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裕(明代吏部尚書)

李裕(明代吏部尚書)

李裕(1426-1513年),字資德,號古澹,江西南昌府豐城人,唐朝崇賢館直學士李善後代,明朝中期大臣。

景泰五年舉進士,授河南道監察御史。天順年間,巡按陝西,上安邊八事。歷任山東按察使,調陝西布政使。後入朝擔任順天府尹,授右都御史,擢為工部尚書。成化二十二年,累官至吏部尚書。正德八年,去世,年八十八,贈光祿大夫。

基本介紹

  • 本名:李裕
  • 字號:字資德,號古澹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西豐城
  • 出生時間:1426年
  • 去世時間:1513年
  • 主要作品:東藩倡和詩 歸田訓 山東雪寃錄
  • 主要成就:明朝吏部尚書
墓誌記載,明史記載,

墓誌記載

李裕,明江西豐城進士。
光祿大夫吏部尚書古澹李公裕墓志銘(張澯)
公姓李氏諱裕,字資德,別號古澹,系出唐崇賢館直學士善之後世。江西豐城人,祖諱仲止,考諱端明,以公貴二代,皆贈都察院右都御史,祖妣熊氏,妣周氏,皆贈夫人。
公自髫髦,頭角迥殊。稍長,入學宮,才氣逼人,嘗讀書東樓,夜半有紅光燭空,隣家誤驚失火,頃之,光乃沒。景泰癸酉,夙興詣文廟,值微雨,天未曙,忽二人擎籠燈自前來迎公,恍然莫測,比至學無所見聞者異之。是歲秋,領鄉薦甲戌登進士,選擢河南道監察御史。天順戊寅,英廟在御奉命陝西時宿弊坌積,公建言選將練兵、汰守令、安流民等八事,皆報可。定遠石彪冒功首,虜廷命覈實彪叔忠國公石亨以晉通關節,公焚其書曰,媚權臣欺天子,吾不敢也。卒,覈實亨果大怒,值其敗得免於禍。庚辰,自陝回都,御史寇公深方得寵眷,侍御史甚嚴公英英不少屈□有指授雖出上意,亦堅執不從,然上知公守法亦不加罪。癸未。擢升山東按察使,先是屬郡死罪二百餘人或經十餘年未決公至悉?磨勘親鞫之,平反得釋者無慮過半。青州大峴山有寨七十二民避徭役及殺人?盜潛伏其間,公往督守吏補系渠魁寘之法,其逃者悉遣還,蠲其逋負,自是禍始息。成化庚寅,憲宗皇帝知公政績久次乃擢陝西布政使□車甫,余月進順天府尹,即古京兆秩。而往往迫於權貴事多掣肘惟公屹立不搖動。至於省物料,寬鋪戶,樽約惜薪,司夫役,禁奸人,不得投獻田土,皆有實惠於民。府入給引鈔貫,歲計若干故事,尹所應得公惡損廉悉解之,以充官用。癸巳,總督漕運缺員,以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當其法久,弊生皆起于軍官掊克交兌違期,閘河阻淺之故。公剔其弊而更之歲運不稽,漕卒亦樂於趨事。張秋河至南旺湖以及淮安西湖堤舊用木椿捍水,糜費勞民特甚。公檄郎中楊恭、主事郭升準所費易石甃西河之民至今賴之。在淮揚六載,每歲秋赴闕會議所建明皆興利除害事。戊戌冬,丁外艱壬寅起復至京留署院事。癸卯,進右都御史,時風紀稍緩,公慨然希蹤,前輩欲如顧公佐李公賓所?者,台省?之肅然。甲辰,以讒間調南台。丙午,考績至京陛見既退朝,上語近侍曰,李都御史好官員也,遂留工部尚書,居無何拜冢宰葢先是銓曹事,多脫誤至是以公任之,實出於宸斷也。公感上知遇,精白□報每大選先二日於後堂□一木榻,上書“皇天鑒之”四字。公與二侍郎傍坐,文選司官前立,以缺員與選人一一第資格可否,注於手牘謹緘之至,期引奏填榜,更無舛錯,而庶官亦稱得人。丁未,適天下朝覲,公與一二憲臣焚香誓天不敢以私意參其間,一時奸貪鮮有漏網者,舊制以老疾罷軟貪酷不謹四條?黜幽,公謂遲鈍似軟偏執似酷創立才力不及一條以處之實愛惜人才之意,其法迄今不變,一日太監覃昌語鴻臚寺官轉謂公曰,先時選官本入 上必丁寧司禮監看詳,然後賜允近日 上諭昌等曰,李尚書梗直人,必不敢幹之自奏,入即奧批出行之其見信如此,一日周宗伯謝司空與公同候朝周曰,昔尹公在吏部深惡江西人,不使居華要。今山東進士選科道京職者何多公正色曰掌銓法,惟至公庶無罪悔,苟有私釁,不但負朝廷,其如天下公議何。二公皆嘆服。是歲,憲廟上賓,明孝宗皇帝嗣統。公連疏乞歸家居,獨處書院,終日燕生以經史翰墨自娛。公門坊市不著履跡,先是廷試進士兩?讀卷官。晚歲,兩遇恩典,進階一品,性素儉樸,每食不過肉一味,子孫謁見者必以買田放債?成所著。
三朝奏議七卷、雜錄十卷、東藩倡和詩一卷、歸田訓一冊、山東雪寃錄一冊,載於家南台。史抄政事、略餘力集、正家條約辯誣錄,刊行於世。年八十八卒。

明史記載

李裕,字資德,豐城人。景泰五年進士,授御史。天順中,巡按陝西,上安邊八事。石彪濫報首功,詔裕核實。彪從父石亨以書抵裕,裕焚之,以實聞,亨亦旋敗。由是有強直聲,都御史寇深遇僚屬嚴,惟裕不為屈。
以才擢山東按察使。重囚二百餘人,或經十餘年未判,裕旬月間決遣殆盡。大峴山賊寨七十餘,裕捕戮其魁,縱脅從,除其逋負,亂遂平。
成化初,遷陝西布政使,入為順天府尹。政聲大著。進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江北諸府。浚白塔、孟瀆二河以便漕。張秋南旺及淮安西湖舊編木捍衝激,勞費無已。裕與郎中楊恭等謀,易以石,遂為永利。淮、鳳方飢,而太僕征預備馬二萬匹。裕論罷之。在淮六歲,每歲入計事,陳利病,多施行。父憂歸,服除,留佐院事。
十九年,代戴縉右都御史。縉附汪直,嘗請復立西廠者也,在台綱紀不立。裕欲振之。御史有過,或遭箠撻,由是得謗。汪直敗,偕副都御史屠滽請雪諸忤直得罪者。帝不悅,奪俸。又坐累,調南京都察院。考績赴都,留為工部尚書
初,吏部尚書尹旻罷,耿裕代之。以持正不為萬安所喜。而李孜省方貴幸用事,欲引鄉人,乃協謀去耿裕,以裕代之。裕本廉介負時望,以孜省故,名頗損。其銓敘亦平。故事,考察目有四:曰老疾,曰罷軟,曰貪酷,曰不謹。裕言:“人材質不同。偏執類酷,遲鈍類軟。乞立‘才力不及’一途,以寓愛惜人才之意。”帝善之,遂著為令。考宗立,言官交章劾裕進由孜省。裕不平,為《辨誣錄》,連疏乞休去。正德中卒,年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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