《審判?——林山田談法論政》

圖書目錄

中篇 侵害“國家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內亂罪
第一節 內亂罪章概說
第二節 內亂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普通內亂罪
第二款 暴動內亂罪
第二章 瀆職罪
第一節 瀆職罪章的概說
第二節 瀆職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委棄守地罪
第二款 不違背職務的受賄罪
第三款 違背職務的受賄罪
第四款 受賄而違背職務罪
第五款 違背職務的行賄罪
第六款 準受賄罪
第七款 枉法裁判或仲裁罪
第八款 濫用追訴處罰職權罪
第九款 凌虐人犯罪
第十款 違法執行或不執行刑罰罪
第十一款 越權受理訴訟罪
第十二款 違法徵收稅款 罪
第十三款 抑留或剋扣款 物罪
第十四款 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第十五款 公務員圖利罪
第十六款 郵電人員妨害郵電秘密罪
第十七款 不純正瀆職罪
第三章 妨害公務罪
第一節 妨害公務罪章概說
第二節 妨害公務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
第二款 強制公務員執行職務或辭職罪
第三款 公然聚眾妨害公務罪
第四款 妨害考試罪
第五款 侵害公務上掌管的文書物品罪
第六款 妨害封印或查封的標示罪
第七款 侮辱公務員罪
第八款 公然侮辱公署罪
第九款 侵害文告罪
第四章 妨害投票罪
第一節 妨害投票罪章的基本概念
第一款 妨害投票罪章概說
第二款 選罷法中的妨害選罷罪
第二節 妨害投票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妨害自由投票罪
第二款 受賄投票罪
第三款 行賄投票罪
第四款 誘惑投票罪
第五款 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
第六款 妨害投票事務罪
第七款 妨害投票秘密罪
第五章 妨害秩序罪
第一節 妨害秩序罪章概說
第二節 妨害秩序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聚眾不解散罪
第六章 脫逃罪
第七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八章 偽證及誣告罪
下篇 侵害社會法益的犯罪
條紋索引

編輯推薦

《林山田刑法學作品:刑法各罪論(上冊)(修訂5版)》:白與黑是與非,正如白與黑,理應涇渭分明,可是人與人之間的是是非非,或是恩恩怨怨,卻往往是錯綜複雜、糾纏不清,呈現是非難辨而白黑交雜會合的灰色地帶。刑法的犯罪判斷與定罪科刑,必須白黑分明、是非清楚,切不可含混不清、模稜兩可、既是亦非。習法者必須融會貫通刑法理論,依據刑事實體法與刑事程式法的規定與精神,秉持法律人實踐公平正義的信念與專業良知,才會做好斷人是非、判斷有罪或無罪的良心工作。

目錄

導論
第一節 刑法總則的內容與其任務
第二節 刑法分則的內容與其任務
第三節 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的區分
第四節 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的關係
第五節 法益與刑法分則
第六節 刑法各罪的體系
上篇 侵犯個人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殺人罪
第一節 殺人罪的基本概念
第一款 生命絕對保護原則
第二款 人的生命的開始與終止
第二節 殺人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普通殺人罪
第二款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第三款 義憤殺人罪
第四款 生母殺嬰罪
第五款 教唆或幫助自殺罪
第六款 受囑託或得承諾的殺人罪
第七款 過失致死罪

第二章 遺棄罪
第一節 遺棄罪章概說
第二節 遺棄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無義務者的遺棄罪
第二款 有義務者的遺棄罪

第三章 墮胎罪
第一節 墮胎罪的基本概念
第一款 墮胎罪的類型及其保護法益
第二款 胎兒
第三款 分娩前的行為的刑法評價
第二節 墮胎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孕婦自行或聽從墮胎罪
第二款 加功墮胎罪
第三款 未經孕婦同意使之墮胎罪
第四款 介紹墮胎罪

第四章 傷害罪
第一節 傷害罪的基本概念
第一款 傷害罪的保護法益
第二款 重傷
第二節 傷害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輕傷罪與重傷罪
第二款 義憤傷害罪
第三款 施暴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第四款 教唆或幫助自傷罪
第五款 受囑託或得承諾的傷害罪
第六款 聚眾鬥毆罪
第七款 過失致傷罪
第八款 傳染花柳病或麻風病罪
第九款 妨害自然發育罪

第五章 妨害自由罪
第一節 妨害自由罪的基本概念
第一款 妨害自由罪的類型及其保護法益
第二款 強暴與脅迫
第二節 妨害自由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使人為奴罪
第二款 買賣質押人口罪
第三款 詐欺“出國”罪
第四款 略誘婦女罪
第五款 移送被略誘婦女“出國”罪
第六款 收藏被略誘婦女或使之隱避罪
第七款 私行拘禁罪
第八款 強制罪
第九款 恐嚇個人罪
第十款 妨害居住自由罪
第十一款 違法搜尋罪

第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第一節 妨害性自主罪的基本概念
第一款 妨害性自主罪章的形成與其保護法益
第二款 性交
第二節 妨害性自主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普通強制性交罪
第二款 加重強制性交罪
第三款 強制猥褻罪
第四款 趁機性交猥褻罪
第五款 與稚童性交猥褻罪
第六款 與幼年人性交猥褻罪
第七款 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
第八款 詐術性交罪

第七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一節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概說
第二節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公然侮辱罪
第二款 誹謗罪
第三款 侮辱或誹謗死者罪
第四款 妨害信用罪

第八章 妨害秘密罪
第一節 妨害秘密罪章概說
第二節 妨害秘密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妨害檔案秘密罪
第二款 窺視竊聽竊錄罪
第三款 便利窺視竊聽竊錄罪
第四款 製造散布販賣竊錄內容罪
第五款 泄露業務上知悉的他人秘密罪
第六款 泄露業務上知悉的工商秘密罪
第七款 泄露公務上知悉的工商秘密罪
第八款 泄露計算機秘密罪

第九章 竊盜罪
第一節 竊盜罪的基本概念
第一款 財產罪概說
第二款 竊盜罪概說
第二節 竊盜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普通竊盜罪
第二款 竊占罪
第三款 加重竊盜罪

第十章 搶奪與強盜及海盜罪
第一節 搶奪與強盜及海盜罪章概說
第二節 搶奪與強盜及海盜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搶奪罪
第二款 普通強盜罪
第三款 準強盜罪
第四款 加重強盜罪
第五款 強盜結合罪
第六款 海盜罪
第七款 準海盜罪
第八款 海盜結合罪

第十一章 侵占罪
第一節 侵占罪章概說
第二節 侵占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普通侵占罪
第二款 公務或公益侵占罪
第三款 業務侵占罪
第四款 侵占脫離持有之物罪

第十二章 詐欺與背信及重利罪
第一節 詐欺與背信及重利罪章概說
第一款 詐欺罪概說
第二款 類似詐欺罪概說
第三款 背信罪及重利罪概說
第二節 詐欺與背信及重利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詐欺取財罪
第二款 詐欺得利罪
第三款 收費設備詐欺罪
第四款 自動付款 設備詐欺罪
第五款 計算機詐欺罪
第六款 準詐欺罪
第七款 背信罪
第八款 重利罪

第十三章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一節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概說
第二節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恐嚇取財罪
第二款 恐嚇得利罪
第三款 擄人勒贖罪
第四款 擄人勒贖結合罪
第五款 準擄人勒贖罪

第十四章 贓物罪
第一節 贓物罪章概說
第二節 贓物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收受贓物罪
第二款 運藏故買或牙保贓物罪

第十五章 毀損罪
第一節 毀損罪章概說
第二節 毀損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毀損文書罪
第二款 毀壞建築物礦坑船艦罪
第三款 一般毀損罪
第四款 間接損財罪
第五款 損害債權罪

第十六章 妨害計算機使用罪
第一節 妨害計算機使用罪章概說
第二節 妨害計算機使用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非法入侵計算機罪
第二款 非法取得或破壞電磁記錄罪
第三款 干擾計算機罪
第四款 製作計算機犯罪程式罪
條文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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