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頭灣監獄

東頭灣監獄是指香港一座收押輕刑犯的監獄。位於香港赤柱區,是全港19所監獄之一。始建於1982年,現關押300餘名罪犯。香港服刑的犯人大致分為甲、乙、丙、丁四級,該監獄主要收押丙丁級的罪犯,刑期均在4年以下,設防屬中低度,犯人相對較自由些。監舍大樓為5層奶黃色,視窗鐵欄縱橫,樓外是兩個廣場,周圍是高高的鐵網,監房寬敞、整潔,每張雙層床旁邊放一張小台子,供犯人看書寫字用,監房內有浴室。五樓設有禁閉室。監獄設有西服、木工、油漆、洗衣等工場。犯人在強制措施下,參加勞動,學習技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頭灣監獄
  • 辦公地址:香港赤柱區
一部分快將刑滿的犯人,被安排到監外勞動,讓他們去接觸社會,適應環境,如到附近海洋公園打掃衛生,在監外種花等,這裡的犯人每星期發一次零用錢,因身體不好等原因沒有安排勞動的,只發4.8港幣,參加勞動的,則能發到39元,犯人的一伙食一天三餐,外加夜宵,每天一伙食費10.8港幣。這裡不僅把做好監房和個人清潔衛生工作作為培養犯人遵紀守法、講究文明的措施之一,還設有英文課和中文課,請教師到監獄為犯人上課,編有適合由小三到中三程度就讀的教科書,鼓勵犯人參加公開考試。體育鍛鍊是這裡的經常活動。監獄長每天上午要巡視監房和犯人的勞動現場。每個罪犯都可以在監獄長巡視時舉手報告他們的要求。監獄長有將肇事的犯人作出加刑10天決定的權力,超過10天以上的需報法院審批,最高可加刑180天。每個犯人刑滿前二個月,監獄就會同香港善導會協作為他們安排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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