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關於進一步扶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東莞市關於進一步扶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是東莞市發布的法律法規,共10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莞市關於進一步扶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 條數:10
  • 性質:意見
  • 適用地區:東莞市
意見信息,意見內容,

意見信息

關於進一步扶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相關部署,加快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進一步最佳化實體經濟環境,促進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推動東莞實現高水平崛起,現就扶持實體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意見內容

一、加大扶持實體經濟力度,把發展先進制造業作為發展實體經濟的主要任務
實體經濟直接創造物質財富,是社會財富的根本源泉。改革開放30多年來,東莞堅持打基礎、辦實業、走正道,大力扶持實體經濟發展,逐步積累了雄厚的經濟實力,奠定了如今的城市地位。以製造業為核心的實體經濟,已經成為東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近年來爆發的國際金融危機警示我們,一個地方只有將發展建立在實體經濟之上,才能有效抵禦外部風險,才能保持經濟發展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當前,國際經濟形勢複雜多變,世界經濟深度調整,已開發國家推進“再工業化”和“製造業回歸”,全球製造業高端化競爭趨勢日益明顯。東莞製造業遇到較大的壓力和挑戰,不少中小微企業面臨著融資難、用工難、投資難、盈利難、轉型難等問題。十八大報告提出,要牢牢把握髮展實體經濟這一堅實基礎,實行更加有利於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實體經濟是東莞經濟發展之本。東莞要加快轉型升級、實現高水平崛起,就必須把以製造業為核心的實體經濟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發展先進制造業作為發展實體經濟的主要任務,努力營造良好的市場體系和發展環境,引導各類資源要素向實業領域聚集,促進產業升級,全力扶持實體經濟發展壯大。
二、全面提高我市實體經濟發展水平的思路與目標
總體思路: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引,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要求部署,堅定不移扶持實體經濟發展,把發展先進制造業作為發展實體經濟的主要任務,堅持穩增長與調結構並進,加快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大力實施“扶企強企、造月攬月、引擎換裝”三大行動,全面強化“金融、商務、資源”三大支撐,著力最佳化實體經濟存量,做大實體經濟增量,提升實體經濟質量,打造“東莞製造”升級版,全面提高東莞實體經濟實力。
發展目標:實施科學有效的產業政策,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撬動作用,強化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努力建設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的現代製造業名城。力爭到2017年,全市製造業水平明顯提升,實體經濟實力明顯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明顯提高,實現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超過3000億元,年均增長12%左右,先進制造業、高技術製造業、民營製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分別達47%、37%、27%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超過2600億元,研究與開發經費支出占生產總值比例超過2.42%,千億元產業達到3個,實現主營業務收入超50億元企業47家以上,其中超100億元企業24家以上,全市產業結構、創新能力、綜合實力邁上新台階,使東莞從製造業大市成為製造業強市。
三、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形成有利於實體經濟發展的“大環境”和“小氣候”
(一)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強化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在依法強化政府巨觀調控、市場監管等職能的同時,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促進市場機制有效調節經濟活動,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根據不同鎮街、園區經濟發展水平、市場發育程度,因地制宜發揮政府統籌引導作用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有針對性地推動地方發展。(市發改局、經信局、外經貿局、物價局、工商局、有關職能部門和各鎮街、園區負責)
(二)打造綜合營商成本最低的城市之一。進一步減輕企業和基層負擔,繼續階段性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單位費率下調政策,暫緩調升社會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維持11%的費率至2014年12月),逐步擴大“營改增”改革試點行業範圍,堤圍防護費按現行徵收標準下調20%,對月營業額2萬元以下的中小微企業免徵堤圍防護費,實行“封頂”徵收堤圍防護費,落實國家、省取消、免徵、降低3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進一步鞏固城市產業配套、物流展會、生活居住等綜合營商成本優勢,為實體經濟發展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市物價局、財政局、社保局、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三)大力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完善“寬進嚴管”準入體系,梳理壓減前置審批事項,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建立和完善電子營業執照套用平台,推廣套用電子營業執照,推動後續監管部門加快發證進度,打造後續監管“東莞模式”,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市商改辦、工商局、電子政務辦、有關職能部門和各鎮街、園區負責)
(四)大幅度提高投資項目審批效率。以規劃審批程式改革最佳化為突破,大力實施項目投資建設審批流程再造,大幅壓縮項目審批時間。全面梳理和規範審批辦理時限、申報材料、收費標準等,編制審批目錄和流程圖,未列入的一律無須提交,推動投資項目審批大提速。(市委政研室、市編辦、發改局、行政服務管理辦、有關職能部門負責)
(五)加快建設全國一流的網上辦事大廳。抓緊完善網上辦事大廳各項功能,逐步把涉密事項外的所有審批事項都在網上辦理,把所有單位網上辦事平台整合到統一平台,讓企業和民眾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到高效的政府服務。(市電子政務辦、行政服務管理辦、有關職能部門和各鎮街、園區負責)
(六)進一步最佳化開放型經濟通關環境。加快推進“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的“三個一”快速通關模式,完善“集中申報,信息化監管”的海關監管方式,推進檢驗監管模式改革,推行無紙化報檢、通關。深化以“屬地管理模式”為重點的全程分類監管縱深改革,適用口岸擔保驗放、審單環節“綠色通道”信任審核、較低查驗率、“報關單證暫存”、契約報核前申報單耗等監管和服務的便利措施。(駐莞各海關、東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外經貿局、口岸局、打私辦負責)
(七)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圍繞信貸、納稅、社保等重點領域,依法記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信用檔案。建設覆蓋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對失信行為進行聯動懲處。開通“信用東莞網”,建立統一的對外發布查詢平台。推行以誠信為基礎的企業分類風險管理機制,整合外經貿、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的綜合管理信息,逐步形成企業誠信經營資料庫和信用評價分級標準,客觀評估企業誠信經營狀況,構建更加全面、科學、公正的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市發改局、工商局、外經貿局、社保局、國稅局、地稅局、電子政務辦、人民銀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
(八)完善加工貿易模式創新的服務體系。深入推進全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試點城市建設,全面實施加工貿易增效計畫,在加工貿易轉型升級關鍵環節率先建設中小企業產業提升綜合服務體系、內銷服務體系、管理服務體系和開放型監管體系。加快建立完善加工貿易管理服務平台,將聯網管理業務範圍逐步擴展到外資項目管理、生產能力證明管理、外匯管理、工商管理、稅務管理、企業誠信管理等,實現企業一次性線上申報,各部門依次審核、備案和結果互認,信息資源實時共享,提升政府服務效能。(市外經貿局、駐莞各海關、東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商局、外匯管理局、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局負責)
四、實施扶企強企行動,推動現有產業向微笑曲線兩端拓展提升
(九)資助企業推行“機器換人”。提高產業自動化水平,鼓勵勞動密集型企業利用機器手、自動化控制設備或流水線自動化進行智慧型技術改造。對企業購買符合條件的先進設備和技術給予資助,對研發投入總額較大的工業企業給予獎勵。積極為企業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市經信局、科技局、外經貿局、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十)促進信息化工業化“兩化”融合。加快推進“智慧東莞”建設,實施信息服務企業與傳統製造企業牽手工程,推廣雲計算、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支持企業在生產管理主要領域、主要環節套用信息技術,帶動研發設計創新、業務流程最佳化、商業模式創新,全面提升企業工業化水平。(市經信局、科技局、電信局負責)
(十一)幫助企業推進品牌興企和質量強企。圍繞優勢產業、重點企業、特色產品,明確重點培育對象,支持一批企業創建自主品牌、名牌名標,加快實現從OEM向ODM、OBM的轉變。以創建全國質量強市示範城市為契機,加強質量標準體系建設,推廣套用國際先進標準。發揮各類技術平台作用,為企業提供技術研發、技術攻關、產品測試等服務,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市經信局、外經貿局、科技局、質監局、工商局負責)
(十二)打造加工貿易內外銷售平台。設立“東莞加工貿易創品牌拓內銷平台”專項扶持資金,完善和提升“大麥客”商業模式,培育產品內銷代理商,搭建政府、商貿企業、商協會以及企業“四位一體”的創品牌、拓內銷平台,幫助企業擴大內銷。進一步探索加博會市場化運作模式,推廣“加博匯”等網上展會發展模式,推動加工貿易產品“全球行”。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鼓勵和引導企業投保,減少收匯和投資風險。鼓勵市內優質企業開拓南美、非洲、俄羅斯以及中東、東協等新興市場,探索建立東莞產品的境外展銷中心,並給予資助。(市外經貿局、經信局、財政局、台灣事務局負責)
(十三)推廣外貿綜合服務模式。從通關、退稅、融資等方面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為中小微企業出口提供供應鏈管理服務。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升海關類別,適用與其管理類別相適應的管理模式。支持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出口視同生產性企業出口,準予適用相應的出口退稅政策。(市外經貿局、國稅局、駐莞各海關、金融工作局、有關職能部門負責)
(十四)提升傳統產業的集群優勢。支持各鎮街集中精力發展1—2個特色產業,推動專業鎮全覆蓋,做強加工製造、專業市場、品牌會展、現代物流、公共平台等全鏈條環節,打響區域品牌和行業品牌。以現有產業集群為基礎,推動外貿轉型升級示範基地壯大發展,支持基地內產品設計、試驗檢測、技術研發、標準查詢、認證、質量追溯、行銷服務、展示培訓等公共平台建設,爭取上級政策支持傳統產業集群發展壯大。(市經信局、外經貿局、質監局和各鎮街負責)
(十五)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壯大。用好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落實對小微企業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和上規模扶持措施,加力扶持一批“專精特新”中小微企業發展壯大,推動每年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300 家以上。高水平辦好莞商學院,構建企業家終身學習平台,促進能力素質不斷提高。(市經信局、科技局、財政局、金融工作局負責)
五、實施造月攬月行動,以新增產能再造一個新的東莞經濟
(十六)完善重大項目統籌招商“一站通”機制。對重大項目提供從信息收集、招商洽談、拍板簽約到項目落地 “一站式”、高質量的全程服務。探索實施重大項目招商信息共享、布局統籌、選址流轉等利益分享機制,提高鎮村統籌招商的積極性。落實招商引資優惠獎勵和招商引資隊伍建設相關政策,重獎項目引薦團隊和個人,對促成重大項目落地的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市發改局、經信局、外經貿局、財政局和各鎮街、園區負責)
(十七)積極構築水鄉經濟區、粵海產業園、珠江口東岸現代產業集聚區等重大平台。探索實行產業統一規劃、基礎設施統一布局、重大項目統一招選政策。全面啟動水鄉特色發展經濟區建設,大力推進粵海產業園建設,穩步推進珠江口東岸現代產業集聚區、台灣高科技園、兩岸生物產業基地、中以產業園等規劃建設,以大平台建設承載大產業、大項目。(市水鄉辦、粵海辦、松山湖管委會、東實公司、經信局、外經貿局、國土局、規劃局負責)
(十八)全力以赴推動重大項目落地動工建設投產。落實領導幹部掛鈎督導和集中會商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征地拆遷、管線遷改等難題。督促在建項目加快進度,增加項目考核權重係數,對考評中服務保障、建設管理先進的部門、鎮街、園區給予用地指標等獎勵,推動已簽約項目加快落地投產、釋放產能。(市發改局、國土局、規劃局、住建局和各鎮街、園區負責)
(十九)加力扶持先進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依託完善產業配套和重大產業平台,發揮科技東莞工程專項資金作用,大力發展電氣機械、汽車裝備、通信設備、新能源和專用設備等先進制造業,以及智慧型終端、物聯網、雲計算、太陽能光伏、3D列印、生物醫藥、節能環保、半導體照明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實體經濟發展層次。進一步鞏固完善製造業產業鏈優勢,促進產業鏈向上下游延伸,形成互相配套、互相支撐的產業生態。(市發改局、經信局、科技局、外經貿局、財政局和各鎮街、園區負責)
(二十)支持“雙百”等大型骨幹企業做大做強。深入實施百家企業、百億企業“雙百”工程,落實用地保障、財稅支持、能源傾斜、掛點服務等扶持措施,鼓勵支持大型骨幹企業壯大規模增強實力,培育一批超百億、超50億的大企業、大集團。(市經信局、外經貿局、金融工作局、國資委、國土局、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局負責)
(二十一)鼓勵企業實行兼併重組和增資擴產。出台大型骨幹企業兼併重組扶持政策,解決審批流程繁瑣、稅費成本較高、優惠政策受損等問題。篩選扶持一批重點企業,引導對內整合生產、採購、銷售、物流、財務等環節,對外兼併重組上下游優勢企業資源,打造行業龍頭企業。以百家加工貿易龍頭企業為重點,實施“企業困難大排解”和“企業總部大走訪”等活動,推動企業增資擴產,增加企業總部要素,提升企業發展質量。(市經信局、外經貿局、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局、有關職能部門和各鎮街、園區負責)
(二十二)探索建立優質企業鎮街間產能擴張及利益共享機制。針對部分鎮街無法滿足優質企業擴張所需用地等生產要素的情況,建立鎮街間的統籌協調和利益平衡機制,鼓勵企業擴張性產能在市內鎮街布局。(市經信局、外經貿局、發改局、財政局、國土局和各鎮街負責)
六、實施引擎換裝行動,使創新驅動成為產業升級的新引擎
(二十三)把大學創新城打造成為城市創新源。推動松山湖大學創新城基礎設施建設提速,加強與著名院校合作建設以技術成果、智慧財產權為核心資產的套用型科研機構,集聚國內外更多的創新資源。發揮北京大學東莞光電研究院、華南協同創新研究院等公共創新平台作用,支持企業破解技術難關、實現產品升級。(市科技局、松山湖管委會、東實公司負責)
(二十四)以散裂中子源為依託探索規劃建設東莞科學城。加快散裂中子源項目建設,探索規劃建設東莞科學城,引進和吸納一批高水平的實驗機構、科學家,集聚發展電子、控制、醫療等關聯產業,帶動全市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市發改局、規劃局、國土局、科技局、大朗鎮負責)
(二十五)構建政產學研資合作聯盟。整合部門扶持資源,聯合研發、設計、創意等生產力輔導機構和研發機構,對接產業和企業需求,搭建政、產、學、研、資合作聯盟,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產品研發、工業設計、檢驗檢測、品牌創建、融資創投、生產力提升輔導等“一站式”支援服務。(市科技局、經信局、外經貿局、有關職能部門負責)
(二十六)支持企業設立研發機構。激發企業科技創新主體作用,引導企業建設各類研發機構,集聚創新人才。在貫徹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基礎上,對國家、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中心、重點實驗室,按投入經費的25%給予資助,最高資助分別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和100萬元。對企業新設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分別資助150萬元和100萬元。(市科技局、經信局、人力資源局、科協、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二十七)鼓勵技術合作與技術轉移,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發揮中國(東莞)國際科技合作周國家級平台作用,加強與海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園區、科技創新平台、科技企業、創新創業人才的合作對接。扶持科技服務業發展,探索建立技術轉移中心,推進產業聯盟體制機制創新。依託“東莞國際技術轉移聯盟”,加強與國內外技術轉移機構的交流,組織開展技術轉移論壇及項目對接。對技術成果採用作價入股或轉讓交易方式進行產業化的,市財政給予相關資助。(市科技局、財政局負責)
(二十八)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建設。支持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養高新技術企業和企業家為宗旨的科技創業服務載體建設。對新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一次性資助投資總額的25%、最高1000萬元。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科技創業孵化載體,允許其將部分產業用房通過產權分割轉讓的方式,銷售給在孵科技型中小企業。(市科技局、財政局、房管局負責)
(二十九)落實國家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城市扶持政策。用好中央財政綜合示範獎勵資金,加大市財政節能減排資金投入,支持企業實施節能減排示範性項目,推動產業低碳化發展。(市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環保局、交通局負責)
(三十)最佳化財政扶持科技創新的方式方法。以提升研發支出占生產總值的占比效益為主要指標,最佳化科技東莞工程專項資金對科技創新的扶持方式。調整改革以項目直接撥款為主的經費支持方式,逐步建立以基金、貼息等金融手段支持研發和產業化的財政支持機制,提高財政資金對產業的扶持績效。(市財政局、科技局、經信局、外經貿局負責)
七、強化金融支撐,引導更多民間資本進入製造業領域
(三十一)幫助企業上市和到全國股轉系統、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培育上市後備企業隊伍,大力支持企業上市,對成功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註冊地在我市的企業,按其新增對我市地方財政的貢獻額度,給予連續兩年的專項資助,資助總額最高2200萬元。支持企業到全國股轉系統( 新三板)掛牌融資,對成功掛牌、轉板的企業給予獎勵。積極推動企業到前海股權交易中心等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四板)掛牌融資,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市金融工作局、財政局負責)
(三十二)鼓勵企業發行私募債、開展專利質押等多種方式融資。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新渠道。支持企業以專利質押、商標質押、股權質押、倉單質押、融資租賃等方式融資,促進存量資產轉化為發展資金。(市金融工作局、科技局負責)
(三十三)依託民間金融街等載體吸引金融服務機構進駐。加快推進民間金融街、松山湖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集聚發展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股權投資機構等民間融資機構,打造新型經濟金融業態的試驗區和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創新平台。支持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融資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和經濟組織。(市金融工作局、銀監局、松山湖管委會、南城街道負責)
(三十四)引導銀行信貸更多投向製造業。推進銀行信貸主要投向實體經濟特別是製造業,確保製造業年度貸款增速不低於全市貸款的平均增速。將金融機構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年度考核。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引導相關行業協會推進聯合增信,強化對製造業企業的增信服務和信息服務。(市金融工作局、銀監局、人民銀行負責)
(三十五)積極推動網際網路金融等金融服務創新。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等新技術、新工具,不斷創新網路金融服務模式。大力發展產業鏈融資、商業圈融資和企業群融資,引導金融機構將金融服務滲透到電子商務全流程中,為價值鏈的各方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市金融工作局負責)
(三十六)用好20億元創業投資引導資金,鼓勵發展風投創投等股權投資。充分發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以參股和跟進投資方式出資,培育引進風投創投等股權投資企業,引導其把資金投向高科技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探索組建天使投資基金,對初創期小微企業提供權益性資本。鼓勵民間資本成立風投創投機構,搭建創新團隊、創業項目與民營資本融合平台,實現科技資源與民間資本的有機融合。(市金融工作局、財政局、科技局、發改局、經信局負責)
(三十七)打破民營經濟投資透明天花板。放寬社會投資領域限制,除國家明令禁止以外,所有領域一律對民間資本開放。除需報上級核准的投資項目外,市管許可權內不涉及公共資源開發利用的項目一律取消核准,改為備案管理。對交通、能源、城建、社會事業等涉及公共資源的領域並且具有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項目,實行公共資源競爭性配置,為社會資本進入相關行業和領域創造條件。(市發改局、經信局、有關職能部門負責)
(三十八)鼓勵引導民間資本投資製造業。制定新的民間投資產業導向目錄,編制重點扶持項目規劃,引導更多民間資本和房地產資金投資製造業。(市經信局、發改局、財政局負責)
八、強化商務支撐,推進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互動發展
(三十九)高標準開發建設南城國際商務區。制定出台引導企業進駐的相關配套政策,著力引進一批生產性服務業優質企業,為企業轉型升級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務,努力將其打造成東莞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市有關職能部門、南城街道、東實公司負責)
(四十)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和樓宇經濟。發揮總部經濟獎勵扶持專項資金作用,鼓勵國內外企業在我市設立總部,增加總部經濟要素,對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在5年內予以補助獎勵,最高獎勵2000萬元。鼓勵發展樓宇經濟,建設和培育一批高品質商務樓宇,吸引一批企業總部進駐。加大力度引進和培育一批2.5產業優質項目,服務東莞製造轉型升級。(市經信局、財政局、規劃局、國土局負責)
(四十一)以電子商務企業集群註冊和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為抓手,促進電子商務業集聚發展。依託電子營業執照套用平台,試點推行電子商務企業集群註冊,允許多家電商企業將地址登記為託管公司的住所,吸引各地電商在莞集聚發展。大力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創造條件先行先試國家有關支持政策,支持建設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產業園,支持中小微企業利用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拓展海外市場、建立自主品牌。以成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為契機,設立每年1.5億元電子商務專項資金,進一步扶持電子商務服務業發展,鼓勵企業套用電子商務。對經認定的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基地,按其地方稅收貢獻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支持專業鎮和專業市場建立電子商務行銷配送網路。(市經信局、外經貿、工商局、財政局和各鎮街、園區負責)
(四十二)促進檢測與認證業創新發展。進一步加強檢測資源聯盟建設,整合政府、商業檢測機構和院校、企業實驗室優質質量技術服務資源,促進不同所有制企業進入檢測與認證行業,推動檢測和認證業創新與規範發展。(市質監局負責)
(四十三)加快發展城市共同配送等現代物流業。以創建全國城市共同配送試點為契機,完善城市末端配送設施,引導物流企業最佳化配送方式和套用現代物流技術。依託珠江口東岸現代產業集聚區,引進和培育一批物流龍頭企業,大力發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建設現代物流業的華南樞紐。加快申報綜合保稅區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創新保稅物流功能,推動保稅物流監管場所功能整合提升,建立適應新業態發展的監管服務體系。大力推進物流信息化和物流公共信息服務。(市經信局、外經貿局負責)
(四十四)提升會展業水平助推製造業發展。每年安排不少於2000萬元的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重點展會發展壯大。堅持發展工業類展覽為主,認真辦好加博會、國際科技合作周、漫博會、虎門服交會、厚街名家具展等重點展會,提升品牌化和影響力。整合主題相同、行業密切相關的展會,實施強強聯合、強弱兼併,打造品牌展會。(市經信局、外經貿局、科技局、財政局、有關職能部門和各鎮街負責)
(四十五)支持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探索設立專項資金扶持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利用製造業優勢,大力引進一批國內外知名服務外包企業,加快培育一批本地服務外包企業。引導服務外包企業積極為本地製造業服務,降低企業成本、最佳化產業鏈條。(市發改局、經信局、外經貿局、財政局負責)
(四十六)積極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為製造業注入時尚元素。用好每年文化東莞工程專項資金,扶持動漫遊戲、創意設計、網路服務等文化產業園區和重點文化企業發展,推動文化創意元素與製造企業融合,提升製造業的附加值和競爭力。(市文廣新局、經信局、財政局負責)
九、強化資源支撐,全力保障實體經濟健康持續發展
(四十七)大力幫助企業招才引智。用好人才東莞工程專項資金,加強職業教育發展,資助開展技能培訓,幫助企業引進培育創新人才和技術人才。規範勞動力市場,打擊勞務中介不法行為。放寬企業人才入戶標準,凡符合條件的中高職稱以上人才、大專以上應屆畢業生、本市職校技校畢業生等人才均可直接入戶。(市人力資源局、公安局、新莞人服務管理局負責)
(四十八)強化企業發展用地保障。統籌管理使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證70%指標用於重大項目。在每年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中,預留一定比例優先解決大企業增資擴產需求。優先安排重點企業發展規劃中的後續用地,支持重點企業在省立項,爭取省配置“增資擴產項目專項用地指標”。(市發改局、國土局、規劃局負責)
(四十九)鼓勵“工改工”和建設工業大廈。設立“三舊”改造和鎮村產業補貼獎勵專項資金補助“工改工”,符合條件的項目最高補助1400萬元。“工改工”項目可適當提高容積率,容積率調整按控規微調處理。鼓勵建設工業大廈,支持符合條件的多層、高層工業大廈分割銷售、單獨辦理產權證書,吸引更多社會資金參與工業用地的二次開發。(市國土局、規劃局、房管局、財政局、農業局負責)
(五十)科學做好用電調度供應。加快電網工程建設,積極向上爭取更多用電指標,最大限度保障工業用電。最佳化保用電政策,重點保障重點工業企業用電。適時啟動用電企業參與競爭性電力電量交易試點,通過市場機制推動用電資源更科學配置。(市經信局、供電局負責)
十、加強實體經濟發展組織保障
要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督促檢查,制定考核辦法,推動扶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要抓好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嚴格專項資金審計監督和績效評價,確保合理高效使用。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政策宣傳,讓廣大企業了解政策、善用政策,實現企業發展壯大。(市府辦、市政府督查室、市財政局、審計局、統計局、新聞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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