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霸

南方都市報報導,針對導遊遊客鬥毆事件,由於傳出涉事香港友佳旅遊支付高額賠償換取遊客放棄起訴,引起香港旅遊業恐慌,憂慮內地遊客故意鬧事要挾賠償,催生“旅遊霸”。內地部分網民也因為涉事遊客張勇的身份疑為安徽某檢察院的公務員,情緒上出現180度的大轉彎,反而力挺出言不遜強迫遊客購物的導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旅遊霸
  • 報導方南方都市報
  • 性質:導遊遊客鬥毆事件
  • 地點:香港
諸多評論已經對內地與香港之間的某些具體制度的安排,提出了建議和批評,筆者不再就此贅言,筆者更想討論的問題是關於“說理”的能力。
就本次事件而言,香港旅遊界某些人士的“旅遊霸”言論是令人遺憾的。從媒體的報導來看,女導遊強迫遊客購物在先,以污言穢語辱罵內地遊客在先,雖然雙方發生鬥毆互有過錯,可是女導遊的過錯非常明顯。筆者個人認為,如果沒有女導遊的惡意挑釁引發事端,後面的衝突和鬥毆或許都不會發生。女導遊犯了低級錯誤,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判包括女導遊、遊客在內的3人每人罰款1000元及守行為一年,其間不得犯暴力及威嚇等有關的罪行,這是既定事實。
如果說香港友佳旅遊支付高額賠償換取遊客放棄起訴的傳聞,會引起香港旅遊業恐慌的話,那么筆者只能說所謂的香港旅遊業的心理太脆弱,太不專業了。也許,我們更可以懷疑相當一部分旅行社確實存在類似行為,所以它們才會對高額賠償表示恐慌。正如我們所知,同類事件並非孤立,“阿珍”事件以及一代桌球名將陳佑銘在香港的猝死都說明,香港的旅遊品質亟須提升。
何況,即使有高額賠償也是雙方你情我願之事,可以看做是旅行社以及導遊應該接受的懲罰,與“旅遊霸”有何關聯?以惡語逼人購物在先,以“旅遊霸”誣人勒索在後,香港旅遊界某些人士毫無反省意識,看來類似事件還會繼續出現。
至於內地部分網友力挺導遊,多是因為遊客張勇的身份疑為安徽某檢察院的公務員。可是據港媒的調查,張勇只是某地檢察院的司機,當然,也有人堅持認定他是一位法律工作者。可是無論他是什麼身份,都無礙於我們認定他在旅遊過程中首先被侵犯權益,被人冒犯尊嚴的事實。難道因為他是公務員,他在香港旅遊未購物被遭辱罵就是活該?難道因為他是公務員,圍觀的網民就可以不分青紅皂白罵他個狗血淋頭?須知,張勇加入旅行團,踏上香港的土地,他的身份屬性就是一名遊客,他只需要承擔一名遊客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他也有權利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張勇所擁有的權益與尊嚴與所有赴香港游的內地人別無二致,換言之,張勇所遭遇的惡劣服務隨時會降臨到我們身上。試問那些不問曲直,只看身份張口就罵的網友,如果你處在張勇的位置上,你還會力挺那位逼你購物辱罵不斷的導遊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最淺顯不過的道理,很多人卻常常將其遺忘。
張勇的行為當然也有不妥之處,他也就此接受了相關處罰,就此事件他應該承擔的責任均已承擔,任何人無權苛求他做得更多。
從連續多日的新聞來看,“說理”能力的欠缺在兩地民眾中均普遍存在。香港旅遊界某些人士更多從利益角度出發,以“最大的惡意”揣測內地遊客,其傲慢與偏見足以令人心寒。內地網友因為各種原因,對特定群體存在偏見,無論對錯均認為特定群體有過錯,甚至有原罪,不對具體細節進行仔細甄別,其偏激言行同樣應該引起警惕。
導遊遊客鬥毆事件的結語本來應該是:讓“旅遊霸”的歸“旅遊霸”,讓惡導遊的歸惡導遊。不過,在香港旅遊界某些人士證明“旅遊霸”客觀存在之前,還是請慎用這一詞語,以免誤導公眾,實際上,香港的“導遊霸”現象更為普遍,而這才是行業應該關注而且有能力解決的問題.
與導遊打架大陸客獲賠12萬港元 港業界擔心縱容“旅遊霸”
謝偉俊表示,據他了解,旅行社作出賠償,是希望大事化小,以及希望事件有圓滿結果。
但他並不鼓勵旅行社這種做法,恐怕往後會有旅客以同樣手法騙財。  有香港律師也指,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式,打架屬於刑事,若旅客收錢影響口供,例如隱瞞了旅行社或導遊在打架事件中的關鍵案情,即屬妨礙司法公正,要由法官判決。  但另一律師梁永鏗就認為,由於導遊和旅客均獲不提證供起訴,無影響現有判決,除非收錢影響口供可信性,否則未必構成妨礙司法公正。  據香港《蘋果日報》昨天報導,大陸遊客投訴後態度突變早有前科,65歲中國桌球名將陳佑銘隨團到香港後,懷疑拒絕購物猝死,湖南家屬來港哭訴聲言追究,但之後突然收口離港。  有業界人士透露,有人懷疑已收取約50萬港元的安撫金,便忘了自己曾聲言要還親人一個公道。  報導指,刻意刁難以詐取旅行社款待甚至賠償的“旅遊霸”,在大陸早有出現。香港業界人士稱,而旅行社肯付掩口費是擔心旅客投訴,令公司被釘牌,損失更大,一個月可達千萬港元。  謝偉俊說,擔心旅行社肯付掩口費,會縱容“旅遊霸”,吸引更多人來香港刻意“踢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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