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末論

本末論是指 20世紀初以前中國思想家用“本”和“末”的概念來表述農業和工商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思想。

先秦思想家大都以農業為“本業”,以“雕文刻鏤”一類奢侈品的生產和流通為“末業”。戰國末年,韓非進一步將“末”的範圍擴大到整個工商業,從而形成“農本工商末”的完整概念。

西漢以來,“末”的含義除了泛指工商業外,更多的是專指商業和商賈。“農本工商末”反映了在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條件下,封建思想家重視農業,輕視或要求限制工商業的經濟思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末論
  • 產生時間:先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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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時期

先秦時期的重本抑末論 先秦時期的思想家,為了富國強兵,保證國家有充裕的財政收入和為兼併戰爭提供所需的物資及可靠的兵源,要求把發展農業放在經濟工作的首位。同時又認為,加強農業就必須抑制民間工商業,才能保證農業所需的勞動力和提高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否則,“工商眾則國貧”(《荀子·富國》)。
商鞅秦國推行的變法令是重農抑商的典型事例。他採取一系列政治、經濟措施,“令商賈技巧之人無繁”(《商君書·外內》),以保證大多數人致力於農業生產。韓非還指責工商業者為五種社會蠹蟲之一,主張使其“名卑”(《韓非子·五蠹》)。但先秦思想家並不否定工商業的社會職能。商鞅曾將“商”與“農”、“官”並列稱為國家不可缺少的三種功能。荀況則認為“農以力盡田,賈以察盡財,百工以巧盡械器”(《荀子·榮辱》)。韓非也說商“能以所有致所無”(《韓非子·難二》),為社會所必需。他們所不贊同的是聽任民間工商業過度發展,侵占農業勞動力,因而主張加以限制。

秦漢時期

秦漢時期的重本抑末論 秦統一中國後,將“上農除末”(《史記·秦始皇本紀》)定為國策。西漢政權面對商人勢力的增大,堅持奉行“抑末”政策,貶低商人的社會地位。晁錯針對商人的奢侈和欺詐行為,呼籲“驅民而歸之農,皆著於本”,提出“使民以粟為賞罰”的“貴粟”主張(《漢書·食貨志上》),進一步發展了重農思想。
但漢代有一些思想家如司馬遷雖認為“本富為上,末富次之”,但仍肯定農、工、商都是致富的源泉,“上則富國,下則富家”(《史記·貨殖列傳》),不應有輕重之分。桑弘羊則指出“富國何必用本農”(《鹽鐵論·力耕》),認為治理國家應“開本末之途”(《本議》),主張富國也要靠發展官營工商業,而不是單靠農業

西漢時期

西漢以後重本抑末思想和反重本抑末思想的鬥爭 東漢王符提出新的本末劃分標準:以“農桑”“致用”、“通貨”為本,以“游業”、“巧飾”、“鬻奇”為末(《潛夫論·務本》),而不是將工商一概稱為“末”。這些不同的本末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對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同看法。但總的來說,在漢代“重本抑末”論是社會的支配思想。

晉初

晉初,傅玄提出“貴本而賤末”(《傅子·檢商賈篇》)的口號。“賤末”思想在兩晉南北朝時期得到廣泛傳播,被看作是“富國”的大政方針之一,甚至由國家頒布對商人的侮辱性法令。而士大夫階層也以“賤末”作為進行親職教育的重要準則。這表明輕商觀念在社會意識形態領域內的進一步強化。
重本抑末思想和政策,對官營工商業有促進作用,但阻礙了民間商品經濟的發展,因此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它的消極作用愈來愈嚴重。從唐代起,為民間工商業及其從業者的正常經營活動進行辯護的觀點,就不斷出現,有的理財家還以商業經營原則作為財政改革的指導原則,逐漸形成一個反對重本抑末的思想趨勢到宋代,這一趨勢更加明顯。在為私商自由經營進行辯護的各種觀點中,李覯堅決反對官府專賣政策而主張“一切通商”,“聽其自為”(《李覯集·富國策第十》)北宋歐陽修(1007~1072)則呼籲封建國家與“商賈共利”,實行“誘商”為上,“制商”為下的新原則(《歐陽文忠公集·通世司上書》)。南宋葉適更明確地指出:“夫四民交致其用而後治化興,抑末厚本,非正論也”(《習學記言序目》),公開否定了傳統的抑末觀點。

傳統發展

此後,傳統本末思想雖仍占統治地位,但發展民間工商業的新觀點卻在不斷擴大其影響。元代已將重視商人作用的觀點進一步用來指導對外貿易。許衡(1209~1281)主張“士君子”經商“亦無不可”(《許魯齋集·學事跡》),更是突破了封建士人不得兼營商業的古老信條。在明代,為工商辯護的觀點日益增多,一些重農論者在強調農業的重要性時,也不再堅持重本必須抑末的傳統思想。至於封建家訓將工商業列為人們藉以安身立命的正常職業,已成為較普遍的現象。特別是明中葉以後,工商業的發展已經孕育和產生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萌芽。與此相適應,反對抑末、輕末的觀點也同傳統經濟教條形成了日益尖銳的對立。16世紀時的“異端”思想家李贄(1527~1602)認為“雖聖人不能無勢利之心”,鼓吹工商富人是“天與之以富厚之資”(《李氏文集·明燈道古錄》),尤為突出。

明清時期

明清之際,黃宗羲抨擊世儒“以工商為末,妄議抑之”,提出工商“皆本”(《明夷待訪錄·財計》)的新命題,進一步表達了新興市民的呼聲。清初王源則從國家不能“有農而無商”的認識出發,強調“本宜重,末亦不可輕”(《平書訂·財用下》),把矛頭直接指向根深蒂固的輕商思想。沈堯更公開將商賈稱作“豪傑”。

近代

近代思想家對重本抑末論的批判 鴉片戰爭以後,重本抑末的傳統教條,愈益不能適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新情況。進步思想家在向西方尋求真理的過程中,提出了重商或重工以發展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理論。王韜認為西方國家“恃商為國本”,“商富即國富”(《園文錄外編·代上廣州府馮太守書》)。他揭露頑固派的所謂“重本”,不過是“丈田征賦,催科取租,縱悍吏以殃民,為農之虎狼而已”(《興利》)。鄭觀應指出,農本商末只適用於古代社會,現在“欲制西人以自強”,應“以商立國”(《盛世危言·商務》)。到19世紀末期,康有為又提出“定為工國”的主張,將實現國家工業化作為奮鬥目標。這一時期還出現了突破“農本”思想的傳統視野,賦予它以近代資本主義農業經營的新涵義。
20世紀初,嚴復等人仍認為農業和工商業“理實有本末之分”,只是不應“貴本而賤末”(《原富》)。但終因這種古老的“本末”形式無法充分表達資產階級的經濟主張,所以人們紛紛轉而採用近代的表達方式和名詞術語,拋棄了農本工商末的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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