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信息溝通

書面信息溝通指通過書面文字進行的溝通,這種溝通具有一系列的優點。首先,書面記錄具有有形展示、可長期保存、可作為受法律的保護依據等優點。一般情況下,傳送者與接收者雙方都擁有溝通記錄,溝通的信息可以長期保存下去,便於事後查詢。其次,書面溝通顯得更加周密、邏輯性強、條理清楚。書面語言在正式發表之前能夠反覆修改,選擇最恰當的文字表達自己的意思,直至作者滿意;作者所欲表達的信息能被充分、完整地表達出來,減少了情緒、他人觀點等因素對信息傳達的影響。最後,書面溝通的內容易於複製、傳播,十分有利於大規模傳播。

當然,書面溝通也有自己的缺陷。首先,相對於口頭溝通而言,書面溝通耗費時間較長。同等時間的交流,口頭溝通比書面溝通所傳達的信息要多得多。此外,書面溝通缺乏及時反饋機制,不能及時提供信息反饋,其結果是無法確保所發出的信息能否被接收到,即使接收到,也無法確保接收者對信息的解釋正好是傳送者的本意。傳送者需要花費很長時間來了解信息是否已被接收並被準確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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