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進度管理

施工項目經理部根據契約規定的工期要求編制施工進度計畫,並以此作為管理的目標,對施工的全過程經常進行檢查,對比,分析,及時發現實施中的偏差,並採取有效措施,調整工程建設施工進度計畫,排除干擾,保證工期目標實現的全部活動。

基本介紹

內涵
(一)事前計畫制度
1、總體工程進度計畫報審制度單位工程開工前,總包單位應編制其工程總進度計畫,上報監理、項目公司審核,批准後報工程管理部、工程副總審批,通過後方可施行。總體進度計畫中,應明確各分包單位的配合措施和要求,進駐時間節點,為分包隊伍的選擇提供時間參考。如因總體進度計畫不準,造成分包隊伍進場時間拖後致使單位工程工期拖延,由其總包單位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措施和方案的上報工程開工前,總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包括進度措施和方案。總包單位也可以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結合自己的實力編制進度保證措施和方案。保證措施和方案應在工程開工前上報監理、項目公司審核,批准後報工程管理部、主管副總審批,通過後作為契約的附屬檔案。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根據實際施工情況動態調整進度計畫和保證方案,計畫編制應掌握先緊後松的原則(基礎、主體期間要儘量安排的時間緊湊一些),加大進度控制措施和力度,保證契約總體進度計畫的有效執行和控制。如有重大進度措施和方案的調整,總包單位應重新編制進度措施和方案,按原審批程式進行審批,通過後執行。但進度措施和方案的調整,不能與整個工期計畫相違背,並且其總包單位也推卸不了其工期違約的責任。各分包項目在進場前也應根據總進度計畫的要求編制自己分項工程的進度保證措施和方案,報監理、項目公司審核,批准後報工程管理部、主管副總審批。分項工程的進度計畫,必須符合總進度計畫,並且要為其他項目的施工留有充足餘地。
3、施工現場實際要素檢查及調整措施工程管理部將在月檢中,根據前述的進度計畫及保證措施方案檢查各個單位工程及其附屬的進度計畫落實情況。如發現實際進度計畫嚴重滯後,其比原計畫拖後7天以上者,工程管理部將調查其拖後原因,讓其拖後工期的單位負責人寫出加快施工的保證措施和方案,總公司並且保留其拖期罰款的權利。各施工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調整其計畫,保證關鍵節點的工期不再拖後,否則將按契約約定進行拖期處罰。
(二)建設過程控制制度
1、月檢制度工程管理部將在每月月底進行巡查,巡查時將對各單位工程的實際進度情況進度檢查,並填報進度確認表格和圖像資料。其書面資料項目公司負責人簽字後作為執行契約的見證性資料和撥付工程款的控制依據。如工程拖後,工程管理部將延期撥款審批,並且保留採取經濟處罰的權利。
2、出現進度滯後,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落實進度控制措施在巡查時,發現某單位或分項工程與所報計畫相比已嚴重滯後,寫出書面《監督通知單》,告知其單位拿出保證進度的可行性措施和方案,3天內報工程管理部審核調整。工程管理部將在次月中旬對其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如措施得力,實際進度與計畫進度相吻合,將不予追究其責任。如措施落實不得力,實際進度沒有明顯改觀,如此下去,將拖延整個工期,工程管理部可以採取罰款措施,並且要求其寫出書面的保證書。嚴重者可能清退出場,重新選擇施工隊伍。
(三)工程進度評價措施對工程進度計畫落實的評價;工程管理部在每月巡查時,將根據各單位工程實際進度情況對各分項或總包進行月度評價。月中對各個單位工程進度計畫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再次評價。每季度匯總一次,直致單位工程竣工,對其單位工程施工情況總體評價。作為以後選擇合格供方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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