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麗

林依麗

2009年6月28日,香港前保良局總理事林依麗在香港發起了一場前所未有的反包二奶大遊行。2010年7月29日據香港明報報導,在香港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中落選的林依麗,2010年7月28日被裁定虛報遭看更非禮罪名成立,根據法例,有關控罪可被判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依麗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香港
  • 出生日期:1957
  • 職業:香港前保良局總理事
  • 主要成就:香港反二奶的中流砥柱
人物經歷,公益事務,染指政壇,人物佚聞,不認親兄弟,譏諷容祖兒,多次被非禮,感情生活,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她認為香港法律對“包二奶”行為太過寬鬆,特別是上流社會包二奶的現象已經公開化、娛樂化乃至正常化。
林依麗曾在公開場合講述自己的故事。1996年,她同居13年的男友,被發現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林曾一手握著刀,一手抓20粒安眠藥準備自殺。但沒有死成,最後她成了香港反二奶的中流砥柱。
林依麗出生於1957年,半生傳奇,十八歲起活躍於樓宇投資業務,1987年與做裝修生意男友周錫良同居,後育有兩子,之後四年間開了多間地產公司,九五年出任仁濟總理,同年傳因感情問題為一名上市公司主席而自殺。
1996年,林出任仁濟及保良局總理,同年九月與同居九年男友分手,並因聯名物業而鬧上法庭,不過,九六年十月,她向外宣布有意參選香港特區首屆行政長官一職,並指當時熱門人選的董建華和楊鐵梁太老,反應和思考略嫌太慢,而另一候選人吳光正又只長於做生意,不了解港人心態。最後,林依麗因為當時未滿四十歲不能參選而放棄。
至1997年,林辭去仁濟總理之職,同年又以反對“包二奶”為政綱參選港區人大代表,終告落敗,九八年直選立法會議員失敗;九九年再辭去保良局總理一職。

公益事務

1995年,林依麗出任香港仁濟醫院總理,翌年兼任保良局總理,但先後於1997年及1999年分別辭去兩職。

染指政壇

1996年,林依麗宣布有意參選第一屆香港特首選舉,但因為當時未滿四十歲而不合資格。1997年,林依麗以反對“包二奶”為政綱參選港區人大代表,但告落敗[1]。1998年,林依麗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但未能成為正式候選人。至2008年,林依麗捲土重來,成功參選立法會選舉九龍西選區,但得票率僅得0.29%而落敗,得票在13張名單中僅列第11位。2010年,林依麗再參選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始果得1千票,未能出選。
於宣布角逐九龍西補選時,她大膽提出表示贊成功能組別,但要取消功能組別的投票權。

人物佚聞

不認親兄弟

2001年6月4日,聲稱是林依麗兄長的前警員林世傑,因賭欠債數十萬,在走投無路下要求政府提早發放其退休金﹐ 並向社會福利署求助,但不果,林世傑遂多次撼頭埋牆企圖自殺,救護員將他送院時又激動衝出馬路企圖輕生,被及時制止;記者向林依麗致電了解,但她表示沒有一名兄弟親人叫林世傑。
2009年3月,身為保良局前總理的林依麗以四太違反一夫一妻為由,收集市民簽名,反對賭王四太梁安琪續任總理,與此同時有人自稱“林依麗哥哥”致電報館,揚言若四太肯出錢買料,他會踢爆“妹妹”不為人知的過去;那邊廂賭王則揚言“幾時都撐太太”,並指林太落伍,是“100年前出世的人”。

譏諷容祖兒

2010年8月,林依麗在其自拍短片中,針對歌星容袓兒呼籲“香港人不應就有香港旅客在菲律賓被槍殺事件而解僱菲傭”的言論發表意見,她指容袓兒只是“歌星仔”(“小歌星”),暗指容袓兒沒有資格作出言論,並指香港人是有權解僱菲傭,更直斥特首曾蔭權不應提及“菲律賓”三字。短片在網上流傳,激起群星怒火,何韻詩、楊千嬅、張敬軒、周子駒及藍奕邦等紛紛留言指責林依麗,為祖兒討公道。
記者事後訪問林依麗,她堅持沒錯,並說:“她不是小歌星嗎?二十幾歲,小朋友唱歌就好羅,講那么多幹嘛?她介意我就叫她大歌星羅!(道歉?)道什麼歉?我又沒有講錯(好多歌手不滿?)如果是大歌星就不介意人說你是歌星仔,容祖兒我一首歌都講不出呀!”
記者致電祖兒覆述,她感到非常無奈,並表示不會再就此事回應。不過她之前曾在微博留言:“我只是說出我認為對的東西!”好友何韻詩、林海峰、黃耀明亦出言反擊力撐祖兒。

多次被非禮

2010年5月13日,林依麗參與商台立法會補選九龍西選區辯論直播,候選人黃毓民與白韻琴展開罵戰期間,白的“另一半”謝偉俊一度沖入錄音室,而同為候選人的林依麗突然向謝指罵,混亂間二人疑有身體碰撞,林依麗激動報稱遭謝非禮,;根據被上載到YouTube的有關的片段所見,當時林依麗挺起胸膛多次試圖撞向謝偉俊,並高叫“你宜家非禮我”,及後警員接報到場,林則表示會“自行解決”,謝偉俊表示若林在補選後仍不澄清事件,他將不排除對林採取法律行動。
林依麗(香港保良局前總理):全民皆兵都包二奶,議員有包,有錢人包不用說了,連普通市民都包。
林依麗:沒有法律,我喜歡就包二奶,包多一個,包多一個。
林依麗:全世界都在看笑話,你們根本沒有膽量。特首沒膽,立法會沒膽。香港作為東方之珠,每個人都在看著你們,為什麼你們沒有這個法例?
2009年6月28日,香港前保良局總理林依麗在港發起了一場前所未有的,反包二奶大遊行,要求將包二奶納入刑事處罰。
林依麗:一夫一妻制名存實亡,只有名是一夫一妻制,你娶多少個二奶都可以,一夫一妻制留著乾什麼?不如廢除更好。
面對中國社會第一場反包二奶大遊行,國內外媒體都紛紛討論和報導,但香港媒體只是一筆帶過,甚至沒有一家傳媒正式的報導過。其實很多人都知道,情婦在香港是很舒服的,也是可以被接受的,你只要出席一次上流社會的宴會,或者翻開八卦雜誌,就可以輕易地看到,香港權貴富豪們與他們的情婦之間那些奇聞軼事。所以在傳媒眼中,做情婦在香港根本就不是什麼特別丟臉的事,而原配大多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林依麗為什麼選擇高調舉牌,而又有多少人願意聆聽她的聲音呢?
2009年6月 香港九龍佐敦道 林依麗發起一場反對包二奶的簽名,就收集差不多5個小時,有4000個簽名。
林依麗:我爸爸也包二奶,我們全家都破碎,我也猜不到我先生也是這樣,但當我發現陳健康的問題。我在家裡看到那兩個小朋友的照片,你看到那兩個小朋友不普通的,他們好可愛,很討人喜歡。你看那兩個小朋友,你會好心痛,你不可能讓政府看到那兩個小朋友沒有反應。我到現在這一刻,那兩個小朋友在我腦海中,都讓我難以忘記。

感情生活

林依麗在坪洲出生,中學畢業後做過文員、售貨員、輔警和舞女,更擁有仁濟醫院總理名銜,熟悉者都盛讚她是八面玲瓏的叻女,尤其有辦法在男人身上賺錢。但令她頭青面腫的亦是男人,她有一個“死門”,就是對愛情盲目。
她到港島發展後,做過幾份工作都收入低微,因為同學的妹妹做舞女,常與有錢人外出吃飯,她也參與陪坐,承認收過饋贈,“我收過一隻價值十幾萬的表,當時可以供兩層樓首期,約等於現在二百萬。”
當她交上黃姓富商,便開始投資炒樓,先在坪洲東灣炒賣一個單位嘗到甜頭,賺了幾千元,自此炒樓為正職。由一個單位起家,最高擁有五十多個單位。
及至80年房地產低市,林依麗同居男友周錫良在法庭上曾指她到灣仔杜老志夜總會做舞女,然後轉到中國城,直到八七年,經濟情況好轉,才停止貨腰生涯。九二年地產好景,她賺錢愈多,開始活躍於社交界,她非常懂得造勢,捐助慈善事業,一出手便以數百萬計,果然取得仁濟醫院總理名 ,儼如上流社會的名媛。成為“風頭人物”後,曾與羅姓富商傳出緋聞。又因與洪金寶在卡拉OK手拖手唱歌,據說是“女追男”,可是林斷然否認,並暗示洪金寶對她有意。

人物事件

2010年7月29日據香港明報報導,在香港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中落選的林依麗,2010年7月28日被裁定虛報遭看更非禮罪名成立,根據法例,有關控罪可被判囚。裁判官裁決時指出,相信林依麗與看更爭執時確曾被意外觸碰胸部,但考慮到她本身的性格及她另外牽涉的一宗懷疑非禮案,認為林“心知肚明”對方非惡意侵犯仍報案,行為匪夷所思。
早前在商台直播室外被指稱“胸襲”林依麗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聞悉判決後說不方便評論,但直言“其實大家見到段片已心裡有數,她有虛報前科也會對她不利”。謝偉俊透露,警方仍然調查有關案件,暫未有落案起訴。
裁判官羅德泉另接納林依麗事發當日,除去大廈通告作為民事誹謗訴訟證據的說法,裁定她與其助手3項盜竊罪不成立。
林依麗聞虛報罪成後表現平靜,叮囑代表律師毋須求情,即使得悉該罪行最高可被判囚,她仍強硬地說﹕“我不會求情。”經過半小時休庭後,林依麗態度終軟化。
代表律師求情指出,林依麗初犯,過往在保良局、公益金和小童群益會等非牟利機構出任職務,對社會有貢獻,她與該看更早有過節,當時雙方爭吵,而且法庭確認林依麗曾被觸碰胸部,只是該行為被裁定不構成非禮,案情較同類案輕微。
林依麗獲準繼續保釋,先索取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16日判刑。她事後在庭外表示,“裁判官可能有政治壓力”,因為無可能所有控罪都不成立,所以才判決其虛報罪成,但認為裁判官尚算公平公正,因通告被確認有誹謗成分。
她不願透露會否抗訴,也無直接回應是否擔心入獄。 裁判官指出,2010年4月3日林依麗和看更陳偉光爭執時,曾用身體阻擋陳的去路,雙方互有動作,相信陳偉光不經意快速地觸碰林右胸一下,但考慮到現場閉路電視影像,以及林依麗前後的言行舉止、性格和在另一宗被非禮案中的反應,認為她“心知肚明”對方非惡意和猥褻侵犯,但仍報警,行為屬不合情理和匪夷所思,故裁定她虛報非禮罪成。
裁判官續指出,涉案的大堂通告內容確有損個人名譽的可能,林依麗與助選經理何家權(22歲)認為具影射成分,遂取下通告,打算作民事誹謗訴訟的證據,法庭認為行為不涉及“不誠實”,故裁定兩人3項盜竊罪名不成立。
2010年9月林依麗於自家製作的短片中,提到菲律賓挾持人質事件時,狠批樂壇天后容祖兒(Joey)只是“歌星仔”,無資格批評炒菲傭事件,立即引起娛樂圈中人群起反駁,指林依麗貶低“歌手”身份,又間接剝削歌手的言論自由,紛紛站出來力撐容祖兒。
港人於菲律賓被挾持事件引起廣泛討論,不少藝人歌手都就事件表達意見,前日有一段林依麗接受訪問的短片於微博流傳,她被問到對於容祖兒勸港人切勿遷怒菲傭的言論時,在鏡頭前說:“有什麼資格言論的歌星仔,不是小看她,但你是歌星唱好你的歌吧……”她以激烈語氣批評菲律賓人,言談之間表示怒炒菲傭是名正言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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