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示意思表示

明示意思表示,“默示意思表示”的對稱。簡稱“明示”。是指行為人以口頭、書面或其他可為對方直接了解的方式明確作出的意思表示。學理上對明示與默示的區分標準歷有主觀說與客觀說之分。主觀說認為:明示與默示的區別在於行為人是否直接而明確地表示了其內在意思,凡直接表示其意思者為明示,而隱喻表示其意思者為默示。

民法規定,一項許諾可以通過明示或默示的方法作出。所謂明示是行為人直接將自主決定的意思表示於外的許諾方法,包括口頭明示和書面明示。
客觀說則認為:明示與默示的區別在於行為人採取何種客觀表示形式,凡以口頭、書面或其他直接方式表示其意思者為明示,而以行為、沉默等方式表示其意思者為默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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