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霞(中油廣州陽光酒店總經理)

2014年9月25日,中國石油一子公司廣州陽光酒店總經理李海霞因涉嫌開虛假髮票使用公款買名牌,已被有關負責人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海霞
  • 國籍:中國
  • 職業:酒店經理
人物簡介,網友舉證,記者核實,相關規定,專家評論,

人物簡介

2014年9月24日有民眾舉報中石油旗下廣州陽光酒店一位女總經理李海霞通過虛開發票,長期用公款購買名牌奢侈品、辦理五星級酒店萬元水療卡等問題。
公開資料顯示,陽光酒店是中石油全資子公司華油集團旗下酒店品牌,在全國各地有30多家酒店,主要設在國內一些大城市和重點風景區。廣州陽光酒店2011年8月開業,對外宣稱按五星級標準打造。
有網帖舉報稱:“中油廣州陽光酒店總經理李海霞用公款在廣州友誼商店給自己買各種名牌衣服、鞋和包,並開成食品發票回公司報銷,總共有幾十萬元。她所穿戴的衣服、鞋子、首飾幾乎沒有一樣花自己錢購買,全部都是公款。”“這只是一部分,公司就是她的提款機。”

網友舉證

為證明其所說,網帖貼出了5張發票的照片,付款方均為“中油陽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收款方都是“廣州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這5張由廣州友誼集團開具的發票合計62615元,每張發票的報銷金額均在1萬元以上,且發票“項目”欄均為“食品”。其中1張開於2012年8月16日,金額為12400元;另外4張均開於2012年12月29日,為連號發票。
網帖曝光後,又有該單位的知情人向記者舉報稱,李海霞還用公款辦理豪華水療卡,並提供了3張連號發票,均由“廣州富力鼎盛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富力君悅大酒店分公司”開出,項目為“餐飲費用”,合計1萬元,開票時間均為2012年12月2日20時33分前後。

記者核實

為核實這些發票的真偽,記者分別登錄廣州市國稅與廣東省地稅官方網站,根據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等有效信息逐一核對,確認舉報的8張發票全部為真實發票。
當事人到底買了些什麼呢?記者進行了實地調查。廣州友誼集團是一家大型綜合性商業上市公司,據環市東分店的多名收銀員確認,網帖涉及的5張發票是在該商場1樓的3號收款機開具的,而友誼商店的開票原則,是除了負一樓的綜合服務處可以開發票,購物只能在本層開具發票。記者在其他樓層購物後拿到1樓開具發票,就被拒絕。
友誼商店的樓層指示顯示:該商場1樓為國際名牌區,主要銷售國際名牌服飾、精品、化妝品、手錶等,巴寶莉、江詩丹頓、卡地亞等奢侈品牌雲集,而該商場唯一的食品區位於4樓。
記者找到發票的開票人譚建華,但她堅稱“對當時的具體情況已記不清了”,讓記者聯繫友誼集團。廣州友誼集團辦公室主任吳麗苹說,為保護消費者的隱私,不能向記者提供當時的購物清單,除非記者取得法務部門的授權。
而在富力君悅大酒店開具的發票“備註欄”上,則明確地寫著“O SPA”字樣。富力君悅大酒店是位於廣州CBD的一家五星級酒店,經記者向酒店方核實,“O SPA”是指位於該酒店24層的高端水療項目,辦理會員卡1萬元起步,單次按摩護理680元起步。該水療會所的工作人員確認,該會所並無“餐飲”服務,但可按消費者需求開具“餐飲”發票。

相關規定

根據我國的發票管理辦法,所有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現實中虛開發票的現象十分普遍,許多商家還主動提供多個填報項目以供顧客開發票時選擇。因為發票通用性過強,虛開名目的發票很容易成為隱性腐敗的合法工具。
據友誼商店環市東分店綜合服務處的工作人員介紹,只要在該商場購物,開具發票時可按需求填報項目。記者在購物後要求開發票,一位收銀員拿出一張黃色小卡片,上面列舉有“食品、辦公用品、禮品、日用品、床上用品”等20多項“發票可開內容”供選擇。
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小清表示,這種虛開發票的行為不僅違反了我國發票管理的相關規定,從企業管理角度看,也違反了企業會計制度,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國有企業高管利用違規發票套取錢財,其實質就是監守自盜的盜竊國有資產行為,在這一過程中,虛開發票儼然成為國企高管們奢侈職務消費的慣用伎倆。”周小清說。
早在2009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頒發《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要求企業領導人員應當勤儉節約,職務消費禁止奢侈浪費。2012年,財政部等部門出台《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禁止通過虛開發票套取現金等行為。今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的《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再次明確指出:“取締企業用公款為負責人辦理的理療保健、運動健身和會所、俱樂部會員、高爾夫等各種消費卡。”

專家評論

專家認為,當前國企高管的職務消費多採取事後報銷方式,缺乏相應的監督,一方面需要加大對職務消費的審計力度,另一方面要儘快改革我國的發票報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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