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綱領

施政綱領

施政綱領一般是政府帶有根本法性質的立法文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政綱領
  • 外文名:administrative program
  • 類別:立法文獻
  • 特性:根本法性質
基本內容,相關綱領,

基本內容

主要內容一般為:
①規定基本任務和奮鬥目標
②規定各項民主權利
③規定了各項方針政策。

相關綱領

《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
抗日戰爭開始後,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陝北洛川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了《抗日救國十大綱領》。同年11月,陝甘寧特區(以後改稱邊區)根據十大綱領制定了《特區政府施政綱領》(15條)。1939年 1月陝甘寧邊區第一屆參議會,通過了《陝甘寧邊區抗戰時期施政綱領》(共3章28條)。1941年,中共陝甘寧邊區中央局總結邊區建設的實踐經驗,重新制定了《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共21條),經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於同年5月1日公布廣泛徵求意見(因而又稱“五一綱領”),同年11月正式提交邊區第二屆參議會,經一致通過後在全邊區貫徹實施。其主要內容是:①規定邊區政府的基本任務和奮鬥目標:進一步鞏固邊區,發展抗日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以達到堅持長期抗戰、增進人民福利的目的;根據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原則,團結邊區內部各社會階級、各抗日黨派,發揮一切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為保衛邊區、保衛西北、保衛中國、驅逐日本帝國主義而戰;堅持與邊區境外友黨友軍及全體人民的團結,反對投降分裂倒退的行為。②規定保障抗日人民的各項民主權利:保障一切抗日人民(包括地主、資本家、農民、工人等)的人權、政治權利、財權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徙等自由權,除司法系統及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外,任何機關部隊團體不得對任何人加以逮捕、審問或處罰,人民則有權利用任何方式控告任何公務人員的非法行為。③規定了邊區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如中國共產黨與各黨派各民眾團體實行民主合作的“三三制”的政權政策,以及鋤奸、土地、勞動、婚姻、財政經濟、文教衛生、民族僑務和外事工作等各項方針政策,是邊區政府的立法
資產階級維新派施政綱領
《應詔統籌全局折》是資產階級維新派施政綱領,集中反映了設議院,開國會、定憲法等政治主張。在光緒帝決定變法後,資產階級維新派代表人物參與新政,形成自上而下的資產階級改良運動。基礎和活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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