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臨時身份證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時限,工作時間,收費標準,辦理依據,

辦理條件

我市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人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已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了申領、換領、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申請手續;2、在申辦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後2至3個月內急需使用證件的;3、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已失效或未曾辦理的。

所需材料

2、《戶口簿》;
3、1張近期二代證標準相片。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說明: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工作時間

法定工作時間

收費標準

根據粵價24號,臨時居民身份證:10元/證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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