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民宗局

督促全縣宗教活動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進行,配合政法部門防止和制止不法份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妥善處理宗教方面涉外事宜,指導宗教團體同國外和港、澳、台地區宗教界的友好往來,抵制境外敵對勢力的宗教滲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民宗局
  • 地點:杜爾伯特
  • 類別:政府部門
  • 職能:參與研究擬訂全縣少數民族
機構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杜爾伯特,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規宣傳教育工作。對全縣有關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參與擬訂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規定,加快全縣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制化建設進程。
(二)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問題等課題的調查研究,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途徑。
(三)參與研究擬訂全縣少數民族改革開放、經濟發展規劃,提出並參與制定發展少數民族經濟的特殊政策和扶持措施。
(四)參與研究制定少數民族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事業的發展規劃,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族教育和文化體育工作,提高少數民族民眾的文化素質和身體素質。
(五)管理和使用好少數民族發展資金。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民眾的扶貧工作。組織少數民族特需用品生產,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的相關登記、檢查、管理工作。
(六)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維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民族、宗教問題。監督辦理有關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促進全縣民族平等團結、互相合作。
(七)管理全縣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等工作。
(八)負責對全縣各鄉(鎮)的民族宗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參與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做好民族宗教管理隊伍建設工作。
(九)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指導宗教團體培養、教育教職人員,搞好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要由政府協調的事務。

領導班子

局長:李偉 男,蒙古族,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64年9月出生,1986年7月參加工作。主管民族宗教事務局全面工作。
1986.08—1992.01 縣農業局 農經員
1992.01—1997.12 縣紀檢委 檢察員(1995年月12月提副科)
1997.12—2001.11 縣鄉企局副局長
2001.11—2006.12 巴彥查乾鄉 鄉長、黨委書記
2006.12—至今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局長
常務副局長:白志剛 男,蒙古族,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69年10月出生,1991年8月參加工作。主抓常務、黨務工作。
1991.08—1994.04 敖林西伯中心國小任教
1994.04—1996.06 泰康鎮第三國小任教
1996.06—2006.12 縣檔案局任股長、副局長
2006.12—至今 縣民宗局任副局長

內設機構

民族股、宗教股、綜合股、蒙古語文工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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