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華(清朝山東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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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華(1823—1885),字采臣,安徽六安人,舉人出身。初主持清淮善後局,曾組團練與太平軍作戰,因功保升知府。1867年任兩淮鹽運使。後歷任江蘇、山東按察使,山東布政使。光緒二年(1876年)署山東巡撫,次年離任。

人物生平,軼事典故,

人物生平

官名
任職資訊
類別
卸職資訊
備註

1
江蘇按察使
同治七年七月十一日(1868,8,28)
任
同治八年六月三日(1869,7,11)調山東按察使

2
山東按察使
同治八年六月三日(1869,7,11)
調
同治十二年正月六日(1873,2,3)同上

3
山東布政使
同治十二年正月六日(1873,2,3)
任
光緒三年十一月廿九日(1878,1,2)命到京

4
山東巡撫
光緒二年十月七日(1876,11,22)
暫署
光緒三年七月日卸署
離職根據《清史稿》

軼事典故

1855年(清鹹豐五年)6月,黃河在銅瓦廂發生了第六次大改道。洪水破堤而出,沖向西北,淹及封丘、祥符兩縣,匯至陽穀張秋鎮穿越運河,奪大清河入渤海。
彼時,陶城鋪河段僅有民埝為障,且“尺寸較卑,節節為之,未能連貫”,於是黃水肆意漫流,多次潰決而出。為了抵禦洪水,山東巡撫丁寶楨、李元華、陳士杰等紛紛奏請於黃河下游加固民埝、修築官堤。至光緒初年,陶城鋪以上兩岸堤防基本形成,溜勢逐漸歸一。但隨著輸入黃河下游的泥沙逐漸增加,至1883年(光緒九年)下遊河道“淤墊日高,水勢稍大便不能容,是以泛決之患年甚一年”(《再續行水金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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