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小米

曲周小米

曲周小米,河北省邯鄲市曲周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曲周縣位於暖溫帶,屬半乾旱半濕潤大陸性季風氣候區。年降水量平均值566.7毫米,年平均氣溫13.2℃,年日照時數2400-2600小時,適宜種植穀子。曲周小米,米粒飽滿,色澤金黃,表面有光澤,手感光滑沉實,米粒不開不裂。經檢測,富含蛋白質、維生素B1、鈣、鐵、鋅。其中鈣>8毫克/100克;鐵>1.6毫克/100克;鋅>2.1毫克/100克。

2013年0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曲周小米”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周小米
  • 產地名稱:河北省邯鄲市曲周縣
  • 品質特點:米粒飽滿,色澤金黃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2013年第1925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13年04月15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藥用價值,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情況,氣候條件,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米粒飽滿,色澤金黃,表面有光澤,手感光滑沉實,米粒不開不裂。曲周小米品質優良,營養豐富。經檢測,富含蛋白質、維生素B1、鈣、鐵、鋅。其中鈣>8毫克/100克;鐵>1.6毫克/100克;鋅>2.1毫克/100克。

藥用價值

本草綱目》:小米“治反胃熱痢,煮粥食,益丹田,補虛損,開腸胃。小米有健脾和胃、補益虛損、和中益腎、除熱解毒。治脾胃虛熱、反胃嘔吐、消渴、泄瀉。小米內含有多種對性有益的功能因子、能壯陽、滋陰、優生的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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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曲周縣地勢平坦,土層深厚,土地肥沃,質地適中,土壤以壤質潮土為主,土壤pH值7.5-8.2之間,耕層土壤有機質平均含量為1.26%,鹼解氮平均含量為83.7ppm,速效磷平均含量為12.6ppm,速效鉀平均198ppm,具有得天獨厚的生產優質穀子的自然優勢和區位優勢。

水文情況

曲周小米採用地下水灌溉,水資源豐富,水利條件好,水質優良、純淨、無污染,是理想的農業生產和生活用水。有利於優質穀子的生產。

氣候條件

曲周縣位於暖溫帶,屬半乾旱半濕潤大陸性季風氣候區。年降水量平均值566.7毫米,年平均氣溫13.2℃,年日照時數2400-2600小時,日照率為55-57%,年太陽輻射量121千卡/平方厘米,其中4-9月份輻射量70.55千卡/平方厘米。無霜期229天,初霜期一般在10月25日左右,終霜日一般在4月5日左右,年大於10℃活動積溫4510℃,按85%的保證率計算,可達3882.5℃,氣候條件良好,適宜於穀類作物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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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曲周縣小米種植歷史悠久,區域特色明顯。
2012年,“曲周小米”農產品地理標誌通過農業部評審。
2013年,曲周縣成立穀子種植專業合作社。
2014年,曲周縣與中國農業大學合作營養小米粥等系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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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情況

2013年,曲周小米保護面積15萬畝,常年種植面積3萬畝,年產量1.3萬噸。
2014年,曲周縣穀子種植面積3萬餘畝,總產量達1000萬公斤,年產值8000餘萬元,產品主要銷往北京、山東、山西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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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榮譽

2013年0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曲周小米”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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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曲周小米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曲周縣大河道鄉安寨鎮、白寨鄉、南里岳鄉、曲周鎮、第四疃鎮一帶6個鄉鎮130個自然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4°87′00″-115°09′00″,北緯36°64′00″-36°89′00″。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1.1產地要求
曲周小米的生產對於產地具有特定的要求,種植曲周小米主要選擇土壤有機質含量豐富(≥1.24%)、地勢平坦、排水良好、土質疏鬆的潮質沙壤土為宜,這種土壤質地生產的穀子田間植株長勢旺盛,整齊一致,莖桿粗壯,根系發達,成熟時青桿綠葉品相好;成熟的穀子綜合性質優良、穩定,質量上乘。由於穀子連作、重茬容易導致病蟲害、草害的發生,一般在種植三年後,與玉米、小麥等作物進行輪作,做到減少重茬。
1.2品種選擇
穀子屬於短日照喜溫作物,對光溫條件反應敏感。必須選擇適合該地栽培,優質、高產、抗病性強的品種,如冀谷19、冀谷20,做為基地的主栽品種。種子質量種子發芽率不低於85%,純度不低於98.0%,淨度不低於98.0%,含水率不高於13.0%。
1.3生產控制
曲周小米的生產技術規程符合無公害生產技術標準,生產的全過程,要建立田間生產檔案,全面記載並妥善保存,以備查閱。為了保證曲周小米的品種特色,要控制好以下技術環節。
1.3.1整地施肥
整地:穀子適應性廣,一般選擇地勢平坦,保水保肥,排水良好,肥力中等的地塊,避免選擇重茬地塊。整地有秋耕和春耕兩種方式,秋翻深度一般要在20厘米-25厘米,要求深淺一致、扣壟均勻嚴實、不漏耕。春耕以土壤返漿化透時立即進行最好,深度一般10厘米左右,耕後及時耙耮、鎮壓。
施肥:為生產出優質的曲周小米,對於生產用肥需要特別注意,總得原則是:結合深耕,增施基肥,減控化肥用量。耕地時基肥的用量每667米施腐熟有機肥2000-3000千克,化肥用量要精確掌握,不宜過量施用,每667米施尿素10千克,過磷酸鈣50-60千克,硫酸鉀5-10千克。
1.3.2播種
種子處理:播種前選晴天將種子攤放在席上約2-3厘米厚,翻曬2-3天,谷種發芽率要達到90%以上;為保證苗齊苗壯,在播前用10%的鹽水對種子進行嚴格精選,去除秕粒和雜質,提高種子質量;用溫湯浸種用55℃溫湯浸種10分,消滅附著在種子上的白髮病菌和黑穗病菌等;藥劑拌種用20%萎銹靈乳油按種子重量的0.7%拌種,防治鏽病。
播種時期:當土壤5厘米-10厘米耕層溫度穩定通過10℃時,為最佳時期。春播一般為5月上旬,夏播於6月上中旬麥收後及時播種。
種植密度:春播每667米留苗3萬株左右,夏播每667米留苗4萬株左右。
播種方法:採用機播;行距一般30厘米,確保深淺一致,下種均勻。一般667米播量0.5千克左右。土壤粘重,整地質量差、春旱嚴重的地塊,播量在0.8千克-1千克。深度一般3厘米-5厘米。播後立即鎮壓。
1.3.3田間管理
1.3.3.1保全苗、培育壯苗:在幼苗快出土時鎮壓利於土壤水分上升,幫助出苗。或在穀苗2葉-3葉期鎮壓,促進紮根,提高抗旱能力。3葉-4葉期間苗,6葉-7葉期定苗。定苗時一般多留10%-15%的苗,以保證株數。
1.3.3.2追肥、灌水
穀子的生長期內,嚴格控制追肥用量,只在抽穗前15天-20天的孕穗階段,每667米追施尿素10千克,隨澆灌均勻撒施,除此之外的生長期內的其他時間,不再施用化肥。對於穀子生長期內的灌水,按照“看天、看地、看苗”的原則,掌握“前期少、中期足、後期控”的灌水方式,特別在開花期高溫乾旱會影響穀子開花授粉,空殼增多;灌漿期發生乾旱,將嚴重影響光合作用的進行和光合產物的運轉,粒重降低,秕粒增多;因此有灌水條件的缺水時宜輕澆或隔行澆,使地面保持濕潤即可,土壤掌握手握成團,一觸即散時灌水即可。成熟前二十天一般不再灌水,通過適當控墒,促進穀子乾物質的形成,保證產品質量。
防澇:穀子開花後,如遇雨天,應及時排除積水,淺中耕鬆土,改善土壤通氣條件,促進灌漿成熟。根據土壤墒情合理澆水,一般以抽穗期和灌漿期澆水最好。
1.3.3.3化學除草
播種後,澆第一遍水時,可以使用除草劑進行防治雜草。44%谷友可濕性粉劑120克/667米,兌水50千克噴施。
中耕除草
多在幼苗期、拔節期和孕穗期進行,中耕做到“頭遍淺,二遍深,三遍四遍不傷根”。第一次中耕結合間苗進行,除草、鬆土。第二次開花、拔節時要鋤深、鋤透,根部少量培土,一般深度7厘米-10厘米。第三次孕穗期結合追肥、灌水,一般淺鋤5厘米左右,防止後期倒伏、增加粒重。
1.3.3.4後期管理
抽穗後,乾旱谷田注意灌水防旱,掌握輕澆,後期遇連綿秋雨,注意防澇。
1.5病蟲害防治
堅持以“農業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為主,化學防治為輔”的綜合防治原則。
1.5.1農業防治
通過選用抗病抗蟲品種,培育壯苗,加強栽培管理,中耕除草,秋季深翻曬土,清潔田園,輪作倒茬,焚燒病害植株,播種誘集帶,間作套種等一系列措施起到綜合防治病蟲草害作用。
1.5.2物理防治
利用燈光、色彩誘殺害蟲,如套用防蟲網、殺蟲板、殺蟲燈等,也可機械捕捉害蟲。
1.5.3生物防治:釋放寄生性捕食性天敵動物,昆蟲、捕食蟎、蜘蛛及昆蟲病原線蟲防治病蟲害。
1.5.4化學防治:農藥必須按克B/T8321規定使用。
谷瘟病:用40%克瘟散乳油500-800倍液,或用春雷黴素80萬單位噴霧,每667米用75-100千克。
黑穗病:70%甲基托布津可濕性粉劑500倍液噴霧。
線蟲病:用於57℃溫水浸種子10分鐘。
粘蟲、玉米螟: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菊酯類農藥,兌水常規噴霧。可用90%敵百蟲晶體或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2500倍液噴霧。
地下害蟲:穀子地下害蟲主要有金針蟲、螻蛄、地老虎、蠐螬等。每666.7米用90%晶體敵百蟲75克,先用溫水將其化開,再加水1.5千克,配成藥液,噴拌在炒熟的麥麩或粉碎炒香的豆餅上,放置4-6小時,即成毒餌,撒入田間;也可用48%毒死蜱乳油800-1000倍液灌根。
1.6收穫
一般在蠟熟末期或完熟期進行收穫。此時穀子下部葉片變黃,上部葉片稍帶綠色或呈黃綠色,穀粒已變為堅硬狀,穎及稃全部變黃,種子含水量約20%左右。
  • 產品品質特色及質量安全規定
曲周小米質量符合無公害標準要求。
  • 標誌使用規定
2.1標誌使用範圍:曲周縣保護範圍內的曲周小米生產者、經營者,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曲周小米地理標誌。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義務。
2.2標誌使用要求: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曲周小米”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等。可以使用登記的“曲周小米”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
2.3標誌使用人應該履行的義務: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維護地理標誌的品質和信譽,正確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不得偽造和冒用地理標誌和證書,鼓勵單位和人人對地理的使用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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