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陵區(渾南新區)水利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陵區(渾南新區)水利局
  • 地點:東陵區
  • 職能: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東陵區(渾南新區)水利局是根據中共瀋陽市委、瀋陽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東陵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沈委〔2002〕9號)設定,主管全區水行政的政府工作部門。
水利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編制全區水利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全區主要河流流域規劃和有關專業劃並組織實施
3、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組織制定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區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
4、制定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制定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5、按照國家資源和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監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提出限制排污意見。
6、組織、指導全區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各功能園區間的水事糾紛。
7、制定全區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收、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8、組織編制、審查大中型和跨鄉鎮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監督國家和省市有關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的實施。
9、組織、指導全區水利設施、水域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實施境內河流、灘涂的治理和開發。
10、指導全區農村水利、農村供水、人畜飲水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全區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11、組織全區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12、 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對境內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13、負責全區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對外經濟技術交流;指導全區水利隊伍建設。
14、負責全區水利政務信息化建設工作。
15、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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