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顒(明代工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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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本名:李顒
  • 字號:字思誠號淡軒
  • 所處時代:明代
  • 出生地博羅縣
李顒(1411~1474),字思誠,號淡軒,又號羅浮山人。明代博羅縣人。1436年(明正統元年)登進士,授戶部主事。1445年(正統十年)調刑部主事,1449年(正統十四年)升福建按察使司僉事,滿3載考察,以“廉能首稱”,遷任福建布政使司參政,奉詔提督邊務,肅清海道。時莆田有一大惡棍游益綱,依仗其有人在朝廷當官,為非作歹,欺壓良善,大為民害,無人敢治。李顒掌握其犯罪事實後,將其繩之以法,將所侵奪的土地悉還其主,毀人房屋而自建的,悉數沒收充公,當地民眾大悅。1456年(景泰七年)山東大飢,百姓紛紛逃荒。李顒正以本職調任山東,即疏請開倉賑恤,饑民因此得救,外出逃荒者陸續返回。1458年(明天順二年)進右布政使。1460年(天順四年)入覲,明英宗詔令吏部選拔全國諸司、府、州、縣官操履端嚴、政績卓著者,得10人,李顒便是其中之一。次年轉左布政使。升任工部右侍郎。1469年(成化五年)京畿多水患,顒上疏請築蘆溝河,以浚導之。明憲宗即令其總管此工程,克日完工。翌年,奉命督軍民3萬餘人,修築天津迤北一帶河口,被毀河口得以修復。1471年(成化七年)錢塘江洪水泛濫,衝決堤岸5000餘丈(近17公里),毀壞民舍無數。李顒奉命督理修築近一年,功成,沿江百姓得以安居。錢塘事竣,以病乞休歸里。初歸時於興仁巷構屋,延師以訓里族子弟,又於榕溪旁築一草廬,常與賢士閒聊其間,而所居僅足於蔽風雨。不久即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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