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誕之地

日誕之地

《日誕之地》,講述了阿韋爾、托薩馬、貝納利等印第安青年的故事,揭露了二戰和《印第安人重新安置法》等重大歷史事件和政策對印第安人的影響,表達了對命運多舛的印第安人的關切。小說超越了對白人和政府的控訴和詰難,深情描寫了印第安人生活的土地的攝人心魄的地貌、生機勃勃的景物和深厚的印第安文化,尤其是印第安人對土地深厚的情感。

基本介紹

  • 書名:日誕之地
  • 作者:美納瓦雷•斯科特•莫馬迪                       /            N. Scott Momaday
  • 譯者:張廷佺
  • ISBN:9787544737487
  • 頁數:269
  • 定價:.28.00
  •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8
  • 原作名:House Made of Dawn
內容介紹,作者介紹,名著鑑賞,作者自述,名家推薦,

內容介紹

《日誕之地》(1968)是美國印第安作家納瓦雷·斯科特·莫馬迪的第一部小說,作品以主人公阿韋爾二戰結束回到印第安保留地後的境遇為主線,穿插阿韋爾的外祖父弗朗西斯科的人生經歷,描寫了阿韋爾親歷的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保留地上的印第安傳統世界和保留地外的現代白人世界。在白人世界,阿韋爾受到排斥;回保留地後,由於難以回歸本族傳統,他在肉體和精神上均受到深深的困擾和折磨。莫馬迪在作品中大力渲染自然意象,運用多重敘事和插敘的技巧,加入日記、布道文和神話故事,從印第安人的視角觀察和反映現實,講述了阿韋爾在多種文化的夾縫中掙扎的歷程,向讀者展現了印第安部落和氏族豐富的文化和深厚的底蘊。
該小說出版後好評如潮,得到讀者的接受和評論界的認可,於1969年獲普利茲小說獎。該小說是美國印第安文學和文化發展的里程碑,拉開了美國“印第安文藝復興”的序幕,影響了萊斯利·西爾科、路易斯·厄德里克、謝爾曼·阿萊克西等一代美國印第安作家的創作,莫馬迪因此被譽為“美國印第安作家的精神教父”。小說於1987年被改編為同名電影。
日誕之地

作者介紹

納瓦雷·斯科特·莫馬迪(1934—),美國作家、畫家、學者,其父親是基奧瓦印第安人,母親有部分切羅基印第安血統。其代表作《日誕之地》(House Made of Dawn, 1968)獲1969年普利茲小說獎,為美國“印第安文藝復興”拉開序幕,對萊斯利·西爾科、路易絲·厄德里克、謝爾曼·阿萊克西等美國當代印第安作家產生深遠影響。他的主要作品還有小說《古時候的孩子》(The Ancient Child, 1989)、詩集《跳葫蘆舞的人》(The Gourd Dancer, 1976)、故事集《通向雨山之路》(The Way to Rainy Mountain, 1969)、回憶錄《姓名》(The Names: A Memoir, 1976)等。莫馬迪曾先後獲得美國詩人學會獎、普利茲小說獎、義大利蒙德羅國際文學獎、美國西部文學聯合會獎、美洲原住民作家協會終身成就獎、美國國家藝術獎章等

名著鑑賞

每個印第安部落都有各自的文化、語言,宗教信仰也不盡相同,不少北美原住民認為,將來自不同部落的他們統稱為“印第安人”並不恰當。著名作家麥可·多里斯(Michael Dorris)、傑拉爾德·維茲諾(Gerald Vizenor)等主張用具體的部落名稱代替“印第安人”這一籠統的稱呼。美國目前有數百個印第安部落。莫馬迪對多個印第安部落十分熟悉,這與他的部落身份和生活經歷密切相關:他的父親是基奧瓦人,母親的曾祖母是徹羅基人;莫馬迪出生後不久就被帶到基奧瓦保留地生活,一歲時隨父母前往美國西南部,在接下來的數年裡,全家先後在納瓦霍、阿帕切和普韋布洛的保留地上生活過。
《日誕之地》主要涉及三個部落:基奧瓦、納瓦霍和普韋布洛。與納瓦霍人和普韋布洛人相比,基奧瓦人更接近大多數電影所塑造的印第安人形象——扎著辮子,臉上塗著油彩,打仗時除了裹著圍腰布外幾乎什麼也不穿;住在圓錐形帳篷中的他們天性好鬥,驍勇善戰,精於馬術,是抓捕水牛的好手,直至19世紀他們才開始與白人接觸。1865年至1890年美國政府對印第安部落發起戰爭期間,基奧瓦人與善戰的科曼切人結為聯盟,其間,基奧瓦人生活在大平原南部,地理位置大致相當於今天的俄克拉何馬州德克薩斯州。如今,基奧瓦人的居住地主要集中在俄克拉何馬州南部勞頓市附近。他們的太陽舞是從克勞人那兒學來的,於每年夏至日舉行,是重要的宗教儀式,表達了對宇宙和超自然事物的信仰,主要活動包括唱歌、跳舞、擊鼓、禁食、祈禱等。
在這三個部落中,普韋布洛人很可能是最不好戰、居住地最為固定的。自16世紀初西班牙人占領美國西南部(今天的亞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猶他州南部和科羅拉多州南部)開始,普韋布洛人與白人不常發生衝突。普韋布洛人在全美國共有十八個分支,赫梅斯普韋布洛、拉古納普韋布洛是其中的兩支(作家西爾科和其小說《典儀》的主人公泰奧就來自拉古納普韋布洛),兩個村莊相距約一百英里。自16世紀至今,大部分普韋布洛人世世代代居住在同一村莊。普韋布洛人主要生活在新墨西哥州,他們的村莊大多位於格蘭德河沿岸或附近。只有為數不多的普韋布洛分支(包括最古老的埃克瑪普韋布洛和拉古納普韋布洛)的村莊分布在距格蘭德河以西五六十英里的地區。普韋布洛人以儀式舞蹈和精美的陶器聞名。在普韋布洛人中,赫梅斯普韋布洛人最堅持“傳統”,最抵制同化。普韋布洛人認為像基奧瓦人那樣自負和炫耀並不好。他們的集體觀念在房屋上有所體現:傳統的粘土磚塊屋一棟棟緊挨在一起,有的兩三層高(如小說《日誕之地》里所描寫的“鎮上最老的房子位於最西面和北面,都有兩三層樓”),這些是村莊的中心。由於很早就開始受西班牙殖民者的影響,很多普韋布洛人受洗成為天主教徒,但他們依舊傳承著普韋布洛古老的儀式。對普韋布洛人而言,兩者似乎並不衝突(這一點在《日誕之地》中弗朗西斯科的身上可見一斑)。
如果說天平的一端是“好戰”,另一端是“和平”,基奧瓦人和普韋布洛人分處天平的兩端,那么納瓦霍人則介於二者之間。納瓦霍人用本族語稱自己為迪內人。他們曾像基奧瓦人一樣四處遊牧,驍勇好戰,從現今的猶他州一路遷至亞利桑那州中部和新墨西哥州。但從傳統意義上說,納瓦霍人的家鄉一直位於一片基本呈正方形的區域,四方由四座“聖山”環繞。如今,他們的保留地主要位於這片區域。納瓦霍人經歷的最重要的歷史事件是1864年納瓦霍大搬遷(Long Walk)。當時,納瓦霍人拒絕白人在他們的土地上定居,美國政府便武力脅迫他們橫穿新墨西哥州,移居該州東部靠近德克薩斯州邊界的雷東多叢林,那兒對納瓦霍人來說是個完全陌生的地方。美國政府意欲使他們安定下來,成為不問戰事的農民。由於土地貧瘠,在隨後的七年裡,數以千計的納瓦霍人死於饑荒或疾病。直至1868年,政府才允許倖存者返回故鄉。他們製作的沙畫、織毯、銀飾和綠寶石飾品以其精美的工藝聞名於世。納瓦霍人還因納瓦霍密碼(利用複雜難懂的印第安部落語言作為密電碼始於一戰期間,當時喬克托語曾被美軍用來編制密碼。二戰中,美軍太平洋戰場上主要使用納瓦霍語編制密碼,而在歐洲戰場上使用科曼切語編制密碼)而聞名。納瓦霍語主要用於口頭交往,其語法、聲調、音節複雜,幾乎只有人類學家和語言學家才書寫這種語言。二戰中,納瓦霍人被徵召入伍,其中一部分被訓練為密碼員。他們用該部落的日常用語和自行設計的暗碼辭彙編成密碼,就連未經訓練的納瓦霍士兵也無法破譯。二戰中,這一“最簡便、最快速、最可靠”的密碼及時、準確地為美軍傳遞情報,屢建奇功。納瓦霍密碼員們幾乎參加了美軍1942年至1945年之間所有的對日作戰。他們在戰略要地硫磺島激戰(二戰中日軍和美軍為爭奪硫磺島進行的激戰[1945年2月16日至3月26日],是二戰中太平洋戰場上最慘烈的一場戰鬥。路易絲·厄德里克在小說《愛藥》中曾提到艾拉·海斯與其他四名海軍士兵在該島上升起美國國旗美軍士兵在該島插上國旗的照片成為繪畫、雕塑和郵票的圖案)中用納瓦霍密碼發出了數百條密碼,無一差錯。美國軍方承認,沒有納瓦霍密碼美國海軍永遠拿不下硫磺島。
美國政府對美洲大陸的印第安人一直懷有非常複雜的心態,推行了一系列針對印第安人的充滿暴力和虛偽的政策,聲稱這些政策旨在幫助印第安人發展,擺脫愚昧和貧窮,走出黑暗,進入文明社會,讓他們與白人攜手走進光明。這些政策五花八門,不一而足。當代美國印第安作家幾乎不約而同地把矛頭直指這些政策,揭露不為人知的事實真相。例如,路易絲·厄德里克的《愛藥》猛烈抨擊了冠冕堂皇的美國印第安政策:粗暴地把印第安人驅逐到密西西比河以西,把他們限制在保留地,強行改變他們的宗教信仰,強迫他們的孩子進入寄宿學校。厄德里克借人物之口,揭露這些政策實則是為了掠奪印第安人的土地,擠壓他們的生存空間,破壞他們的文化,造成了不可逆轉的影響。西爾科的《典儀》揭露了大部分讀者並不知情的事實:1848年,美國軍隊在印第安人中故意傳播天花病毒;美國國家林業局和新墨西哥州政府攫取印第安人的土地,後來在20世紀20年代賣給德克薩斯州的白人牧場主;20世紀40年代的鈾礦開採造成印第安人土地污染美國政府支付封口費讓印第安人保持沉默。
《日誕之地》通過印第安人自己的敘述,揭露了二戰和《印第安人重新安置法》(印第安終止政策的一部分)等重大歷史事件和政策對印第安人的影響。美國印第安人歷來在戰爭中無法袖手旁觀。獨立戰爭期間,大部分印第安部落站在英國一方,反對獨立,但最後被英國人拋棄。在歷次戰爭中,和其他族裔相比,印第安人參戰的比例一直很高(在一戰、二戰和越戰中,分別有一萬餘名、四萬餘名、八萬餘名印第安人應徵入伍)。《日誕之地》的主人公阿韋爾應徵入伍的動機在小說中沒有明確交代:也許是政府的鼓動讓他熱血沸騰,也許是印第安人固有的勇士精神驅使著他。阿韋爾在陌生的土地上與白人並肩作戰。戰場就是人間地獄,血肉橫飛,屍陳遍野。他似乎並沒有立下顯赫驕人的戰功。在與他並肩作戰的白人士兵眼裡他非常滑稽可笑:“那個酋長爬了起來。噢,天哪!他竟然一咕嚕爬起來,跳來跳去,朝那該死的坦克大喊大叫……朝坦克豎起中指,大喊大叫,跳起了戰舞。”戰場上可怕的經歷如噩夢一般縈繞在他心頭。他與《典儀》中同樣參加二戰的泰奧(戰爭結束後,泰奧身體機能紊亂,出現嘔吐、腹痛、痛哭、失眠等症狀,腦中常浮現血腥的殺戮場景、敵人與親人的身影,耳邊迴響戰場上的各種聲音。他的病痛伴隨戰爭中的某些特定記憶反覆出現,他的記憶空間裡瀰漫著創傷,界限變得模糊。《愛藥》中參加越戰的小亨利·拉馬丁(小亨利越戰歸來後,無法從血腥的戰爭回到現實,精神錯亂,為參加了一場“光榮”的戰爭而悔恨交加,整天對著電視發獃,最後投河自盡)一樣,患上了創傷後應激障礙。退伍回到家鄉赫梅斯村後,戰爭的陰影在他心頭揮之不去。故鄉的山水並不陌生,但他無法用部落語言與周圍的人、甚至外公交流,整日沉默寡言,在赫梅斯村普韋布洛傳統的決鬥儀式中笨手笨腳,洋相百出。後來,他似乎莫名其妙地殺死了在儀式上擊敗他的那個白皮膚男人,獲刑六年。
20世紀四五十年代對美國印第安人來說可謂多事之秋。除了二戰,當時美國政府推行《印第安人重新安置法》,幫助印第安人在城市裡找工作、住房,為他們提供交通補貼和職業培訓。正如《日誕之地》里貝納利所言:“他們替你付進城的路費,幫你找工作,找地方住下來;估計你要是生病了,他們也會來照顧你。你什麼都用不著擔心。”美國政府企圖藉此一勞永逸地解決印第安人問題。也許是保留地上的就業機會少得可憐,也許是五光十色的大都市讓阿韋爾心馳神往,也許是政府的許諾和幫助讓他心動,三十出頭的他出獄後從偏遠的保留地去白人占主流的大都市洛杉磯闖蕩。但是,他空有一身蠻力,身無長物,沒有一技之長,沒有時間觀念,語言不通,只能“保持高傲的沉默”。他處處覺得不自在,“內心已經扭曲了”,不適應城市生活,生存空間逼仄,只能在社會底層徘徊。更糟糕的是,他在城裡常遭白人的歧視。假釋審查官、社會福利機構的工作人員、安置辦的人總有這樣或那樣的事找上門。他與白人和其他族裔交流困難,與印第安人抱成團,生活在與外界隔絕的“格托”(Ghetto)。他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但不久就被解僱。他整天喝得酩酊大醉,借酒消愁,後遭到白人警察馬丁內斯無故毒打,去找馬丁內斯報復時遭到更為嚴酷的毒打。和戰場上的經歷一樣,洛杉磯的生活是一場噩夢。他鄉雖好,終非故鄉。阿韋爾在別人的城市裡無法做夢,他知難而退。鄉思如井,點滴情深。此時的故鄉在阿韋爾看來更富有詩意:在那兒,貝納利將與他放聲歌唱,迎著第一縷陽光騎馬上山,看壯麗的日出,看太陽在微風中冉冉升起,看光芒灑遍大地。最終他踏上了回家的路。
《日誕之地》講述了參加二戰和進入城市謀生的印第安人痛苦辛酸的經歷。但如果僅僅這樣閱讀,顯然低估了《日誕之地》的藝術成就。《日誕之地》用大量的筆墨飽含深情地描寫了美國西南部奇特的地貌、景物和深厚的印第安文化。莫馬迪用充滿感情的眼睛觀察,景物反過來觸發他創作的衝動,可謂“情往似贈,興來如答”。廣袤的美國西南部在白人的眼裡荒涼貧瘠、毫無生氣;世世代代在此繁衍生息的印第安人覺得這片土地有著特有的生機:晝警夕惕,看似平靜,但暗藏殺機。為了生存,走鵑鵪鶉、鷹、響尾蛇郊狼都各出絕招,使出渾身解數。在阿韋爾眼裡,只有格蘭德山谷才能展現遼闊的天空是多么壯美。每一次看見格蘭德山谷,他都得屏住呼吸,那兒似乎有一道奇特而耀眼的光芒照射著整個世界。在貝納利的記憶中,沒什麼比兒時大雪紛飛更溫馨、更難忘、更清新的了:
有時候,雪花飄進屋,落到地上,在火爐邊融化,你會慶幸家裡有個火爐。你能聽見風聲,年幼的你可以縮到毯子裡面,望著火光在屋頂的圓木上和牆上搖曳。地面是黃色的,暖和和的,你可以把手伸進灰里,摸摸有多暖和……積雪吹到泥蓋木屋上,蓋住屋頂,木屋就像冰雪覆蓋的小山。你能看見木屋冒著煙,聞到咖啡和羊肉的香味。你雙手插進雪堆,抓起雪就往臉上搓。你頓時精神抖擻,神清氣爽……四周明亮,景色優美,你忍不住想大聲歡呼、奔跑、跳躍。你回到屋裡,雙手在爐邊烤火……你看得出咖啡很濃很燙,杯子裡熱氣騰騰。杯子是搪瓷的,容易燙傷手,所以你得等它冷一冷再喝……不過羊肉一會兒就不燙了,你可以用手去拿。拿著羊肉,你的手指暖和起來了。肥肉湯汁富足,煙燻味濃,有時表面還會有一層焦殼,你可以嚼到那些硬硬的焦殼。肉質筋道,很有嚼頭。再過一會兒,你就能把杯子端起來捧在手裡了。單單捧著杯子心裡就美極了。杯子沾到你手上的油,你能看見深色杯身上的光澤,看見杯子裡熱騰騰的濃咖啡……在外面放羊,可以一個人對自己說話、唱歌,積雪潔淨、厚實,好看極了……那天夜裡,外祖父在火光下邊錘打銀條邊給你講故事。年幼的你是一切的中心:聖山、白雪皚皚的群山和高地、溪谷和低地、晚霞和夜色,那一切——你兒時就生活在那兒,認為那樣的生活是理所當然的。
莫馬迪率爾造極,簡單、唯美、純淨、不事雕琢的文字“物色盡而情有餘”,情景交融,讓讀者真切地感受到人物對那片土地的熱愛。阿韋爾小時候與哥哥在十一月的月光下捕雁的那一段描寫同樣情貌無遺,後進銳筆恐怯於爭鋒:
十一月的月光在跳動,但那片雲的銀色邊緣清晰可見,像波浪一般翻騰……阿韋爾看見皎潔的月光照在彎曲、寬闊的水面上,還聽見起伏的沙丘另一面水的拍打聲……在沙丘頂部,河盡收眼底;遠處,波光粼粼,如同褶皺的箔片;但他們正下方的水面漆黑一片,什麼也看不見……不遠處,幾條小溪交匯在一起,灑滿月光的水面蕩漾著漣漪。遠處,在黑暗的群山的映襯下,月光仿佛在跳舞。
這樣的文字中人和自然交融,比繪畫更能讓人身臨其境。莫馬迪筆下的土地生機勃勃,動物之間的相生相剋攝人心魄。在小說的第一部分,長著金色羽毛的一對雌鷹和雄鷹從地上抓起一條響尾蛇,在空中嬉戲玩鬧。它們在廣袤的天空中時而俯衝而下,時而乘風翱翔。雌鷹拍打著翅膀,鬆開爪子,放開響尾蛇;雄鷹突然掉頭飛過來,先讓那奄奄一息的蛇從身邊飄過去,然後繃緊身體,像一根鞭子似的,將長長的蛇身抽得啪啪作響;然後,它翻了個身,飛至最高點,放開響尾蛇,但雌鷹並沒上前去接。相反,它沖向平原上空。沒有對印第安人土地深深的自豪、熱愛和眷念,沒有在那兒的生活經歷,沒有高超的筆力,如此生動傳神的描寫是無法做到的。
莫馬迪在小說中還展示了印第安人獨特的自然觀、對土地的依賴和依戀弗朗西斯科捕獵熊的那一幕顯示了印第安人與動物之間不可思議的默契:“他準備獵殺它,而它在冰冷的黑暗裡等著,傷心地注視著他,氣息平緩。它沉思著,最後決定原諒他,配合他。”那頭幼熊站在遠處的灌木叢里,毫無防備,一點都不警覺。子彈擊中黑色幼熊的身體,熊全身猛震了一下,但腦袋紋絲不動,死死盯著他,似乎並不害怕,沒有任何痛苦。印第安部落大多有太陽崇拜。比如,基奧瓦部落的托薩馬的奶奶“對太陽懷有深深的敬畏”;納瓦霍人的“泥蓋木屋”出口面向日出的方向,他們吟唱頌歌《日誕之地》;普韋布洛人如何“遵循古老的太陽曆法”在小說中更是寫得淋漓盡致:
太陽從圓形土丘上升起的那天,玉米該種下地了;太陽在從平坦的最高處向下傾斜的那個地方升起時,那天是鬥雞的日子,六天后,人們會舉行奔牛和舞馬儀式,接下來的一天是紀念佩科斯人遷離故土的日子;太陽從這兒升起時,人們要跳秘密舞,從那兒升起時,大家每隔四天要在基瓦里齋戒,從另一處升起時,適合在月光下鬆土,收穫的季節也到了,人們會出來逮兔子、抓女巫,每天,這兒的幫派和團隊都有特定活動;山口比別處更接近天空,是高高的黑色方山上最亮的地方,太陽如果在那兒升起,春雨就快降臨了,人們得趕在那之前將溝渠清理乾淨。
在莫馬迪筆下,太陽、月亮和山川大地是富有神性的,哺育了印第安人,也滋養了他們的精神世界,為他們提供不竭的精神力量。群山、旭日和雲朵是他們溫暖的懷抱,是富有詩意的符號。莫馬迪在小說中多次暗示印第安人強烈的土地和故土情結。在一次接受採訪時,莫馬迪強調,世代居住的土地是傳統印第安人的“精神財富”。只有在祖先的土地上,他們才能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認識自我,認識自我與土地的關係,為自己界定出一種歸屬。阿韋爾退伍回到保留地後,聞到“空氣中瀰漫著泥土和穀物的味道”,覺得“一切都那么好”。從二戰戰場回到保留地後的一天,阿韋爾走進山谷,潺潺的小溪、蒼翠的群山、巨大的積雨雲、陽光燦爛的天空、紅紫相間的小山讓他像“喝過溫熱的美酒一樣”暫時忘卻了自我。從洛杉磯回到保留地後,阿韋爾像變了個人似的:“他能看見峽谷、群山和天空,能看見雨、小河和遠處的土地,還能看見晨曦中深色的小山。”
細讀文本可以發現印第安人的土地在白人眼裡是神秘、可怖的,大自然對本不屬於這兒的白人並不友好。從洛杉磯來赫梅斯村療養的白人安傑拉覺得她暫住的本尼維茲家的房子很神秘,“就像一座墓冢,與世隔絕”。有一天,暴風雨來勢兇猛,“她本能地攥緊拳頭,指甲摳進手掌跟,蜷起身”;只聽見昏暗的天空中暴雨嘩啦作響,雷在低處和頭頂上炸響;只見閃電發出刺眼的強光;雨呈灰色,斜著打過來,密不透風,雨簾似乎被撕成一小片一小片的,把她的視線一分為二,讓她膽顫心驚。莫馬迪在小說中不止一次含蓄地表達過同樣的意思:
還有數不清的小動物,比如蜥蜴和青蛙、昆蟲和蚯蚓,自古以來就生活在這片土地上。那些後來才過來的動物,比如用來馱運物品或做買賣的牲畜,馬和羊、狗和貓,都是外來戶,在有些方面不如那些小動物。它們沒有見識,沒有本能,與這片原始的土地格格不入。它們底氣不足,來去匆匆。雖然生在這兒,死在這兒,但死後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仿佛不曾來過似的。它們的屍骨會被風颳走,叫聲不會在雨水和小河裡迴響;鳥兒撲騰翅膀,野生動物的黑色身影早晚從樹林穿過,樹枝折彎後又彈回來,而那些外來動物的聲音早就煙消雲散了。
印第安人有悠久深厚的文化,但自視甚高的白人歷來視而不見。《日誕之地》自豪地展示了印第安人富有生命力的文化和對自身文化的自信,莫馬迪對印第安文化的熱愛和自信躍然紙上。通過赫梅斯普韋布洛人追捕邪惡的奔跑、聖雅各日的活動、優美的納瓦霍頌歌、有關納瓦霍人起源的傳說、洛杉磯泛印第安救濟會堂的取香接福儀式等,印第安人的文化得到了生動的展示。莫馬迪認為,現代文明是白人強加給印第安人的,白人的入侵和征服並不能改變他們的信仰。
他直白地說:“鎮上的人幾乎無欲無求。他們不期待什麼現代文明,從沒改變過自身的基本生活方式。小鎮的入侵者花了很長時間才征服他們;四百年來,他們被強行皈依基督教,但他們仍堅持用塔諾語向古老的天地神靈祈禱,依然有什麼吃什麼,有什麼用什麼,一如既往;他們有自尊,有鑑別力。”安傑拉在科奇蒂看到跳舞的人心無旁騖,注視著她看不見的某種東西,後來,她恍然大悟:“只有超越表象,超越形狀、影子和顏色,他們才能看見那種虛無。只有看到那種虛無,他們才會變得自由、強大、完滿和超然。”印第安人的鎮定和看見“虛無”的能力讓她艷羨不已。我們可以看出莫馬迪對印第安人多舛的命運的關切、對印第安文化的深深熱愛和高度自信。他訴諸於讀者的視覺和聽覺,讓讀者走近印第安人的土地,感受那片土地的氣息和脈動,走近他們深厚的文化,走進他們豐富的情感世界。
在以往由白人書寫的歷史和文學中,印第安人基本都是被敘述者,處於靜默和邊緣的狀態;美國政府的印第安政策被粉飾,印第安人很多時候消失了。由誰講述故事不可小視。英國後殖民批評家艾勒克·博埃默(Elleke Boehmer)說:“講述歷史意味著一種掌握和控制——把握過去,把握對自己的界定,或把握自己的政治命運。”
在《日誕之地》中,印第安人講述自己的故事,變成了敘事者。莫馬迪在小說中賦予印第安人主體性,他們不再是被凝視的對象,而變成了凝視者,小說的敘事變成了逆向凝視。歷史和文學的篩眼很大。在白人書寫的歷史和文學中,《日誕之地》里講述的內容基本被有意或無意地篩掉了。莫馬迪通過印第安人自信、自豪的講述,消除了對印第安人的無知,喚醒記憶,抵抗遺忘,實現昆德拉在《笑忘錄》中借小說人物米雷克之口所說的“人與政權的鬥爭”。
高處成蓮深處藕。《日誕之地》這一部小說即足以證明莫馬迪是美國作家中最有才情、最有成就的,這與他的天資、家庭的薰陶和豐富的閱歷等是密不可分的。他家學淵源:父親是教師和畫家,會講基奧瓦部落口述傳統中的許多故事;母親擅長寫作,熱愛文學,很早就讓他接觸優秀文學作品。莫馬迪有靈敏的耳朵和敏銳的眼睛,善於傾聽和觀察。1996年,莫馬迪在接受採訪時說:“我很小就想成為作家,因為我母親是作家,她鼓勵我寫作。”自幼年始,莫馬迪在多個印第安保留地生活過,曾經能熟練使用納瓦霍語和基奧瓦語。他目睹了保留地上印第安人窮困潦倒、痛苦不堪的生活。他接受過系統的教育,受到印第安文化和白人文化的薰陶和浸潤。莫馬迪視自己為基奧瓦人,對印第安人懷有深深的同情。20世紀70年代初,他開始追隨父親的腳步,創作素描、油畫和版畫,並為後來的不少作品親手繪製插圖,其繪畫作品多次在國內外展出。莫馬迪認為詩歌是文學之冠,是文學藝術的最高形式。他在詩歌創作和繪畫上的天賦和才華深深影響了他的小說創作,賦予他的小說一種獨特的氣質。小說中,莫馬迪用文字作畫,用心靈觀察。他的小說不是詩,但比詩更能激起讀者的情感;他的小說不是畫,但比畫更能呈現印第安人心中廣闊的心靈世界。
“house made of dawn”這一意象究竟指什麼,該如何移譯為漢語,譯者在翻譯本小說前就對此頗感興趣。國內學者大多將之理解為“晨曦之屋”、“黎明之宅”和“故鄉的黎明”等。專攻美國印第安文學的在讀博士生徐諳律對莫馬迪的這部作品一直有濃厚興趣,譯者多次就“house made of dawn”的所指對象與她探討。她認為研究者對“house made of dawn”所指對象的存在形式和存在數量這兩方面的理解存在差異。受“house”一詞常規意義的影響,我們容易將“house made of dawn”理解為具體的建築物。
美國學者A·拉馮妮·布朗·勞夫(A. Lavonne Brown Ruoff)在論著《美國印第安文學》(1991)中細述了“house made of dawn”的結構及外觀:亞利桑那州東南部切利峽谷中的一座神樓,為兩層樓砂岩建築,上層白色,下層土黃色,在納瓦霍人的象徵體系中分別代表東方和西方,上層是哈斯黑亞提(語言之神,又是東方之神和晨曦之神)的神壇,下層是屋神哈斯黑霍甘(西方之神和夜光之神)的神壇(轉引自《新編美國文學史》(第一卷)第19頁,張沖著,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0)。然而,在所能獲取的資料中,無法找到這座神樓。
在小說中,頌歌“House Made of Dawn”以納瓦霍語Tségihi開頭,後用諸多自然景象和物質加以描述。Tségihi的字面意義為“岩石中的聖地”,即“峽谷”,可見它在頌歌中並不指具體建築。莫馬迪研究專家羅伯特·納爾遜教授(Robert Nelson)指出,該頌歌中的“house made of dawn”實為“精神建構”,是印第安人心目中“萬物產生或復甦的地方”,也是“太陽從地平線上出現的地方”,更具體地說,它是“被日出造就的地方”,僅僅是一個想像體,而非實體建築。
納爾遜教授在論文(Robert Nelson.“Grounded in Place: The Houses Made of Dawn in House Made ofDawn.”C.A.P.E.S. / Agrégation Anglais, Réussir l'épreuve de Littérature: House Made ofDawn. Ed. Bernadette Rigal-Cellard. Paris: Ellipses, 1997. 75-89. <https://facultystaff.richmond.edu/~rnelson/grounded.html>)中指出,“house made of dawn”在小說中出現過數次,但並不指同一對象。他在其他的討論中指出,作品講述弗朗西斯科向外孫阿韋爾和比達爾講述本部落如何判斷日出、如何根據日出方位進行日常活動時,多次提到太陽升起的方山(mesa),實際上常在印第安部落中被視為“dawn house”,與“house made of dawn”是基本相同的。方山是美國西南部的特有地貌,印第安人看見太陽從方山上升起,因而將方山視為“dawn house”。各印第安部落生活在不同地方,所以存在不同的“dawn house”。由於印第安部落數量眾多,部落文化傳統千差萬別、溝通甚少,“house made of dawn”沒有統一的所指對象,其數量也不是唯一的。由此可見,小說中的“house made of dawn”沒有唯一的所指對象。
至少可以肯定,短語“house made of dawn”中的“house”不是通常理解的屋子。納爾遜教授傾向將“house”視為“地方”和“土地”。結合小說語境和印第安文化傳統分析,這一理解是較為可行的,因為印第安人崇尚和熱愛土地;此外,在小說的引子中,阿韋爾看到“那兒有花粉和雨水,是一片古老、恆久的土地”,也是將“house”理解為“土地”的一個依據。因此,“house made of dawn”可被闡釋為“日出使其出現的地方”。
徐諳律的觀點是譯者見到的對該標題唯一的深入探討,對譯者理解原文全文和標題頗有啟發。作為小說的標題以及小說敘述者和人物之一的本·貝納利吟唱的納瓦霍頌歌的歌詞,“house made of dawn”這個短語具有濃厚的文學修辭色彩。“made of”是理解和詮釋小說標題的關鍵。漢語中,“誕”既可表示“出現”,又可表示“造就”、“使……產生”,可比較全面地將“made of”的意義移譯出來。這樣看來,把小說的標題譯為“晨曦之屋”、“黎明之宅”、“故鄉的黎明”屬於望文生義,譯為“日誕之地”則更為貼切。
典型的傳統小說大多由全知的敘事者基本按時間順序敘述,將時間和空間的變換交代清楚。《日誕之地》的四個部分講述了發生在1945年到1952年這七年內的故事。莫馬迪在敘述中穿插書信、日記和口述故事等,使小說橫跨近80年(自1874年至1952年)。很可能受傳統的印第安口述傳統的影響,在《日誕之地》中,同一章節中時間和空間頻繁變換,敘述者也常變換,時間、空間、敘述者的變換的主要標誌是段落之間的空行和字型的變化。讀者很容易迷失在斷裂的情節和迷霧般的敘事中。在小說的第一部分,“北面的山上有輛汽車;那輛車在阿韋爾眼前時隱時現。接著,汽車拐彎駛進小鎮,在街道上彎曲前行,駛進教堂旁邊的樹林。”幾段之後,“奧爾京神父聽見汽車開過灌溉渠上的木板,然後停下來了。他走到窗邊向外望去。”這兩段相隔好幾段,空間上發生了變化,仿佛是平行蒙太奇。細讀之後,我們才知道阿韋爾所看到的和神父所聽到的是同一輛汽車。小說的第二部分中,太陽神父的布道和祈禱會中間穿插著阿韋爾的大段回憶。這些回憶在段落之間空行的提醒下,稍加注意還是可以看出的。最容易搞混的是小說第三部分中的這一段:“那兒不怎么下雪,一旦下起來,放眼望去,只見白茫茫一片……”這一整段稍不注意會誤以為是寫阿韋爾的經歷,實則是寫貝納利的。同樣在第三部分,由於沒有明確交代,會誤以為下面這段文字是寫阿韋爾的,很難知道其實也是寫貝納利的:“一年夏天,科恩菲爾茲有個女孩,她很愛笑,但和你只有一面之緣……最後,他終於拿韁繩把馬牽出來,交到你手中。”作者理所當然地認為讀者是跟得上的。我們有必要調整閱讀姿態,尋找草蛇灰線般的線索,拾掇、拼接馬賽克或者拼圖似的敘事碎片,串珠成鏈。
依照小說中多個敘事者提供的零零散散的信息,我們可以把主人公阿韋爾的生活經歷按時間順序整理如下:阿韋爾出生於1920年(1937年他17歲),可能自1942年(美國政府開始徵兵時)到1945年5月(二戰歐洲戰場結束)之間服役。1945年7月20日,他回到赫梅斯,同年8月初,他在赫梅斯殺死了先天患有白化病的印第安人胡安·雷耶斯,後獲刑。從故事人物納瓦霍人貝納利的敘述中我們得知阿韋爾1952年1月最後一次遇上白人警察馬丁內斯前的幾個月都在洛杉磯,由此可推斷他蹲了6年監獄(自1945年8月至1951年6月或7月),於1951年7月或8月來到洛杉磯。1952年1月他與貝納利、托薩馬等人在一起在洛杉磯,同年2月20日離開洛杉磯,回到赫梅斯。
外文可讀,其意難析,甘苦共知。譯者集中譯介美國印第安文學。由於印第安部落有各自的語言和文化,宗教信仰也不盡相同,有關他們的文學作品較難以深入閱讀。《日誕之地》是譯者迄今接觸到的最難深入閱讀和移譯的一部,為便於中文讀者理解莫馬迪這樣的“內幕人”的細緻書寫中的堂奧,譯文提供了200餘個註解,共9000餘字。除了前面所說的碎片化敘事外,該小說的閱讀和移譯的困難還在於其詩性的語言,包括整齊的韻律(如a rushing and rolling of rain on the roof,a rockslide rumbling,roaring,time’s dimes, shine wine)、通感(如great hot weight of its silence)、密集的意象(如the fist light of dawn,the whole of the valley growing light,the sunlight on the crest of the mountain)、獨特的搭配和意義(如alien wind,all of infinity,“perspective,proportion and design”,dark and certain shadow,pride of discrimination,exclusive silence),以及用拉丁字母書寫的部落語言(如yempah,ketháahme,sawish)和受印第安部落語言影響的英語表達(如raise it hell,throw it in the towel,whoop it up)。以上為數不多的例子足見莫馬迪的森嚴武庫和對自身文字功力的自信,他似乎總在挑戰英語語法和句法的極限。這樣的文字是最難翻譯的,常讓譯者虛脫、失重。普韋布洛、納瓦霍、基奧瓦三個部落的神話和傳說里特有的神、地名、人名(如Tségihi,Esdzáshash nadle,Dzil quigi,Yeíbichai)在中文裡都沒有現成的翻譯,部落之間的恩恩怨怨這樣的細節很多時候無從查找。如果沒有羅伯特·納爾遜教授、安妮特·范戴克教授(Annette Van Dyke)、安妮塔·沃特金斯女士(Anita Watkins)和克里斯托弗·道格拉斯先生(Christopher Douglass)、蘇·格雷戈里女士(Sue Gregory)等友人近兩年來的熱心幫助,本書的翻譯是不可能完成的。尤其是納爾遜教授,他是我遇到的最耐心、最友善的學者之一,他親切地稱我為同事和朋友。他畢業於史丹福大學,是美國印第安文學研究會(ASAIL)的資深專家,迄今曾在大概60個班級的美國印第安文學課上講授過《日誕之地》,他對《日誕之地》文本的熟悉程度用倒背如流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尤為難得的是,他對美國印第安人的歷史爛熟於心,很少有哪位學者能像他那樣信手拈來。他優雅的英語是大多數以英語為母語的學者無法企及的。我向他請教的難點大大小小有數百處。哪怕是在去機場的路上,在度假,在度周末,只要收到我求教的電子郵件,他都第一時間回復。他說,看到這部標誌著“美國印第安文藝復興”、代表著當代美國印第安文學最高成就的作品在獲得美國本土最高文學獎“普利茲獎”44年之後被移譯為中文,他由衷感到高興。他多次說,下次我去美國,他很樂意帶我去新墨西哥州的赫梅斯普韋布洛村莊和拉古納普韋布洛村莊,為我做嚮導。在本書的翻譯終於完工的時候,我要向大洋彼岸的他致以深深的謝意。
翻譯並不是簡單的搬字過紙。不好的譯文各有各的不是,而好的譯文都是相似的:幾乎看不出是從外文翻譯而來的。這恐怕是每個譯者追求的最高境界。翻譯大概可分為文學翻譯和非文學翻譯,文學翻譯是最令人神往、也是最富有挑戰性的。大凡有翻譯經歷的人都知道,其最重要、最困難的就是要翻譯出其文學性。只有反覆研讀原文,才可以會心況味,體悟到隱於不言、細入無間的意蘊。文學翻譯中,無論是理解和表達都不可用蠻力,而該用巧勁;不可強攻,只可智取;但求同妙,不求同言。與詩歌創作一樣,文學翻譯“以一字見工拙”。譯文的濃淡、繁簡、輕重、褒貶、顯隱最能顯示譯者對原文的理解的深淺和文字轉換的工拙。佳句只能偶得。陸機“故時撫空懷而自惋,吾未識夫開塞之所由”是有感於創作的,但在譯者看來同樣適用於翻譯這一玄妙的活動。
為了不愧對這部名著,儘可能展現原文的風姿,譯者在翻譯中不惜時間,不願退而求次,常苦於“貧於一字”。與此書兩年多的軟磨硬泡行將結束。元代劉秉忠的《讀遺山詩四首》恐怕最契合我翻譯此書的過程和此刻定稿時的心情:青雲高興入冥搜,一字非工未肯休;直待雪銷冰泮後,百川春水自東流。

作者自述

《日誕之地》的背景是西南部印第安人生活的地方,特別是新墨西哥州西北部的懸崖和峽谷地帶,那是由於幾百萬年前火山活動形成的。那兒地貌奇特,景色優美,色彩斑斕,風雨充足,常常陽光普照。在普韋布洛人看來,那個神奇的地方是世界的中心。
那兒也是我自幼生活的地方,是我熱愛的大地。十二到十七歲那幾年,我騎馬走過了那片大地的每一個角落。我熟悉那兒的四季、生物、大地的生息一最重要的是,我了解那兒的人。他們屬於那片大地。
我的寫作靈感源於那片大地,作品帶有地方色彩,這既是我有意為之,又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大地以某種重要的方式決定了我們的身份和作用。大地與人的關係是寫作的精髓,是一切文學作品的精髓。在《日誕之地》中,阿韋爾離不開瓦拉托瓦村的文化和地理環境,正如喬伊斯塑造的史蒂芬·迪達勒斯離不開都柏林一樣。
阿韋爾的經歷是他個人的故事,同時,也是一代人的故事。這個故事還講述了世界大戰、文化衝突和人們扭曲的精神。說到底,這是一個關於人們生存現狀的故事。回顧起這部小說,我可以問心無愧地說,我是帶著悲憫的心、真摯的情感、堅定的信念和美好的心愿講述其中故事的。
——納瓦雷·斯科特·莫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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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絲·厄德里克和斯科特·莫馬迪等印第安作家對美國文學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美國第42任總統比爾·柯林頓
莫馬迪先生的文字和繪畫頌揚並傳承了印第安藝術和口述傳統,使全世界得以走近燦爛的印第安文化。
——美國第43任總統喬治·布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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