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綸(北周河陽郡公)

李綸(北周河陽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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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綸(535---574),李弼子,李輝弟,遼東襄平人也。最知名,有文武才用。以功臣子,少居顯職,歷吏部、內史下大夫,並獲當官之譽。位至司會中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封河陽郡公。為聘齊使主。早卒。子長雅嗣。

基本介紹

  • 本名:李綸
  • 出生地:遼東襄平
  • 出生時間:535
  • 去世時間:574
墓誌
【志蓋】
周故河陽公/徒何墓誌
【志文】
周故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洛鳳興三州諸軍事三州刺史/河陽郡開國公/徒何綸墓誌文
君諱綸,字毗羅,梁城郡泉洪縣人。系本高陽,祖於柱史,聲雄趙北,氣蓋隴西,提漢卒而上蘭山,驅燕丹而度易水,為天下之模楷,流孝於鄉閭,舊史絪縕,於茲可略。曾祖貴,開府儀同三司,履道弘仁,秉心淵塞。祖永,鎮西將軍,涼州刺史,河陽郡公,醞藉閒雅,磊落英奇。父弼,太師趙國武公,玉色金聲,公才公望,文以附眾,武能威遠。君高門重地,逸氣沖天,且曰鳳毛,是稱龍種。初封安寧縣開國侯,食邑一千戶。除司門大夫,啟閉從時,鍵蒼斯授,轉兼小吏部、遷正。雖叔仁連白,巨源密奏,海內傾心,未方茲日,除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工部、納言、司會、治計部、司宗。建德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薨於私第,春秋卌。初以魏大統十六年賜姓為徒何氏。詔贈洛鳳興三州諸軍事、三州刺史、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河陽郡開國公並如故,禮也。君生榮死哀,備陳徽典,出忠入孝,道冠彝章。詳其年居誦日,早聞通理,歲在星終,便稱穎脫,調高世表,韻拔常人。溫潤韶弘,英標秀舉,顯仁藏用,博見洽聞。片言可以折獄,半辭可以送遠,豈直三軍文武,才贍悉識,四方客刺,一閱遍談。入典樞機,詳平慎密,歷狀清顯,遺美去思。簡而易從,約而難犯,堅貞不可乾,峻厲無以奪。隱機省書,口占於百封;彎弧命中,妙窮於一葉。若乃帝王 / 之術,□□之記,淋儻之榮,縱橫之辭。筆散春華,文飛秋藻,雖苞羅精習,蓍有餘姿。成誦在心,非留思慮,可謂風流名士,恂美具臣者焉。四年/歲在乙未/正月丁已朔廿八日甲申,葬於三原縣濁谷原。九京遙望,空想謀身,一頃賜田,長埋領袖。嗚呼哀哉,乃為銘曰:
系自顓頊,源流伯陽,在秦則勇,居漢選良。蟬聯冠蓋,世挺珪璋,涼州推彀,留惠芬芳。太師論道,中朝令望,淵哉君子,惟德為基。擇言擇行,聞禮聞詩,知愉懷橘,榮邁推梨。學優就仕,儉讓以之,高門有閱,嚴□委積。王曰是禁,告予方容,或掌銓衡,淄澠靡僻。六工改制,時瞻水澤,寔允龍作,兼茲會計。爾有肆師,展□序祭,美見後思,才稱多藝。載飛接手,麋興射麗,芒芒墋黷,滔滔閱流。福兮已倚,生兮信浮,一從丹幕,長歸白楸。山台行夜,泉館方幽,月逾既及,日遠屆庶。旌麾空引,容衛虛陳,早風開凍,輕雲應春。聞寥原野,終悲悊人。
□妻,廣業郡君宇文。世子元、次子善、次子敦,次子禮。
【疏證】
徒何綸墓誌,為2002年初西安市公安局文物輯查二大隊查獲一盜賣文物案時收繳所得。
徒何綸卒於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終年四十歲,則其生年是西魏文帝大統元年(535)。
志文云:“初以魏大統十六年(550)賜姓為徒何氏。”《北史》卷六○《李弼傳》:“廢帝元年(552),賜姓徒何氏。”賜姓時間與志文所記相差二年,存疑。
《隋書》卷五四《李長雅傳》:“〔李〕衍弟子長雅,尚高祖女襄國公主,襲父綸爵,為河陽郡公。開皇初,拜將軍、散騎常侍,歷內史侍郎、河州刺史、檢校秦州總管。”
志文“除司門大夫”。《通典》卷二三《職官五》:“《周禮·地官》有司門下大夫,掌授管鍵啟閉。歷代多缺。至後周,依周官。”又《通典》卷三九《職官二十一》北周秩品正四命有“司門下大夫”。因此,徒何綸所任當為正四命司門下大夫。西魏北周依據《周禮》建六官是在恭帝三年(556)以後,徒何綸任司門下大夫一職也當在此後。
志文“轉兼小吏部、遷正”。因為徒何綸任正四命司門下大夫,所以其“兼小吏部”,當指兼同為正四命的“小吏部下大夫”。而且不久從兼職“遷正”為正式的小吏部下大夫。與本傳合。
志文“除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工部、納言”。其中車騎大將軍是軍號、開府儀同三司是散官,這相當於徒何綸的官銜,非實際職務,工部、納言才是他的職務。參王仲犖《北周六典》卷七,在冬官大司空卿下設“工部中大夫,二人,正五命。工部上士,正三命。工部中士,正二命。工部旅下士,正一命”。從徒何綸的升遷過程看,其任“工部”,當為正五命“工部中大夫”。北周“納言”一職,設定於武帝保定四年(564)六月,“改御伯為納言”。因此,徒何綸任納言當在此後,為正五命之納言中大夫。
志文“司會、治計部、司宗”。據其本傳,徒何綸任正五命司會中大夫,那么此“司會”當指“司會中大夫”。《周書》卷五《武帝本紀上》記天和四年(569)正月“遣司會、河陽公李綸等會葬於齊,仍吊賻焉”。可見,徒何綸至此仍任司會中大夫一職。這也是本傳記載其任的最後一個職事官,可能擔任到他去世為止。“治計部、司宗”,“治”有兼職之意,指其兼正五命計部中大夫和正五命司宗中大夫。《周書》卷五《武帝本紀上》記保定四年五月“改禮部為司宗”,其治司宗中大夫當在此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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