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口木刻

木口木刻一種凸版印製(RELIEF PRINTING)技術,即在木板上用雕刻刀(GRAVER)、線暈雕刻刀(TINT TOOLS)或刮刀(SCORPER)製作印面,亦指其上印出的版畫原作(ORIGINAL PRINT)。

其板材為硬木的橫截並帶有斷面紋理,與木刻(WOODCUTS)用板有所區別,即木刻板材是沿樹幹縱切下來的,木紋平行。黃楊木較適用,也有用紅槭木的。由於黃楊木料直徑不大,所以大塊版面均由小塊拼接而成。雕刻前用很稀薄的中國白塗敷一層,這樣既可作底子以利於下一步筆痕的顯見,也令木料表面粗糙些以利描繪。接著用鉛筆畫出草圖。雕刻時木版一般放置在一個填沙皮墊上。一旦刻完,即把水彩白底色洗去,再像木刻一樣上墨,印製板與標準字高(TYPE-HIGH)一般時可上印刷平台機,或者直接手印。這實質上是一種直接雕刻白線技法,樣張上的圖樣由木版上的空白處構成。18世紀後半葉,在英國發展起來。第一位木雕刻版大師是托馬斯·比伊克(Thomas Bewick,1753—1828),他的自然景物書籍插圖受到了普遍的讚譽。威廉·布萊克(Wiliam Blake,1757—1827)也使用此種技法,有時更直接用刻刀在板上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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