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法,男,漢族,1963年11月生,大學學歷。曾任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23年2月,據臨沂市紀委監委訊息:李曉法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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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郯城縣勝利鄉中心校教師、教導處主任,郯城縣教師進修學校團委書記,郯城縣財政局人秘股秘書,(1993.05-1994.12在郯城縣委辦公室幫助工作,1994.12-1996.11在郯城縣委縣府接待處工作),郯城縣委辦公室信息調研科副科長、副主任科員、辦公室副主任,郯城縣褚墩鎮黨委副書記、政府鎮長,郯城縣黃山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郯城縣馬陵山景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郯城縣政府副縣長候選人、黨組成員,郯城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8月,郯城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李曉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臨沂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2月,據臨沂市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臨沂市委批准,臨沂市紀委監委對郯城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李曉法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曉法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毫無廉潔底線,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經商辦企業;貪慾膨脹,恣意妄為,以權謀私,侵吞公款,索取、收受巨額財物。
李曉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其違紀違法時間跨度長且主要發生在黨的十九大後,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臨沂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臨沂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曉法開除黨籍處分;由臨沂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