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債市場

日本外債市場

日本外債市場分為外國債券市場和歐洲日元債券兩大部分,外國債券又有武士債、將軍債和大名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本外債市場
  • 外文名:Japan's foreign debt market
  • 分類:外國債券市場
  • 發行:日本境外發行
  • 開始:1977 年
歐洲日元債券,外國債券,武士債券(Samurai Bond),大名債(Dairnyo bond),將軍債(Shogun bond),

歐洲日元債券

歐洲日元債券是在日本境外發行的以日元為什值貨幣的債券。非居民發行的叫非居民歐洲債券;居民發行的叫居民歐洲日元債券。歐洲日元債券與在日本發行的日元公募債券基本相同,但其管制比公募債券松得多。它只需徵得大藏大臣的批准便可發行,發行時不需準備大量檔案,發行費用也比公募債券少得多。
第一筆歐洲日無債券是1977 年由歐洲投資銀行發行的100 億日元債券,此後一些發行者也相繼發行。 1979 年3 月以前,借款者僅限於國際組織,以後又允許先前發行過武士債券,且評級為AAA 級的外國政府及政府機構發行歐洲日元債券。但由於日本政府對歐洲日元債券發行持審慎態度,擔心其大量發行會對日本國際收支產生不良影響,因而一直到1984 年以前,發行量不是很大,一般每季度只能允許發行一筆,且對發行金額有嚴格限制。與此同時,由於日本國際收支順差日益增大,外國對日元的需求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美國通過“日元美元委員會”對日本施加壓力,要求其放鬆對歐洲日元債券發行的限制。 1984 年,日本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包括:(1)將發行者由原來的國際機構、外國政府擴大到外國地方政府、政府機構及民間企業;(2)將公共債券的發行資格由AAA 降至A;同時允許A 以上評級的民間企業發行歐洲日元債券;(3)取消對發行筆數和每筆金額的限制;(4)擴大發行主幹事範圍,允許外國證券機構擔任主幹事。
1985 年4 月,日本政府又允許由具備發行資格的發行單位擔保的發行人發行歐洲日元債券。1986 年又進一步放寬了外國銀行發行歐洲日元債券的限制。1984 年日本放鬆管制時,曾對歐洲日元債券的期限和“凍結期”(frozen period)加以規定,要求期限不得低於5 年,並規定了180 天的凍結期,即在發行後180 天以內國內投資者不得購買,目的是減緩歐洲日元債券發行對國內金融市場的衝擊。但這一措施事實上不能阻止國內投資者在發行時購買歐洲日元債券。此後又將凍結期縮短至90 天。
歐洲日元債券市場的迅速發展除了上述放鬆管制的原因外,還與以下兩個因素有關。一是互換動機,即許多發行者不是為了獲得日元資金,而是希望將籌得的日元通過互換業務換成美元等其他貨幣,從而降低籌資成本。這是促使歐洲日元債券迅速增加的一個重要原因。據估計,約有90%的歐洲日元債券與互換業務有關。二是金融創新。 1985 年4 月大藏省允許發行雙重貨幣債券、零息債券、深度貼現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這些創新工具多與利用互換機會有關,因而發行量很大。金融工具創新極大地刺激了歐洲日元債券市場的發展。

外國債券

武士債券(Samurai Bond)

是日元外國債券的別稱,即非居民在日本市場上發行的以日元為債券面額貨幣的債券。根據外匯管理法規定,發行日元外國債券必須向日本大藏省申請,經批准方可發行。期限從5 年到15 年不等,而且其發行是無擔保的。
第一筆武士債券是由亞洲開發銀行於1970 年發行,此後又有世界銀行和泛美開發銀行發行了兩筆私募武士債。在日元外國債券市場形成之初,日本政府對該市場的發展採取嚴格控制的態度,只允許與日本關係密切的主權實體發行,因而整個70 年代該市場發展緩慢,直到80 年代才獲得迅速發展。武士債市場最初不對私人借款者開放,這一局面直到1979 年才改變。1979 年一家美國企業(Sears Roebuck)在日本發行了無擔保債,但此後發行武士債的私人借款人很少。

大名債(Dairnyo bond)

是外國債券市場上的創新。實際是武士債和歐洲日無債券優點的結合。第一筆大名債券是1987 年由世界銀行發行的,同年世界銀行又發行了第二筆。這兩筆債券都在東京發行,但在盧森堡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對這兩筆債券都不徵收預扣稅,而且其交易都可以通過塞德爾(Cedel)和歐洲清算系統(Euroclear)進行清算。

將軍債(Shogun bond)

實際上是東京外幣債券,即由非居民在日本市場上公募發行的以非日元貨幣計值的債券。根據外匯管理法,將軍債的發行做法與武士債相同。此外,在東京資本市場上以私募方式發行的外幣債券稱為藝者債券(Geisha Bonds)。
將軍債從1985 年8 月開始發行,當年發行了8 筆,計9.32 億美元。將軍債最初也只限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發行,但1986 年美國稅法修改使美國籌資者對該市場發生了興趣。根據修改後的美國稅法,美國企業可以在國外發行期限為1 年以上的不記名債券而不違反稅法。同時將軍債的發行要求也降低了。 1985 年10 月,南加州愛迪生公司作為第一個私人籌資者發行了將軍債,但此後發行量一直不大,每年不到10 億美元。其主要原因是將軍債的登記時間相對較長,檔案要求也很繁雜,缺乏靈活性。 1988 年,大藏省採取了一些措施,使將軍債的發行有更大的靈活性。
與武士債市場不同的是,在將軍債市場上開發中國家所占比重很低。如1986 年只有中國發行了8, 700 萬美元,而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總計發行了8 億多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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