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村JCO臨界事故

東海村JCO臨界事故(日語:東海村JCO臨界事故)是指發生在1999年9月30日日本茨城縣那珂郡東海村JCO核燃料製備廠(住友金屬礦山的子公司)的一起核輻射事故。有666人被輻射污染,2名工作人員死亡。

事故介紹,事件經過,緊急應變措施,總結報告,

事故介紹

東海村JCO臨界事故(日語:東海村JCO臨界事故)是指發生在1999年9月30日日本茨城縣那珂郡東海村JCO核燃料製備廠(住友金屬礦山的子公司)的一起核輻射事故。有666人被輻射污染,2名工作人員死亡。

事件經過

1999年9月30日,在JCO的核燃料加工設施中,向核燃料回收開發機構的高速增殖實驗爐中添加燃料的時候,把富集度18.8%的鈾溶液(相當於含16公斤鈾)直接倒入沉澱槽中。沉澱槽容納的最大操作量限定為2.4公斤,其臨界質量為5.5公斤。
鈾溶液因為達到臨界狀態(能夠發生核裂變的條件)——鈾量超過其臨界質量的2.9倍而發生了核裂變連鎖反應,當即產生藍色輝光,現場產生了γ和中子輻射,γ監測器開始報警,鏈式反應持續了約20小時。因此,在近距離工作的工作人員3人中有2人,因為受到達到致死量的中子射線的輻射而死亡。事故是在鈾溶液(硝酸鈾醯)均質化過程的作業中發生的。本來,這項作業是使溶液中的中子易於放出而使其變成細長的形狀(均質化過程)。但是,在沉澱槽中,變成了粗短的形狀,之後又使用了裝置將周圍的冷卻水密封,其中產生的中子發生反應的比例增高,到達了臨界狀態。

緊急應變措施

上午10點35分,轉換實驗樓的警報響起,11點15分,JOC向科學技術廳提交了發生臨界事故的可能性的第一次報告。之後,11點52分國立水戶醫院出動了救護車,將被輻射的3位工作人員送到醫院。12點半,東海村發出了在房屋內躲避輻射的通告。被評級位國際原子能事故等級4級,政府要求周邊居民緊急避難。在電視上,當時的首相,小渕恵三要求周圍的居民不要外出。強烈要求距離事發地半徑350米內,40戶居民避難,勸告500米以內居民避難,10公里以內的10萬戶居民(約31萬人)在室內避難,停止換氣裝置。關閉現場周圍的縣道、國道、常磐自動車道,停運JR東日本的常磐線(水戶站——日立站)、水郡線(水戶站——常陸大子/常陸太田)。之後還派遣陸上自衛隊協助控制,並在晚上10點半發布10公里內室內避難通告。隔天下午4點解除。

總結報告

東海村JCO臨界事故事故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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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5日小淵首相在記者會上表示“這次事故來自於我們最不願意見到的人為失誤,為了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故,首先要徹底查明事故原因,儘快建立防範機制,並且立刻針對其他核燃料工廠進行稽查。至於政府之危機處理,我們必須重新思考,記取教訓,以求過程更為完善”。
核設施現場操作員永遠是核能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即使管制法令再嚴謹,也不能確保百分之一百不會發生核子事件,因此第一線之核設施現場操作員必須兼負起此一重責大任。同時核設施經營業者除了營利之外,必須確保核能安全,因此必須(1)要求核設施經營業者,藉由類似ISO9000之方法來建立有效之內部稽核系統。(2)徹底執行員工安全教育,建立考核或證照制度提升操作員技能。(3)建立核能安全相關檔案檔案,並由專業人員專人專責執行管理審核。(4)以合理適當的經費購買核子安全必須之設備與儀器,以利第一線操作員掌控狀況。(5)由政府建立一套資訊系統,提供第一線操作員提出並分享各項核能安全相關資訊與心得,藉以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文化。
JCO所在之東海村,是一個核能村,村內擁有15個包括原子力研究所、核燃料開發機構、日本原子力發電(株)等核能相關單位,村內的核能專家能夠在事故發生之際,在最短時間內迅速集結到現場,對於事故的處理提供相當大的協助,尤其是在輻射偵測與臨界終止技術兩方面,助益最大。另外來自日本國內九個核能電力公司的支援人員也迅速提供必要的協助,估計總共有超過700位以上之專家聚集在東海村為JCO事件貢獻心力,這些人士深深獲得東海村民的感激。部份人士認為此次事故幸虧發生在擁有許多核能從事人員的核能村,才得以迅速召集這 多專家共同協助事故處理。然而,如何建立一套災害防治系統,將相關專家及救援人員迅速送達可能發生事故(或已經發生事故)之現場,依舊是個問題。
日本國內有關原子力災害防治之法令,主要依據‘災害對策基本法’、‘原子力發電所等周邊之防災對策’以及科技廳制定之‘防災基本計畫’、‘核子災害緊急應變手冊’,但是這些應變計畫都是針對核能電廠所發生的事故,無法涵蓋鈾燃料處理工廠的臨界事故。
現今日本縣級地方政府之核子災害防治系統仍以一般天然災害防治系統處理之,核能相關資訊與專門技術都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即使核設施之建造審核也都歸中央辦理,核設施所在之地方政府根本無從置喙。這次JCO事故就突顯出,不僅縣政府或核設施所在之市鎮,連掌握相關技術與資訊的中央政府都無法掌握災情。由於事故現場資訊無法確實掌握以及中央政府反應遲鈍,使得主持救災的中央政府無法下達正確而及時之指令與措施,進而延誤宣布疏散居民與其他救災措施之時機。而且事故現場之正確資訊未能及時通知民眾,造成謠言四起,人心浮動,尤其是附近居民急於得知自身健康是否受到輻射傷害。JCO工廠本身更是欠缺緊急應變能力,未來勢必要建立一套緊急應變系統,清楚告知員工在緊急狀況下應如何處置。
針對以上種種問題,日本政府必須修改“原子爐等管制法”部份條文,以便執行燃料處理設施現場稽查、定期考核操作員、查核工廠管理與員工訓練等稽查業務。並且加速推動“原子防災特別措置法”立法工作,於法案中明定(1)情報之適切掌握,(2)情報的流動,(3)中央、地方與相關機構間之聯繫與救災工作之分配,(4)強化中央緊急救災應變系統,(5)核設施事業者之職責,(6)強化輻射監測系統等等是項。上述“原子爐等管制法”部份條文修正案以及“原子防災特別措置法”已經在11月25日送交參眾議院審議。
JCO事故的發生大大影響茨城縣的經濟,該地的中小企業與農林水產品產銷公司停擺,造成工廠停工、民眾失業。中央政府下令通產省,凡茨城縣中小企業都可專案申請“災後復舊貸款”。主要銷售至臨近大都市(如東京)之農林水產品因此事故而滯銷者,請日本原子力產業會議(JAIF)通知組織成員(約760個核能機構),儘量採購當地農林水產品,以減緩災害損失。JCO本身在10月4日就設立事故受害賠償申請視窗,10月22日科技廳設立“原子力損害賠償紛爭審查會”負責相關賠償紛爭之調解。另外依據日本“原子力損害賠償法”規定,核能電廠造成之核子事故賠償上限為300億日元(JCO事故發生前,已將核子事故賠償上限提高為600億日元,該修正案正在國會審議當中),JCO事故之賠償上限僅有10億日元,據了解,目前各界提出之損害賠償要求已經超出60億日元,超出10億日元的部份,將由JCO母公司,也就是住友金屬礦山(株)負擔。
事故發生後隔周(10月5日)日本原子力產業會議,邀請日本原子力相關會員團體,召開臨時會員大會,發表“民間原子力關係者之自己改革方向”宣言,以五項行動來恢復當地居民與全國人民對核能的信心,其中“原子力安全之確保”是最主要的議題,各單位經營方針之設定必須以安全為最大考量。同時由來自法、英、美、日等國鈾加工工廠操作員自發性地組成一個鈾加工工廠安全檢查系統,稱之為“世界核燃料加工安全網路”(InternationalNetworkforSafetyAssuranceofFuelManufacturers),藉由世界各國鈾加工工廠操作員在安全上的努力,分享經驗,相互提攜,達成建構世界共通之安全文化為目的。除此之外,另有35個組織團體,包括電氣事業者、燃料加工會社、研究機關等組成一個“核安網路”(NuclearSafetyNetwork),藉由安全文化的普及、會員相互考評、安全情報的交換、並以過去事例為基礎之教育訓練支援,來達成原子力產業全體安全文化之共有,並以日本版的WANO(WorldAssociationofNuclearOperators)自我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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